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化债情形需在监测系统登记(上传)录入的资料清单

各种化债情形需在监测系统登记(上传)录入的资料清单
一、通过盘活资金资产等方式化解
(一)选择01(利用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和项目结转资金、暂停土地出让收入各项政策性计提等财政资金偿还)方式化解隐性债务
在监测系统上传录入以下资料,4项缺一不可,否则必须恢复原数据(红冲)
1、偿债资金来源证明资料与偿还隐性债务相关的预算指标文件、预算追加单、年初人大批复的预算项目明细或调整预算的项目明细(文件上能有指向隐性债务项目安排资金表述,上述文件提供其中之一即可)。如偿还资金来源为项目结转结余资金,需补充财政部门收回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的文件。
2、财政拨款支付凭证
情形一: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债权人的,提供财政直接支付给债权人的支付凭证。
情形二: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给债务单位再由债务单位支付给债权人的,提供财政部门拨付
给债务单位的拨款凭证,债务单位将收到的财政资金支付给债权人的转款凭证。
3、债权人确认该笔债务已偿还资料:
情形一:债权人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债权人收到偿债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金融机构的收款单据、债务余额确认回单或对账单等,能证明债权人实际已收到偿债资金的确认资料)。
情形二:债权人为非金融机构,提供债权人确认该笔债务已偿还的确认函。
4、审批流程资料:债务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债务项目变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麦弗逊式独立悬架(签章)的书面材料。
(二)选择02(出让部分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存量隐性债务)方式化解隐性债务
在监测系统上传录入以下资料,4项缺一不可,否则必须恢复原数据(红冲)
1、偿债资金来源证明资料:资产处置和股权出让等有效协议(合同)、资产处置等相关收
入凭证。
2、财政拨款支付凭证:无油空压机结构图
情形一: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债权人的,提供财政直接支付给债权人的支付凭证。
情形二: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给债务单位再由债务单位支付给债权人的,提供财政部门拨付给债务单位的拨款凭证,债务单位将收到的财政资金支付给债权人的转款凭证。
分火头3、债权人确认该笔债务已偿还资料:
情形一:债权人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债权人收到偿债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金融机构的收款单据、债务余额确认回单或对账单等,能证明债权人实际已收到偿债资金的确认资料)。
情形二:债权人为非金融机构,提供债权人确认该笔债务已偿还的确认函。
4、审批流程资料:债务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债务项目变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章)的书面材料。
(三)选择03(企事业单位利用经营收入偿还存量隐性债务)方式化解隐性债务
在监测系统上传录入以下资料,4项缺一不可,否则必须恢复原数据(红冲)
1、偿债资金来源证明资料:
(1)单位经营收入偿还佐证资料:
情形一:以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利润偿还债务的提供企业2019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损益表),以利润能够覆盖该企事业单位以03方式化债的所有金额认定。
情形二:以企事业单位当年经营收入偿还的提供2020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损益表),以经营收入能覆盖该企事业单位以03方式化债的所有金额认定
(2)利用财政给企业注入资本金偿还的(选择03方式,不得选择01方式化债)佐证资料:
财政资金安排拨付到企业作为注入资本金的预算文件或预算追加单,同时提供拨付该笔资金的财政拨款凭证。
2、还款凭证:债务单位支付给债权人的还款凭证。
3、债权人确认该笔债务已偿还资料:
情形一:债权人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债权人收到偿债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金融机构的收款单据、债务余额确认回单或对账单等,能证明债权人实际已收到偿债资金的确认资料)。
情形二:债权人为非金融机构,提供债权人确认该笔债务已偿还的确认函。
4、审批流程资料:债务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债务项目变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章)的书面材料。
(四)选择07(暂停或缓建缺乏现金流、存在风险隐患的存量隐性债务项目,调减未发生的举债规模)核销核减隐性债务
在监测系统上传录入以下重组胶原蛋白资料,2项缺一不可,否则必须恢复原数据(红冲)
1、化债方式证明资料
情形一:项目暂停或缓建项目,需提供人大或政府批准同意暂停、缓建、调减的依据,如批文、说明、会议纪要等(上述文件资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情形二:项目完工后审计审减金额的项目,需提供该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情形三:前期填报时将已偿还的部分债务也纳入隐债系统填报统计的,后续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可视同减少存量隐性债务。需提供资料(三项缺一不可):一是提供该部分债务本地区党委或政府批准同意核减的佐证材料;二是债务单位已偿还该笔债务的还款凭证;三是债权人确认该笔债务已偿还的确认函。
2、审批流程资料:债务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债务项目变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章)的书面材料。
二、将部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隐性债务项目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项目方式化解,系统选择化债方式为04。
在监测系统上传录入以下资料,2项缺一不可,否则必须恢复原数据(红冲)
1、化债方式证明资料(五项缺一不可)一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撤销或废止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提供担保的函件;二是债权人同意该项目转化为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的经营性项目的说明;三是项目能产生非财政资金类稳定现金流收入或能覆盖对应的债务本息的说明;四是项目能产生非财政资金类稳定现金流预测合理,具备可持续性的说明;五是项目依法可由企业采取市场化经营方式运行或依法可由企业作为该项目债务人的说明。
2、审批流程资料:债务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债务项目变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章)的书面材料。模板支撑体系
三、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化解,系统选择化债方式为07。
在监测系统上传录入以下资料人脸识别器,2项缺一不可,否则必须恢复原数据(红冲)
1、化债方式证明资料: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在库证明、政府出具的该项目为规范的PPP项目证明材料、社会资本合作方和融资方同意该项目转化为规范的PPP项目的证明材料,所有PPP项目的政府支出责任未超出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证明材料。
2、审批流程资料:债务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债务项目变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章)
的书面材料。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2:30: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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