电工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职责
1.1负责辖区内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维护工作
1.2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1.3熟悉设备的各项工作性能,有计划的完成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搞好日、周、月检,降低设备事故率,提高设备完好率。
1.4及时反馈设备在运行中的问题,配合技术员、班工长搞好设备技术改造。
1.5积极主动参加事故的抢修工作,缩短事故影响的时间,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岗位工艺技术规定与操作指标(标准)增益控制
2.1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各部感官无严重缺陷。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鉴定合格,持有国家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电工操作上岗证》才能进行电气操作。
2.2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2.3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4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2.5电工对车床、仪表、设施、灯光及电路检修时,应根据车型和线路设置正确操作,避免因电路漏电、断路、短路现象引起高温着火,确保车床、仪表、设施工作正常,准确,灯光明亮,接触良好。
2.6局部照明必须用36伏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现场和金属封闭容器内,用12伏电压,不准使用单线圈降压,变压器的一次线不得长于二米。
2.7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必须牢固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严禁在接地接零线路上接熔断器和开关,更不准以工作零线代替保护零线。
2.8在同一电网中,不准某些设备采用接零保护而加一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在设备和设备之间不准串联。
2.9设备与电器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试运行,方向正确后方可交付使用。
2.10安装临时线路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与标准敷设,使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需长期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敷设正式线路。临时线路不用时,需即时拆除。
2.11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2.12在大的工程安装和分散的检修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工作前要交待相关安全及应采取的措施,工作范围以及应注意事项。调试前要清点人数、工具和清理现场,在不可少于两人对线路进行调试,确认人、物无遗漏时方能试送电。
2.13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停电作业时,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严禁带负荷接线和断线。
2.1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2.1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2.1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2.17遇有雷雨天气时,在户外线路上和引入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及连接的刀闸上,工作的人员应停电工作。
2.18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2.1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2.2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2.21在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工作前先检查安全带、脚扣、梯子、高凳等有无损坏,
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时要立即解决,梯子的角度要放得适当,触地端要采取防滑措施,高凳中间要有拉绳,不准人站在梯子上移动梯子,更不准站在高凳的最上一层工作。
2.22登杆作业时,要先检查杆底部,如腐朽过甚要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在杆上所用的工具和物料,要用绳提,禁止投递,杆下监护人要戴安全帽并应在3米以外,登杆作业不能穿过下栅,带电导线到上栅工作,特殊情况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3、岗位工作时序
每班工作时序如下:
3.1班前准备:接班前穿好劳保用品,准时到工房,听取值班领导、工长介绍上班生产情况和布置本班生产任务。
3.2接班:交班者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将本班生产情况和上级指示,做好详细记录,向带班工长汇报,准备交班;接班者检查仪表、机械、电气设备是否完整及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工器具是否齐全;接班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及岗位设备清洁情况。
3.3当班8小时内生产操作:对包片内的设备进行正常巡检,点检;并及时处理现场设备出现的问题。
3.4交班:接班者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首先详细听取上班介绍情况;然接班者认为一切情况符合接班要求,可执行交接班,若有异常情况,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同时向车间值班领导汇报。当履行交接班程序后,正式接班,自此时起班上发生的一切情况均由接班者负责。
4、操作方法
4.1交接班
4.1.1接班前穿好劳保用品,准时到接班室,听取值班领导、工长介绍上班生产情况和布置本班生产任务。
4.1.2交班者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将本班生产情况和上级指示,做好详细记录,向带班工长汇报,准备交班。
4.1.3磨具抛光接班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及负责区域内设备运行情况。
4.1.4接班者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首先详细听取上班介绍情况;然后双方共同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接班者认为一切情况符合接班要求,可执行交接班,若有异常情况,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同时向车间值班领导汇报。当履行交接班程序后,正式接班,自此时起班上发生的一切情况均由接班者负责。
4.2特殊操作(防爆区域)
防御素4.2.1防爆电气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4.2.2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4.2.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4.2.4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4.2.5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4.2.6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工矿企业应根据生产环境的特点、设备状态、介质泄漏和腐蚀、机械磨损等情况,自行规定其检查周期、检查项目和要求。
4.3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设备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各类防爆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主要的设备要填写岗位运行记录或检查记录。日常运行维护检查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4.3.1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 应指定化验分析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4.3.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4.3.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
过规定。
4.3.4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4.3.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4.3.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 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4.3.7检查充入正压型电气设备内部的气体,是否含有爆炸性物质或 其它有害物质,气量、气压应符合规定,气流中不得含有火花,出气口气温不得超过规定,微压(压力)继电器应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4.3.8检查充油型电气设备的油位应保持在油标线位置,油量不足时应及时补充,油温不得超过规定,同时应检查排气装置有无阻塞情况和油箱有无渗油漏油现象。
4.3.9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4.3.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4.3.11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5、岗位安全规定
5.1凡本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岗位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5.2接班前工作服穿戴要齐全规整,裤脚、袖口不得挽起,长发必须盘入安全帽内,上岗证佩带于胸前,否则不得进入生产岗位。
5.3班中严禁脱岗,岗位严禁会客。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杜绝有章不循和违章作业。
5.4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
5.5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模具水嘴
5.6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压作业(禁止使用高压拉杆等),雨天室外作业必须停电,并尽量保持工具干燥。
5.7带电工作时,切勿切割任何载流导线。
5.8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工作前需首先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作业。
5.9任何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带电的导体,清扫电动机线圈时,不得用洗油及尖锐金属以免损坏绝缘,设备检修时不得私自改变线路,安装必须按图纸施工。
5.10凡是一般用(临时)的电器设备与电源相接时,禁止直接或搭挂,需装临时开关或刀闸。
5.11在设备进行维修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并加锁或悬挂域网停电作业牌。
6、设备点检、维护与维修标准
6.1检查滑环、电刷及其短路环的装置情况。
6.2检查启动装置。
6.3检修注意事项
电动机解体时,必须将所有螺栓、刷架及垫铁等作好记号,以便在装配和正时归原位;细小零件应放在单独的箱子里;采取措施,防止电缆头损坏;滑环须包上厚纸,用绳扎好;防爆电动机必须保护好防爆面。6.1电动机的检修期限
大修:每年一次;环境良好的场所,检修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小修:每年2~3次,环境不良的场所,检修期限可以适当缩短。
6.4电动机的维修内容
6.4.1电动机的解体、揭盖及抽出转子
6.4.2定子的修理(包括吹风、清扫)。
6.4.3转子及滑环的修理(包括吹风、清扫)
6.4.4轴承的修理。
6.4.5电动机配线及启动装置的修理。
6.4.6冷却系统的检修。高钛渣
6.4.7检查轴承座的胶木板和润滑油管的法兰绝缘是否良好。
6.4.8检查与清扫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的外部,并消除所发现的缺陷。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4:17: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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