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 马小军
一、 防火防爆等级划分依据: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08版
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确定重点监管区域。
7、《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 G 20660 – 2000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9)
9、本生产区介质的理化性
二、 防火防爆等级划分步骤:
1、按照生产区介质理化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08版)对生产区域按工序划分火灾危险性。
2、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对办公区域、库房等进行危险等级划分。
3、按照《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995年)、《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对生产区域按工序划分爆炸危险等级。
4、按照《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对生产区域进行电气防爆危险等级分区。
5、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9)确定重大危险源。
6、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确定重点监管区域。
三、 防火防爆等级划分方法:
采用危险度评价法进行进行防火防爆危险等级确定。
四、 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现以实业公司一分厂合成装置为例进行防火防爆等级划分,按照此方法,确定实业公司所有生产装置防火防爆危险场所。
(一)、火灾危险性分类:
1、主要介质的危害特点和理化性质:
序号 | 主要物料 | 危害特性 | 闪点 | 爆炸极限(v%) | 火灾危险分类 | 种子包装袋
1 | 天然气 | 易燃易爆 | -188 | 5—15.8 | 甲 |
2 | 氢气 | 易燃易爆 | / | 4.0—74.2 | 甲 |
3 | 二氧化碳 | 有窒息危险 | / | / | 戊 |
4 | 氮气 | 有窒息危险 | / | / | 戊 |
5 | 氨 | 有毒、易爆 | / | 15.5—27.7 | 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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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基磷酸钙
2、生产区各建(构)筑物火灾危险类别确定:
依据:1)、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甲<10%(体积) 乙 ≥10%(体积)
2)、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3)、设备的火灾危险类别应按其处理、储存或输送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4)、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房间内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当同一房间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设备时,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类别最高的设备确定。但当火灾危险类别最高的设备所占面积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类别较低的设备确定。
5)、耐火等级:全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窗为一级;砖墙钢屋架,木门窗为二级;砖木结构为三级;简易建筑为四级。
生产区各建(构)筑物火灾危险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建(构)筑物名称 | 主要介质 | 结构 | 层数 | 耐火等级 | 火灾危险性分类 |
1 | 合成车间II氨 | 转化片区 | 天然气 氢气 | 框架rfid读写器芯片 钢结构 | 4 | 一级 | 甲 |
2 | 脱硫片区 | 天然气 | 框架 | 1 | 一级 | 甲 |
3 | 中低甲片区 | 氢气 | 钢结构 | 1 | 一级 | 甲 |
4 | 脱碳片区 | 氢气 氮气 二氧化碳 | 框架 钢结构 | 高层 | 一级 | 甲 |
5 | 合成片区 | 氢气 氮气 氨 | 框架 | 4 | 一级 | 甲 |
6 | 压缩机厂房 | 氢气 氮气 氨 | 砖墙 钢屋架 | 2 | 二级 | 甲 |
7 | 冰机厂房 | 氨 | 框架 砖墙 | 2 | 二级 | 乙 |
9 | 氨库 | 氨 | 框架 砖墙 | 1 | 二级 | 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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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爆炸危险等级划分:
1、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原则:
1).无线数据传输危险等级划分依据物质性质、数量和工艺条件三个主要因素,每个因素分为A、B、C三级。(见下表) 2).物质性质最为危险或数量特别大或工艺条件最为特殊为A级,Bchdtv级次之,C级最小。 3).工艺条件分为温度、压力和化学反应三个子因素,每个子因素同样分为a、b、c三级,根据三个子因素的级,按照二个c级相当于一个B级,二个b级相当一个A级的原则,定出一个工艺条件的级。 4).危险等级划分的三个主要因素一个为A级,一个为B级,一个为C级及以上者为特别危险场所;三个主要因素中一个为B级、二个为C级以上者为高度危险场所;在高度危险场所规定的级以下者为一般危险场所。 5).危险等级划分时,危险场所的周围环境条件和发生过重大事故是作为附加因素考虑的,当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场所,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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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B | C | 物质 |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爆炸的物质 |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 闪点≥60℃的液体 | 工艺条件 | 温度 | 在1000℃以上使用,其使用温度在燃点以上 | 1.在1000℃以上使用,但使用温度未达燃点 2.在250~1000℃中使用,使用温度在燃点以上 3.在碳钢或其它金属转变温度下的低温使用 | 1.在250~1000℃中使用,但使用温度未达燃点 2.未满250℃,但使用温度在燃点以上工艺条件 | 压力 | 操作压力在100MPa以上 1.操作压力在10~100MPa 2.操作压力低于500毫米汞柱绝对压力 | 1.操作压力在2.5~10MPa 2.操作压力在10毫米汞柱绝对压力以下 | | 化学反应 | 1.在爆炸极限附近进行反应 2.用纯氧直接进行氧化反应 3.剧烈放热的硝化反应 | 1.升温速度>400℃/min 2.中等放热反应的卤化、烷基化、酯化、加成、氧化、聚合、缩合等 3.间隙式反应作业 4.系统等进入空气可能发生危险反应的作业 | 1.升温速度4~400℃/min 2.一般放热反应的磺化、异构化、中和等 | 数量 | 生产装置 | 气体500m3以上 液体50m3以上 |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 气体10~100m3以上 液体5~10m3以上 | 储存装卸 | 气体10000m3以上 液体1000m3以上 | 气体1000~10000m3以上 液体100~1000m3动员剂以上 | 气体100~1000m3以上 液体10~100m3以上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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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爆炸危险等级划分对照表: |
工艺条件 总危险特性 | A | B | |
温度、压力、化学反应三个子因素 | a b c | a a b | a b b | a b c | b b c | b c c | c c c | c c - | c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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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将三个主因素按下表定出场所的危险等级,如考虑附加因素时,应以文字形式表达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