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的航线维护工作管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程序说明了飞机维修航线维护工作的治理和要求。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部及所属各部门。
1.3本程序主体责任单位为航线车间。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航线
CCAR145定检/部件
2.头部跟踪引用文件和术语
2.1 引用文件
2.1.1CCAR-145R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2.1.2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MH3010.11-202X《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
2.1.3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MH3010.14-202X《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那么》;烧烤箱
2.1.4AC-145-6《航空器航线维修》;
2.1.5MULMM《航线维修治理手册》。
2.2 术语
2.2.1航线维修:按照东航提供的航线工作单对飞机进行的例行维修检查和按照相应飞机、发动机维护手册在航线进行的故障和缺陷的处理,包含依据东航的授权,按照东航机型X设备清单和外形缺损清单保存故障和缺陷。
2.2.2航行前维修:航空器在基地或经停站执行第—次飞行任务前,维修人员对其进行的例行检查、勤务和排解故障的工作
2.2.3短停维护:航空器执行第—次飞行任务结束至下次飞行任务开始的期间内,维修人员在基地或经停站对其进行的例行检查、勤务和排解故障的工作
2.2.4航行后维修:航空器飞行任务结束后,维修人员在基地或经停站对其进行的例行检查、勤务和排解故障的工作
2.2.5周检维护:按照该型航空器的MPD规定,航空器在日历飞行一周后进行的例行检查、维护、排故工作。
3.要求
3.2需要的资料、工具和器材
常用工具箱。
职责
航线车间
1〕负责飞机航前维修工作;
电石生产工艺
2〕负责飞机短停维修工作;
3〕负责飞机航后维修工作;
4〕负责和警卫人员交接飞机。
生产调度室
1〕负责将飞机进出港信息及时通报航线车间。
4.程序
4.1航线维修的打算和接机
4.1.1生产调度室值班员依据飞机运营方案,提前将当日飞机进出港机号、时间、停靠桥位及临时变更信息及时通报航线车间。
4.1.2航线车间执行维修工作的小组应依据通报了解、掌握所维护飞机的进出港方案,向执行维修工作的组员下达工作指令。维修小组必须:
1)确定飞机的进港停机位,指定信号员、监视员,必要时应派出引导员(车)。
2)执管飞机航行前维修前,去生产调度室领取飞机维修工作包。
水面曲线3)备好维修工作所需的工具、设备。
4.1.3接机维护人员必须清楚飞机进出港时间及停机位置,并按如下规定时间到达停机位:
1)执行航行前维修时,应在预报飞机起飞前,夏季一小时三十分钟,冬季二小时到达。
注:如遇冰、霜、雪天气时,还应视情提前到达飞机停机位。
2)执行短停、航行后维修时,应在预报飞机进港前15分钟到达停机位。
3)有关专机工作的打算和迎、送飞机,按JSMOP04-021《专机治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4.1.4维修人员在执行维修工作时,对维修工具必须:
1)由专人严格执行三清点制度,即工作前清点,工作园地转移时清点,工作结束后清点。
2)丧失工具必须马上汇报,不能确定丧失工具不在飞机上时,该飞机不得放行。
3)应合理使用工具,对功能不完整或超过鉴定有效期的工具,不准用于飞机的维修工作。
4)对工具箱中易于散落的小零件,如“铆钉、垫片等,应事先用胶带封挡/盒装。马蹄去皮机
4.1.5在飞机进港前,维修人员应检查飞机的停机位:
1)应无阻碍停机的车辆、维修设备及其它障碍物;
2)消防设备到位;
3)夜间运行时,停机坪照明应在工作状态(假设遇灯不亮报生产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
4)飞机停机应满足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的停放和系留》的规定。
4.1.6飞机到达时,接机人员应按行业标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指挥飞机精确到位停机。
4.1.7执行航行前维修工作时,维修人员从警卫方面接收飞机,办理接收手续前:
1)应沿检查路一绕飞机一周对飞机目视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
2)如有不正常现象,应马上向航线车间领导汇报,在情况未搞清前,不得接收飞机和从事对飞机的任何维修工作。
3)在确认飞机完好后,再办理飞机接收手续。
4.1.8当天第—次飞行的飞机,应提前60分钟飞机牵引到客机坪或登机桥。
4.1.9当牵引飞机时应:
1)牵引飞机应按治理程序JSMOP09-103《飞机的牵引》规定执行。
2)航行前、航行后维修工作时,需由停机位牵引飞机至新的停机位或机库时,在实施牵引前,须汇报空管/机场指挥中心/东航调度,经同意后才能牵引。
4.2航线维修工作的实施
4.2.1进港飞机到位停车后维修人员应:
1)插上内话耳机,与机组联络;
注:无内话耳机的,按行业标准规定信号与机组联络;
2)按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轮挡》挡好轮挡;
云朵制造机3)按机型维护手册要求插上起落架平安销;
4)依据需要接通地面电源。
警告:1.螺旋桨或旋翼式航空器,在螺旋或旋翼停转后,人员和车辆才能接近航空器。
            2.飞机接地装置必须与地面良好接触。
4.2.2了解飞机技术状况:
1)航行前维修工作时,维修人员应查阅飞行记录本/客舱记录本,确认航后工作全部结束,记录、签署完整,飞机适航。
2)短停、航行后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查阅飞行记录本/客舱记录本,并尽可能详细的向机组了解飞机的技术状况。
4.2.3航线维修工作单的签署人员,至少是持有《维修人员上岗证》并能承担航线维修的各类专业人员。
4.2.4维修人员应严格按航线维修工作单顺序,逐项完成维护工作内容,并由工作者逐项签字,对所完成的工作负责,不同意代签。
4.2.5对经执行航线维修工作后,维修签字放行前,维护组长/外场车间值班领导〔该为放行人员〕应检查所完成的维修工作质量和工作单填写、签署的完整性。
4.2.6完成航线维修工作后的放行,按治理程序JSMOP04-003-4《基地航线维修》、JSMOP04-002-3《A检治理程序》的规定执行,经授权的人员在飞行记录本上签署。
4.2.7航线维修时对机组反映的或经维护检查发觉的故障、缺陷的处理:
1)航线车间值班领导应将故障情况及时向生产调度室值班员汇报,并组织人员排解故障、缺陷,当故障、缺陷得到正确处理后,再将飞机技术状况汇报生产调度室值班员。
2)飞机航行后维修时的故障、缺陷,如遇特别情况需作保存故障工程处理,必须满足MEL
的要求,并经飞机维修部值班领导或质量操纵室领导批准,严格按工作程序手册JSMOP04-004《保存故障工程的治理》办理保存故障手续。
3)航行前、短停维修工作中排解故障后,必须由整机放行人员复查排故中所动部位的电门、管路和盖板等工作情况。
4)因机务原因造成的飞机延误、返航、取消等不正常事件,车间值班领导或授权人员应按工作程序JSMOP04-006《适航信息治理》处理。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4:30: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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