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光缆结构和应用场合
本工程选定的光缆程式主要为GYTA—12B1。3和GYTA-48B1.3。
1。1.2单盘光缆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对运到工地光缆的规格、程式、数量及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光缆、光纤连接器应有传输特性参数的出厂测试记录。
(1) 单盘光缆检验:核对单盘光缆的规格、程式和长度应符合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检查光缆外观有无损伤,填充物是否饱满,检查光缆出厂记录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测试光纤衰减及长度。 (2) 光缆单盘检验时,应核对光缆外端的端别.光缆端别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盘光缆两端应密封和具有表示端别的颜标志,一般A端标志为红,B端标志为绿。
单盘光缆的光纤衰减系数测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单盘出厂资料基本相符。
制作奖章 (3) 光缆的技术标准指标,中国联通 集团采购部已在光缆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因此本设计不再提出,但单盘测试指标值应按招标文件的指标进行单盘光缆的复测。
1.3.3杆路的建筑安装要求
1.3.3.1 杆路的建筑与施工要求
(1) 本工程架空光缆杆路的杆间距离,是根据地形情况、线路负荷、气象条件以及将来发展扩建的要求等因素来确定的。本设计野外杆间距离以50m~55m间选定,并尽量避免小于30m的杆距,城区设计在35m~45m间选择,或者根据道路及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确定杆距.
(2) 架空线路设备设计根据有关的技术规定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可靠的保护,以免遭受雷击、高电压和强电流的电气危害,以及机械损伤。设计要求施工时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接近或交越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其间隔净距应符合YD 5148-2007《架空光(电)缆 杆路工程设计规范》附录表B.1规定。
架空光缆和其它设施的间隔应符合YD 5148—2007《架空光(电)缆 杆路工程设计规范》附录表B.2的规定.
架空光缆和其它电气设施交越的最小间距应符合YD 5148-2007《架空光(电)缆 杆路工程设计规范》附录表B。3的规定。
(1) 本工程设计的电杆为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标准杆高为8.0m,稍径为150mm.跨越公路、铁路、较大的水塘等时将采用8.0m以上的电杆(以保证吊线距跨越公路、铁路、距地面高度不小于规定的高度)。为保证杆路的美观,设计已土豆炮点火装置对跨越障碍段落的电杆进行了配高。
(2)透视望远镜 设计对角杆、分线杆、跨越杆、直线线路中有双方、四方拉的电杆都设置了拉线式地线,对本工程线路在与输电线交越的两侧电杆吊线设置接地线,并要求杆上地线在离地高2m处断开50mm的放电间隙。
(3) 设计要求立杆前应对电杆长度、规格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规定要求进行核实,立杆
前应检查杆洞的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直至合格。
斜导柱(4) 直线线路的电杆位置应在线路路由的中心线上.电杆中心线与路由中心线的左右偏差应不大于50mm;电杆本身应上下垂直.
(5) 设计规定角杆必须在线路转角点内移,水泥电杆的角杆应立在线路转角点以内100mm~150mm的位置上,以保证角杆立起后,杆梢应在线路转角点以外,才能使线路吊线收紧后再回到转角原点上;设计对因地形限制或加装撑杆的角杆可不内移;终端杆立起后,杆身应向张力的反侧倾斜10mm~200mm,以便在收紧吊线后接近垂直,但不得有向内倾的现象。
(6) 设计要求角杆的测量实施中禁止有“S"弯,两反向角杆要求至少有一根直线杆,但在线路跨越公路铁路河流时要求至少保持2根直线杆。
(7) 电杆入洞后,经看正扶直后,应立即分层回土(每回土300mm)夯实,市区立杆,杆根回土后应培土50mm~100mm,在有路面的路上立杆,杆根不宜培土,但应与路面平齐,其它地段应将回填土培在电杆根部周围,一般高出地面100mm~150mm。
(8) 设计对穿越高等级公路、铁路时一般采取顶管过路的方式通过,如在附近300m以内有公、铁路立交的过路桥涵时,应寻求在立交的过路桥涵下通过;设计对穿越较大河流或跨越其它障碍时,在杆距大于150m时,采取了7/3.0mm钢绞线辅助吊线的保护措施.
(9) 水泥电杆的埋深设计规定按表1.3—1执行。
表1.3-1 水泥电杆洞深表
洞 深 土质 (m) 程式(m) | 普通土 | 硬土 | 水田、湿地 | 石质土 |
6.0 | 1。2 | 1。0 | 1.3 | 0。8 |
7。0 | 1。3 | 1.2 | 1。4 | 1.0 |
8。0 供氧器 | 1.5 | 1.4 | 1.6 | 1。2 |
9.0 | 1。6 | 1.5 | 1.7 | 1.4 |
10。0 | 1。7 | 1.6 | 1。8 | 1。6 |
11.0 | 1。8 | 1。8 | 1.9 | 1.8 |
12。0 | 2.1 | 2.0 | 2。2 | 2 |
YD 5148—2007《架空光(电)缆 杆路工程设计规范》附录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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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基自由基
(10) 地线、避雷线设计
水泥电杆有预留避雷线穿钉的,应从穿钉螺母向上引出一根4。0mm线径的钢线并应高出电杆顶100mm;无预留避雷线穿钉的,应从电杆中穿放一根4。0mm线径的钢线,并伸出电杆顶部100mm,电杆梢部的水泥封堵穿放避雷线后应重新封堵;有拉线的电杆设计均利用拉线做避雷线。
在与输电线交越处的两侧电杆设计要求装置接地线,该接地线应采用放电间隙式的装置。
避雷线的地下延伸部分应埋在离地面700mm以下,避雷线接地电阻要求及延伸线(地下部分)长度应符合YD 5121-2010《 线路工程验收规范》附录D要求。如有特殊要求时可按设计规定办理,避雷线也可采用地线棒接地.避雷线和地线棒的连接应牢固,设计要求其连接为焊接或螺栓固定的方式。地线延伸线严禁盘成圈,但可“蛇行”延伸。地线避雷线都应在电杆较隐蔽侧敷设。
1.3.3.3 拉线
(1) 架空光缆线路的拉线,设计要求按下列规定选用.
设计对角杆、终端杆、长杆档两侧杆、跨越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电杆、抗风及防凌杆、杆高大于12m的跨越杆、坡度变更大于20%的电杆设置拉线来增加杆路建筑强度.具体拉线程式规定如下。
当线路偏转角在≤ 45°时(角深小于19。46m),拉线均采用比吊线高一级的钢绞线做拉线。
当线路偏转角大于45°时(角深大于19.46 m),应设置双顶头拉线。
当架空光缆长杆档(杆距在100m~150m时)设泄力拉线,并更换吊线程式为7/3.0mm钢绞线,长杆档杆距大于150m时设置7/3。0mm钢绞线辅助吊线,并设置三方拉线,当杆距超过250米时设置H杆跨越装置,跨越杆和核终端杆应尽量分杆设置。
顶头拉线设置比电缆吊线的规格大一级的钢绞线。
跨越铁路两侧电杆设置三方拉线,双方拉线采用为7/2.2mm钢绞线,顺线拉线为7/3.0mm钢绞线,杆高大于12m的电杆,设置双方拉线一层,拉线程式为7/2.2mm钢绞线。
(2) 一般地锚出土长度为300mm,允许偏差50mm~100mm。地锚钢柄长度规格根据设计埋深要求选定。埋设拉线地锚铁柄的出土斜槽,应与拉线上把成直线,不得有杠、顶现象。
(3) 高桩拉线的副拉线、拉线中心线、正拉线、电杆中心线应成直线、其中任何一点的最大偏差应≤50mm。吊板拉线的拉线抱箍至八线担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地面杆高的五分之一。
(4) 设计对吊板拉线制作规格要求应符合YD 5121—2010《 线路工程验收规范》中的5。4。11的要求.
(5) 装设撑杆的埋深不应小于600mm,距高比应不小于0.5。撑杆的装设位置应在光缆吊线下的100mm处。撑杆与水泥杆的接合规格应符合YD 5121—2010《 线路工程验收规范》中的5.5。2—1的要求。
(6) 本设计按中负荷区设置抗风杆和防凌杆,抗风杆、防凌杆的设置间隔为8档、32档。抗风拉线采用一层双方拉线,其程式采用7/2.2mm钢绞线;防凌杆装置一层四方拉线,其侧面拉线程式同抗风杆拉线,顺线拉线为7/3.0mm钢绞线。
(7) 侧拉拉线的抱箍应设在吊线抱箍下的150mm处,顺线拉线由于吊线需做假终结,因此其抱箍应设在吊线抱箍的上方的250mm处以内。
(8) 拉线制作安装应符合YD 5121—2010《 线路工程验收规范》5。4节的要求。本工程设计对上把采用夹板法制作、中把按缠绕法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