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高空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比例最大;许多事故案例都说明,由于正确佩戴了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了安全网,从而避免了伤亡事故;事实证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常称之为“三宝”;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
  一、 安全帽:
锅炉制造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二、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
超导空调  1、选用经有关部们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
三、安全网:
  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的网具;使用时要注意: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安全网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5、立网必须选用密目式安全网;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与防护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之一;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凡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 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 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加热平台4. 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 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 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1. 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 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m以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保护设施;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跃;
2.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 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 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 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 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五、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
;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的防护拦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cm; 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2.临边作业的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3.洞口防护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的危险;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懒人床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木醋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8:32: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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