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方案试行的...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9.30
【字 号】梧政办发[2011]174号
【施行日期】2011.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二维码打印设备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野外焊接钢轨
(梧政办发〔2011〕174号)不锈钢消声器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梧州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梧州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方案
(试行)
  为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崭新的城市面貌争创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1〕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板凳筋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洁净、和谐、宜居的城市为目标,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园林城市,以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和交通秩序整治等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重点,本着“公开进行,客观评价,便于操作”的原则,坚持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我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氧化氯发生器加药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梧州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学军 副市长
  副组长:陈景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 冰 市政管理局局长
屋顶融雪装置
  成 员:汪冬严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0:23: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27901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环境卫生   市容   工作   城镇   检查   城市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