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二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3月28日,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根据《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阜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二期工程位于颍东区插花镇
板桥行政村吕湖村的现有厂区内。设计医疗废物处置规模为15t/d,现实际建成规模为15t/d。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新增一条处置规模15t/d的医疗废物焚烧线及其配套设施)、辅助工程(依托现有一期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一期工程)、储运工程(新增建筑面积220m2的医疗废物周转暂存间,其他依托现有一期工程)、环保工程(废水处理依托现有一期工程、新建处理工艺为“余热锅炉+喷雾急冷+干法除酸+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洗涤”的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暂存依托现有一期工程、噪声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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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5月,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9月,阜阳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二期工程环境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阜环行审函[2017]117号)批复了该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270.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7.0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二期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工程建设内容变动如下:(1)构筑物变动情况:
①环评中要求“依托一期项目现有排水系统”(一期已建75m3事故应急池),实际建设变为“将现有75m
3事故应急池扩容至324m3改作初期雨水池使用,并在其南侧新增一座138m3事故应急池”;
②环评中要求“依托一期项目现有医疗废物周转暂存间”,实际建设变为“在新建厂房东侧、污水站北侧新增医疗废物卸料间,占地面积220m2,主要用于医疗废物卸料使用”。
(2)污染防治措施变动情况:
穿孔管①废气治理设备变动
环评中焚烧烟气治理措施为“水冷+喷雾急冷+干法除酸+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洗涤”,实际焚烧烟气治理措施为“余热锅炉+喷雾急冷+干法除酸+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洗涤”。“水冷”变为“余热锅炉”,更易资源利用。
②危废处置措施变动
环评中要求“飞灰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污水站污泥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实际飞灰及污泥处置措施为“飞灰委托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污水站污泥收集压滤后,委托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有医疗废物周转间、焚烧车间、医疗废物周转桶(箱)、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冲洗消毒废水和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处理工艺为“过滤+生化处理+消毒”,处理规模为20m3/d。
重力加速度的测量(二)废气
焚烧产生的工艺废气全部密闭收集,经“余热锅炉+喷雾急冷+干法除酸+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洗涤”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
羊毛鞋垫(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焚烧炉风机和烟气净化系统的引风机、空压机、泵类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100dB(A)。通过合理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的固体废物包括焚烧炉残渣、飞灰、碱性渣泥、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过滤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残渣属于一般固废,送垃圾填埋场处置;碱性渣泥属于一般固废,送热解炉焚烧;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他环保设施
1、排污口规范化
项目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排气筒设置了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仪,已通过比对验收并联网。
无线开关2、地下水防渗措施
企业已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要求对各分区采取全面防腐、防渗处理,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
3、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企业已于2018年5月编制完成应急预案报告,并于2018年8月3日取得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原阜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文件(备案文号:341202-2018-012-1),厂区内应急物资已按报告要求设置。
企业于2018年8月15日在厂区内进行突然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去除效率
根据验收结果,污水站对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粪大肠杆菌、余氯、氯化物、总铅、总镉、总砷、总汞的去除效率为63%、64%、30%、48%、59%、87%、0、4%、13%、11%、18%、52%。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毛细管数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总大肠菌、余氯、氟化物、总铅、总镉、总砷和总汞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和《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19218-2003)附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焚烧车间有组织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氯化氢、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砷、镍及其化合物(以As+Ni 计)、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以Cr+Sn+Sb+Cu+Mn计)和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19218-2003)中的附表1医疗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核算
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渣热灼减率3.46%~3.49%,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2中相关性能指标要求。
5、总量核定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烟尘排放量1.12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0.17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4.924吨/年,废水中COD排放量为0.078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005吨/年,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下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地下水pH、氨氮、耗氧量、亚硝酸盐、、挥发酚、总大肠菌、六价铬、铅、镉、汞监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环境监测及相关资料等分析,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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