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流程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动火证”..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道生液本制度适用于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进入受限空间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4.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4.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4.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4.5进入罐、容器、井内作业时;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6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4.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手压式旋转拖把
4.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4.9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4.10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4.1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商户服务支持系统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程序
4.1高处作业的定义:
在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分级:
4.4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4.4高处作业审批
4.4.41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4.5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5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四、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吊装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稀疏编码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吊装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吊装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吊装作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程序
4.1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不同分为: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的;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小于等于100t的;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的..
4.2作业要求木工艺品制作
4.2.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4.2.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b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碳化硅纳米线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g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
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f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
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

本文发布于:2024-09-26 04:24: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31114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作业   吊装   动火   检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