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生态住宅技术导则

《绿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于2001527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部住宅产业 化 促 进中心承担研究和编制的《绿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征求意见 稿)(以下 简称《导则》进行了科研成果评审。经专家组讨论,一致同意该《导 则》通过评审。现将《导则》全文刊登,向公众征求意见。
1总则
1.0.1为了在住宅建设中充分贯彻执行节能、节水、节地、治污八字 方针,加强住宅小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十五计划 纲要的指导精神,参照世界各国在住宅生态环境建设上所采用的技术及标准, 结合我国国情,特制定《绿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以下简称为 《导则》)。本《导则》实施的总体目标是:以科技为先导,以推进住宅生态环 境建设及提高住宅产业化水平为总体目标,以住宅小区为载体,全面提高住宅 小区节能、节水、节地、治污总体水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实现社会、经济、 环境效益的统一。
1.0.2绿生态住宅小区以下简称为:生态小区建设应符合国家关于生态 环境建设的总体方针、政策,并符合地方总体规划与建设要求。
1.0.3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标准和 规范。
1.0.4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体现节能原则。并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采用 适宜的建 筑节能措施,使生态小区的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1.0.5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考虑绿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废热 资源等)的使用,绿能源的使用率应达到一定的水平。使用常规能源时,应进 行能源系统优化。
1.0.6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考虑节地原则。应合理规划住宅、公建、道路、 公共绿地等项目的用地,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提倡采用先进的建筑体系,以 提高住宅的有效使用面积和耐久年限;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限期淘汰粘土实 心砖等建筑材料。
1.0.7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体现节约资源原则,尤其要注重节水技术与水资 源循环利用技术。应尽量使用可重复利用材料、可循环利用材料和再生材料(3R 材料。充分节约各种不可再生资源和国家短缺资源。
1.0.8生态小区建设应自始至终贯彻环境保护原则。应充分考虑小区建设及 其运行过 程中的环保问题,并应对捕虾笼生态小区进行全寿命周期环境保护管理, 以促进我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1.0.9在生态小区的建设中,应注重推广使用适度超前、优化集成的技术体 系和部品体系,尤其是采用有关节能、节水的绿环保技术和产品。
1.0.10生态小区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达到国家的工程验收标 准,提高工程的优良品率,创优质工程。
1.0.11生态小区建设应达到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试行3A级商品住宅环境性能指标及有关的性能指标要求。
1.0.12本《导则》重点说明与绿生态小区建设直接相关的要求,通用性 的要求按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
1.0.13本《导则》中所涉及的各技术系统的建设应与小区的规划、计划、 建设同步进行。
2能源系统
2.1一般要求
2.1.1在生态小区中,建筑节能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 理规定》(建设部第76号令执行。
2.1.2对常规能源系统应进行优化。
2.1.3绿能源的使用率宜达到小区总能耗的10%折合成电能计算
2.2技术要点
2.2.1在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中,要加大绿能源的使用率并应对能源系统 进行分析,因地制宜的选择能源组合。
2.2.2生态小区使用常规能源时,应对能源系统进行优化,避免因同时使用 多种能源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2.3工程建设要点
2.3.1利用太阳能、风能等绿能源的小区,宜配备辅助能源系统,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1.尽量使用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太阳能集热系统装置应与建筑物的立面设 计相协调;
2.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安装位置应无遮挡,宜选在背风处,并有防雨、防潮措 施;倾角、朝向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3.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管道布置应与住宅的给水设施配套,系统中的管道、阀 门等配件应 选用寿命长、抗老化、耐锈蚀的产品;
4.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安装应牢靠,同时便于维护管理;
5.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时,发电系统宜与小区的电网并网;
6.利用风能时,应结合小区的空间景观合理布置。风力发电系统宜与小区的 电网并网;
7.地势能宜用于户式中央空调系统的冷热源。
2.3.2其它新能源的利用应结合生态小区的实际情况合理采用。
3水环境系统
线圈盘
3.1一般要求
3.1.1节水器具的使用率应达到100%。
3.1.2污水处理率应达到100%,达标排放率必须达到100%。
3.1.3应建立中水系统和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其使用量宜达到小区用水量 的 30%。
3.1.4小区绿化、景观、洗车、道路喷洒、公共卫生等用水宜使用中水或雨 水。
3.2给水子系统
3.2.1本《导则》所指的给水子系统,由小区内的市政给水及其他生活给水 设施组成,包括小区内的给水管网与相关的动力设备系统。
3.2.2给水子系统应采用智能化管理,宜具有远程监控,故障报警等功能。
3.3管道直饮水子系统
3.3.1本《导则》所指的管道直饮水子系统,是指自来水经过深度处理后, 达到《饮用净水
水质标准》(CJ94塑料角码1999)规定的水质标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 管网,供给居民直接 饮用的给水系统。管道直饮水由净水设备、加压、管网、 计量、控制、检测及安全报警等组成。
3.3.2管道直饮水管网系统应设排气阀和放空管。
3.3.3管道直饮水子系统的设备、管材及配件必须无毒、无味、耐腐蚀、易 清洁。
3.3.4管道直饮水管网系统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直饮水的管网系统应采用可循环的形状管网;
2.严禁管道直饮水子系统与其他水系统管道串接;
3.系统应安装计量装置,计量仪表的精确度等级不低于1.5级。
3.3.5管道直饮水净化系统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直饮水净化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特点进行选择,不仅要确保直饮水的 水质、水量,同时应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2.直饮水净化工艺应采用技术集成度高、运行稳定可靠的工艺。
3.3.6管道直饮水控制系统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直饮水设备控制宜采用全自动控制,并应设故障报警系统;
2.直饮水输送应采用变频控制方式;
3.直饮水生产管理宜采用中央监控系统,由计算机控制生产过程和供水过 程。
3.4排水子系统
3.4.1本《导则》所指的排水子系统,由小区内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等设 施组成。
3.4.2生态小区周边如有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 统;当无市政污水管网时,应设置污水处理站,其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有 关污水排放标准。
3.4.3生态小区的排水应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系统。
3.5污水处理子系统
3.5.1本《导则》所指的污水处理子系统,是指小区内的生活污水经收集、 净化后,达到规定标准的水处理系统。
3.5.2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水量的要求确定,宜采用经济、实用、集 成度高的成熟技术,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3.5.3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应符合节能、节地原则。
3.5.4 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宜采用自动化控制,并应设故障报警系统。
3.5.5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采取相应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
3.6中水子系统
3.6.1本《导则》所指的中水子系统,是指将住宅内的生活污废水经收集、 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系统。中水 子系统由中水处理、加压、集水和中水管网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组成。
3.6.2中水水源宜采用优质杂排水,并宜按下列顺序取舍:淋浴排水、盥洗 排水、洗衣排水
、厨房排水、厕所排水。
3.6.3中水使用必须确保安全,严禁中水进入生活饮用水和管道饮水系统。
3.6.4中水管网系统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集水管道应独立设置;
2.集水管材及附件宜采用经防腐处理的钢管或新型塑料管材;
3.中水供水管道及附件宜采用新型塑料管材;
4.中水供水系统宜根据使用要求安装计量装置。
3.6.5中水处理工艺
1.中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水的水质、水量和使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
较后确定;
2.中水处理宜采用技术集成度高、运行稳定可靠、具有良好性能价格比的先 进工艺。
3.7雨水子系统
3.7.1本《导则》所指的雨水子系统,是指将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和地面的雨 水,经过 收集、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设施。 雨水设施是指构成雨水系统的集水、处理、储存、回用等建筑物。
3.7.2小区的屋面雨水应收集,地面雨水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收集。收集后 的雨水可进入中水系统。
3.7.3雨水收集系统应结合小区地形、地貌,确定收集方式,宜用暗渠收集 雨水。
3.7.4回用的雨水应进行处理。雨水处理宜采用渗水槽系统,渗水槽内宜装 填砾石或其它滤料。
3.8景观用水子系统
3.8.1本《导则》所指的景观用水子系统。由水景工程的池水、流水、跌水、 喷水、涌水等用水组成。
3.8.2景观用水应采用循环系统,并应设置水净化设施。
3.8.3生态小区的水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和自然景,营造优美的小区 水景环境。
水性封口胶
3.8.4无声鼠标景观用水子系统应结合中水系统进行优化设计,景观用水水源宜使用 雨水或中 水。
3.8.5景观用水子系统建筑材料应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系统因自 身腐蚀而 污染景观用水性质。
思情乐园
4气环境系统
4.1室外气环境系统
4.1.1生态小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宜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1.2生态小区内禁止使用对臭氧层产生破坏作用的CFC11类产品。
4.2室内空气环境系统
4.2.1所有房间应设置可开窗,便于室内通风换气。
4.2.2住宅中80%以上的房间应能自然通风,并符合下列要求:
1.卧室、客厅应能自然通风;
2.卫生间应设置有通风换气设施;
3.厨房应有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厨房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宜采用竖向系统或水 平系统,采用竖向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变压止逆阀、排气烟道等设施;采 用水平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水平排气风道、外墙风帽等设施。
4.2.3室内装修应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材料中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 必须符合 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防止室内环境的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5声环境系统
5.1小区声环境系统
5.1.1生态小区声环境应符合下列标准:
白天<45dB 夜间<40dB
5.1.2生态小区项目开发前期在选址及场地设计中应使居住区远离噪声源。
5.1.3生态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应对周边噪声源进行测试分析,使小区声环 境系统符 合本《导则》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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