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干式堆存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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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干式堆存安全技术规程
1 适用范围
重复数据删除本规程规定了干式尾矿建设、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安全度、闭库、回采、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干式尾矿处理系统,不适用氧化铝厂的赤泥库、锰生产企业的锰渣库和膏体排放的尾矿库。有金属冶炼厂的废渣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其后修订版均适用于本规程。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64)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
3 术语和定义
硒肥料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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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尾矿 tailings
金属或非金属矿石经工艺处理后排出的工业固体废弃物。
3.2
砂性尾矿 cohesionless tailings
不含(或含量低)粘土矿物的尾矿,包括:尾砾砂、尾粗砂、尾中砂、尾细砂、尾粉砂、尾粉土。
3.3
粘性尾矿 cohesive tailings
粘土矿物含量较高,塑性指数大于IP10的尾矿。
3.4
干式尾矿 dry tailings
选矿厂排出的尾矿浆经脱水处理满足干式堆存要求的固态尾矿。
3.5
尾矿脱水系统 dewatering system
将尾矿浆脱水处理成为干式尾矿的工艺流程的统称。常用的尾矿脱水流程有:分级、浓缩、过滤(或压滤)及其组合流程。
尾矿脱水系统的场所称作尾矿脱水车间。
3.6
干式尾矿库dry tailings pond
筑坝形成或利用露天废弃采坑、凹地等天然场地贮存干式尾矿或废渣的场所。
3.7
全库容 whole storage capacity怎么自制纳米胶带
压水堆核电厂的运行库前、库周排矿时为坝顶标高平面以下、库底面以上所围成的空间的容积(不含非尾矿构筑的坝体体积);库尾、库中排矿时为堆积体体积。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3:35: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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