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线蒸纱机
DLGJ 26—82
(试行)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棘轮棘爪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烟风
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GJ 26—82
(试行)的通知
(82)火设字第 65 号
为适应电力工业的发展和满足设计工作的需要,我局委托华东电力设计院在原“火力发
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导则”初稿的基础上,经补充修订,编制了“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
道设计技术规定”。1980 年 4 月由我局组织对本规定送审稿进行了审查,现批准颁发(试行)。
本规定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妥之处,请随时函告我局及华东电力设计院,以便进行
修改补充。
1982 年 3 月 17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火力发电厂锅炉的烟风煤粉管道设计,应运行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导电夹
安装维修方便,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输送介质的流量和参数应满足燃烧和制粉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
二、节省投资和降低运行费用;
三、运行、维修和加工、运输、安装方便;
四、管道、零部件及支吊架等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五、考虑防爆、防磨、防堵、防漏、防震、防雨、防冻、防腐蚀和防噪声等问题,并采
取有效措施。
第 1.0.2 条 本规定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容量为 65~1000t/h 等级的燃煤锅炉的钢结构烟风
煤粉管道设计。对于非金属结构烟风道仅提出有关工艺设计的要求。
对于燃油和燃天然气锅炉的烟风道,以及容量小于 65t/h 和大于 1000t/h 等级的燃煤锅
炉的烟风煤粉管道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 1.0.3 条 烟风煤粉管道的设计范围如下:
一、烟道:锅炉空气预热器出口至烟囱前的烟道;烟气再循环管道;磨煤机干燥用的高
温烟气管道;低温烟气管道和混合室至磨煤机进口的干燥管等。
二、冷风道:吸风口至空气预热器的冷风道;磨煤机调温用的压力冷风道;锅炉尾部支
承梁的冷却风管道;磨煤机的密封系统管道;低温一次风机或低温干燥风机的进口和出口风
道;微正压锅炉的有关密封管道等。
三、热风道:空气预热器出口风箱;喷燃器的二次风道;炉排锅炉的一次和二次风道、
热风送粉用的热风道;磨煤机干燥用的热风道;排粉机进口的热风道;高温一次风机进口的
热风道;烟气干燥混合器的热风道;热风再循环管道;邻炉间的热风联络管;三次风喷口冷
却风管;风扇磨密封管道等。
空气预热器低温段出口至磨煤机和排粉机的温风道。
四、原煤管道:原煤仓至给煤机和给煤机至磨煤机的落煤管;金属小煤斗;炉排锅炉炉
前煤仓的落煤管等。
五、制粉管道:磨煤机至排粉机的制粉管道;细粉分离器至煤粉仓和螺旋输粉机的落粉
管;螺旋输粉机的落粉管;粗粉分离器的回粉管;煤粉仓的放粉管;吸潮管;防爆门引出管
等。
六、送粉管道:排粉机、粗粉分离器或一次风箱至喷燃器的一次风道;三次风道;乏气
管道;给粉管;干燥剂再循环管等。
七、其他有关管道。
第 1.0.4 条 选择烟风煤粉管道的介质流速,应考虑介质特性、设备条件以及合理节省运
行费用和基建投资等因素。对于煤粉管道和烟道,尚需考虑防止堵粉、过量积灰和磨损的
要
求。
锅炉额定负荷时的设计流速可按表 1.0.4 所列数值选用。
表 1.0.4 烟风煤粉管道的推荐设计流速①
流 速
序号 管 道 名 称
(m/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蜜饯LH
17
18
19
送风机进、出口冷风道
送风机通往磨煤机、高温干燥风机和高温一次风机的压力冷风道
热风(包括温风)总风道和一次风总管
干燥剂送粉、一次风机热风送粉及直吹式制粉系统的二次风道
送风机热风送粉系统的二次风道
空气预热器热风再循环风道
通往磨煤机、高温干燥风机和排粉机的热风道(包括温风道)
通往磨煤机的高温烟道和炉烟、热风混合烟道
冷炉烟风机通往混合室的低温烟道
空气预热器后通往烟囱的烟道
通往烟囱或炉膛上部的乏气管道
磨煤机通往粗粉分离器及由粗粉分离器通往排粉机的制粉管道
粗粉分离器通往细粉分离器的制粉管道
细粉分离器通往排粉机的制粉管道
直吹式制粉系统的送粉管道
贮仓式干燥剂送粉系统的送粉管道
热风送粉系统的送粉管道
三次风管道
干燥剂再循环风道
10~12②
20~25③
15~25
15~25
25~35③
25~35③
20~25④
12~38⑤
10~15
10~15⑥
22蚀刻液再生~35
led镜前灯15~18
14~17
12~16
22~26⑦
22~26
28~32⑧
22~40
25~45
注:①当烟风道内单位流量(m3/s)较小时,可取推荐流速范围内的较大值,反之取较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