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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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
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智力积木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环保改造工作管理,指导企业确定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方案,确保发电机组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其它燃煤发电机组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章  改造原则
第三条 发电企业按照“东部地区2017年、中部地区2018年、西部地区2020年实现超低排放
的目标制定合理改造计划。同时需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烟气污染物排放目标。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地方政府有更严格的排放限值要求时,应执行地方排放要求。
第四条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应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充分诊断,结合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现场条件和新排放要求,考虑一定的处理裕量,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制定改造方案
第五条 改造方案应统筹考虑低氮燃烧器、脱硝、除尘、脱硫、烟囱等设施的相互影响,充分发挥各环保设施对污染物的协同脱除能力,在满足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实现环保设施经济高效运行。
第六条 超低排放改造应充分挖掘管理减排的优先考虑加强燃煤管理、加强设备日常检修维护等方式,保证设备达设计值运行。对脱硝催化剂应进行定期检测和寿命管理,保证达到设计脱硝效率。
第三章  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
第七条 超低排放改造技术主要包括:低氮燃烧器、烟气脱硝装置、烟气冷却器、除尘器、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湿式电除尘器、烟气再热器等。
第八条 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技术路线
(一)氮氧化物控制技术主要包括低氮燃烧技术、SCR烟气脱硝技术和SNCR烟气脱硝技术。优先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与SCR烟气脱硝技术相结合,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二)已完成低氮燃烧器改造的机组,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发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通过优化调整确保氮氧化物达到改造目标值。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后,在达到飞灰可燃物不上升、锅炉效率不降低的前提下,使炉膛出口(在全负荷条件下)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表1中的目标值。
表1:燃煤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目标值(单位:mg/Nm3
桃园采集异形玻璃
燃烧型式
无烟煤
贫煤
烟煤
褐煤led防水模组
Vdaf≤12%
12%≤Vdaf≤17%
17%≤Vdaf≤23%
23%≤Vdaf≤30%
30%≤Vdaf≤40%
Vdaf≥40%
四角切圆
800
500
400
300
225
罗口袜
250 / 350
旋流对冲
过滤饮水机
500
400
300
225
250 / 350
W型火焰
1000
900
注:(1)褐煤锅炉制粉系统如采用风扇磨煤机,宜选250 mg/m3;如采用中速磨煤机煤机,宜选350 mg/m3
(三)对SCR烟气脱硝装置,通过设计论证确定后可采用更换、再生或加装催化剂等方法提高脱硝效率。
(四)为满足机组全工况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电企业应根据机组的情况,因地制宜完善技术改造方案,实现SCR脱硝系统全工况运行。
主要技术方案包括:省煤器分级技术、省煤器烟气旁路技术、省煤器水旁路技术、省煤器流量置换技术、零号高加技术、SO3吸附技术等,应优先采用锅炉燃烧调整、优化吹灰方式、改善催化剂配方等较经济的方式。
(五)如采用上述改造方案氮氧化物不能实现达标排放,可配合采用配煤或SNCR脱硝技术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煤粉锅炉采用SNCR技术后,应保证空预器入口氨逃逸率不大于3ppm。
第九条 烟尘排放控制技术路线
(一)烟尘控制技术主要包括电除尘器、电袋/布袋除尘器、脱硫除尘一体化、湿式电除尘器。电除尘器的提效改造技术包括,电源技术(高频、软稳、脉冲等电源技术)、低温(
低低温)技术、扩容改造、烟气流场优化、清灰方式优化、烟气调质、导电滤槽、电场小分区供电、烟尘凝聚等技术。
(二)可研编制时应对原除尘器进行诊断分析,确定实际烟尘排放情况。
(三)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
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是多项提效技术的组合,包括流场优化(加装托盘、提效环等均流构件)、喷淋层优化、脱硫塔增容、安装高效除尘除雾装置等。
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的适用条件:
1.原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在不同负荷下稳定小于20mg/m3
2.原脱硫系统满足或可通过增容改造后满足以下条件:
(1)喷淋层间距不小于2m;底层喷淋层中心线至原烟气入口烟道上沿距离不小于3m;最上层喷淋层中心线至除雾器最下沿距离不小于3m;最上层除雾器顶部至塔上部塔壁垂直段上沿距离不小于2m。
(2)喷淋覆盖率不小于300%,液气比不小于25。吸收塔加装均流装置的,经折算后液气比应不小于25。
(3)采用屋脊式除雾器方案的空塔烟气流速应控制在3.5m/s-3.8m/s,采用管束式除雾器的空塔烟气流速应控制在3.2m/s-3.8m/s。
当上述条件不能满足时,不宜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
(四)湿式电除尘器技术
1.湿式电除尘器技术的适用条件:
(1)当烟尘排放限值为5mg/m3时,湿式电除尘器入口烟尘宜小于30mg/m3;当烟尘排放限值为10mg/m3时,入口烟尘宜小于60mg/m3
(2)烟气流速宜控制在3.5m/s以内。
(3)比集尘面积不小于15m2/(m3/s)
(4)现场空间满足湿式电除尘器改造要求。
2.湿式电除尘器电极与集尘材料应选用可靠的、具有一定防腐能力的材料,确保整机使用寿命为30年。
(五)方案选择原则
1.降低造价,节省工期,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当改造条件不适用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的情况下,可考虑选择湿式电除尘器技术或采用改造前端除尘器和脱硫装置达到适用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两者需要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当改造条件不适用湿式电除尘器技术时,可考虑对前端除尘器进行相应改造,以满足湿式电除尘器使用条件,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8:25: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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