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3
青海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控制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止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结合油田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安全托管单位及承包商(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且有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危害的空间或场所的作业。
第四条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青海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参见附件A)。若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其他高危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严禁以《青海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代替。
第五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第六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开展相应培训,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
第七条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标准。对于未实施作业分级的单位,作业许可审批可按照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中 有机玻璃加工设备“三级作业许可审批”程序执行。
第三章  安全管理要求
第八条  基本要求
(一)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现场作业的依据,只限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且不得涂改、代签。
(三)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急救箱等相应的应急物资和救援设备应配备到位。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按照安全控制措施的要求进行气体检测,作业过程中应进行气体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五)作业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采取适宜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应当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进、出受限空间的人员都要清点和登记。
(七)发生紧急情况时,严禁盲目施救。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与作业风险相适应的救援能力,确保在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救援装备的前提下实施救援。
出现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救援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空气呼吸器、长管式空气呼吸器)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应留一人在受限空间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第九条  进入前准备
(一)隔离:吸咪头进入受限空间前应事先编制隔离核查清单,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应进行有效切断或使用盲板与受限空间隔离;对于涉及动焊作业的,必须拆开阀门安装盲板,安装盲板处应挂牌标识,不能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并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如涉及管线(设备)打开时,应执行《青海油田公司管线与设备打开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有放射源的受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应对放射源进行屏蔽处理。
加湿器结构
(二)清洗、清理:根据作业内容对作业空间进行相应的清空、清扫、中和危害物质、置换等。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三)气体检测: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
1.检测要求
1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事前应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30min 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进行检测;如作业中断,再进入之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2取样和检测一般应由培训合格的属地单位人员进行。气体检测设备必须经有检测资质单位检测合格,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其处于正常状态
3取样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测试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
4当取样人员在受限空间外无法完成足够取样,需进入空间内进行初始取样时,应制定特别的控制措施,获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定时监测,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若气体环境变化不大且释放可能小、危害性小,可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
不应超过2h;连续检测仪器应安装在工作位置附近,且便于监护人、作业人员看见或听见
2.检测标准
1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且应使用两台设备进行对比检测。使用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V/V);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2)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条  实施作业
(一)监护:作业单位必须设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
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
(二)温度: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三)通风: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配戴长管呼吸器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四)受限空间内设备:对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如搅拌器),应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应移出受限空间。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设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内容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五)照明及电气: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不大于24V的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3.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机具。
(六)防坠落、防滑跌: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 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七)个人防护装备: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八)静电防护:为防止静电危害,应对受限空间内或其周围的设备接地,并进行检测。
(九)工具、材料清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十)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继续作业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同时,现场作业负责人和属地监督应对作业许可内容、作业人员、作业环境和条件重新确认。作业中断过程中,应对受限空间采取必要的警示或隔离措施,防止人员误入。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生气体危害,此处应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当进行气体检测,确定空间开口周围危害区域的大小,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防止误入。
第四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流程
第十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四个环节,执行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业务主管部门为生产运行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按照许可证中规定的延期次数申请延期。延期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原许可作业时限加延期后时限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
第十四条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经现场作业负责人和属地监督共同确认现场无隐患、涵盖的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均已关闭后,由现场作业负责人和属地监督在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关闭作业许可
第十五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执行《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五章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平面涡卷弹簧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青海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石油青质安〔2012416)同时废止
附件:A.青海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附件A                   
青海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单位名称:青海油田工程建设公司                                      编号:
作业项目:敦煌基地天然气隐患治理工程
作业区域、地点:东四村23#楼、东五村6#楼阀井
作业施工主管部门:社区管理中心
作业单位:维护三公司
属地单位:天然气公司
作业内容及程序说明:
阀井内管线及阀门防腐
安全控制措施详见附件。
受影响相关方:
是否附安全控制措施        □是 
是否附安全工作方案            □是 
是否附能量隔离方案        □是 
是否附应急预案                □是 
是否附图纸                管□是 
图纸说明:
其他附件(人员资格证书等)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到天网搜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许可证是否可以延期:   □否,最多延期次数:    次,延期后时限累计:    小时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类型判定:符合的打勾“√”。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1:48: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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