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1

医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1
悬臂支架第一篇:医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1
医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
为了加强医保住院病人管理,保证医保基金合理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医保病人入院时必须凭本人医保卡办理入院登记,住院期间医保卡由住院处保存。
2、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酗酒、交通事故、工伤、生育等原因而住院者不能享受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接诊医生应详细询问病史,发现问题及时与医保办联系。
3、病区应核实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与电脑中的病人信息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与住院处联系。
4、住院处会同医保办及住院管理中心人员持病人医保卡到病区核对病人身份,每月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病人办理出院结账手续后,方可取回医保卡,且必须在病人资料袋签名备查。
6、因违规操作出现冒名顶替住院的、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而按医保办理等情况,当事人待岗6个月,取消处方权半年以上,科主任停职半年,被医保中心查处者,加重处罚。
第二篇:身份识别核对制度
身份识别核对制度
一、每位就诊者至少要有两种身份识别标识,禁止使用房间号或床号作为就诊者的身份识别的唯一证据。医院采取的两套身份识别标识为:
1、门诊病人:就诊者姓名和诊疗卡号;
2、住院病人:患者姓名和住院号;
3、留观病人:患者姓名和留观号;
4、身份不明的病人。急诊病人:无名+当天4位数日期+留观号(如无名0826,00123),住院病人,无名+当天4位数日期+住院号(如无名0826,00123)。
二、医院对住院患者、使用手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手腕带上应标有患者的姓名和住院号。新生儿除标有以上两项标识外,应标明性别。并可(非必须)标注患者的性别、年龄、入院科室等信息。
三、以下情况必须进行就诊者的身份识别。
1、在办理诊疗卡或转科、入院手续等病人信息登记时;若是记账消费的就诊者还必须同时核对其记账凭证,如公费医疗、医保卡等。
2、在发药、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前。
3、在抽血或采集其它临床检验标本前。
4、在提供、检查及护理前。
5、为新生儿沐浴和出院时。
6、接送患者手术前、后。
四、核对就诊者身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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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核对就诊者身份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询问和核对的方式进行,询问姓名时需主动询问就诊者或家属,让就诊者或家属回答。然后进行核对,例如:当问就诊者姓名时可以说:“你叫什么名字?”而不是直呼就诊者姓名。在核对诊疗卡号时,也可以采取核对诊疗卡,核对病历记载的诊疗卡号或是处方印制的信息,或是刷卡的方式进行,对于住院患者,也可以采取核对手腕带的方式进行。
2、对无陪人的新生儿和儿童,不能配合回答的病人(昏迷的病人、神智异常者),通过手腕带的信息对就诊者进行核对。
第三篇:患者身份确认制度及核对程序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及核对程序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护理活动中,应同时使用床头卡、卡、腕带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
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普通病人使用绿腕带,病危、病重、一级护理、手术病人使用红腕带,新生儿使用粉红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四、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五、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六、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七、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八、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九、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
十、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陈述患者姓名,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第四篇:新生儿身份识别核对交接制度
新生儿身份识别核对交接制度
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儿安全,特制定我院新生儿身份识别及核对制度:
si691、新生儿出生后,当班护士应认真做好出生记录,并让产妇本人确认新生儿性别,同时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记号。
2、严格执行腕带识别制度,同时在使用“腕带”时,必须进行双核对。认真核对婴儿姓名(包括产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体重)、性别与出生记录是否一致。
3、给新生儿注射、用药时,除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外,还需查新生儿床头卡、手腕标识(母亲姓名、床号、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核对无误后方可实施操作。
4、新生儿沐浴回病房时,须核对母亲床头卡、床号、母亲姓名,母婴核对无误后再入母婴同室。
5、在母婴同室内,新生儿更衣时或母婴出院更衣时,需核对新生儿床头卡、姓名、性别与手腕标识上的内容,母亲床号与姓名,核对无误后方可出院。
6、新生儿按摩前后均需核对床头卡、手腕标识,无误后再入母婴同室。
7、新生儿外出检查、时,责任护士应明确新生儿检查的项目及时间,根据医嘱使用新生儿所需的药物。通知检查、护送人员并与其核对,核对新生儿手腕标识和床头卡,核对新生儿检查的项目名称及检查所需携带的药物。新生儿检查、离开病区时必须有家属陪同。新生儿检查完毕后再次由护送人员和护士双人核对新生儿手腕标识和床头卡.8
、新生儿需要手术时,在手术转运交接中除核对新生儿姓名和住院号,还要佩戴“腕带”标识。写明新生儿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等,不得空项;进入手术室后,手术室护士接收时进行严格查对;于患者麻醉手术前、皮肤切开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及手术室护士共同对患者身份分别再次确认。新生儿患者术后回到病房由病房护士与护送患者人员进行严格床旁交接,双核对确认。
9、新生儿转入时,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责任护士实行双向核对,检查新生儿的全身皮肤及核对新生儿手腕标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并核对新生儿携带的各类物品,包括胸片、CT片、门诊卡使用的药物,核对无误后接收新生儿。
10、新生儿出院时,责任护士与另一护士双人核对新生儿手腕标识和床头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核对无误后在护理记录单上签字,并剪下身份识别腕带放在新生儿胸前。抱给家长时做到开放式提问,让家长说出患儿的姓名、性别,与腕带核对准确无误后与家长检查患儿的皮肤并做护理指导,然后将患儿交给家长,必要时让家长出具身份证明并做好记录。
11、新生儿佩戴的身份识别腕带如在沐浴、检查、时损坏应及时补戴,新的身份识别led台灯转轴
腕带要双人(不包括护工和清洁员)核对患儿的信息正确无误后制作。
第五篇:无名患者身份标识制度和核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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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患者身份标识制度和核对流程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有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身份标识方法
1、接诊护士给患者戴上腕带并注明:姓名(无名+日期)、性别(注明男女)、年龄(不详)、住院号或门诊号、过敏史(不详)。如患者住院还需填写床头卡。
2、如需急诊检查、手术、住院,各类单子均填无名、住院号或门诊号、性别等。
3、对所有身份不明患者,接诊人员要及时报告总值班或保卫科,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协助确认患者身份。
(二)身份确认后:
1、联系患者家属,确认患者姓名,并换上标有患者正确姓名、年龄等信息的腕带和床头卡。
2、未住院的无名患者如在离开急诊科时其身份已得到确认,急诊科医院应在急诊病历上记录。
3、住院的无名患者身份确认后医护人员要在病历资料上完整准确记录患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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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9:38: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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