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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DB 11/ XXXXX—XXXX
数字模型Air pollutant emision standard of electr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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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京环函〔2018〕462号附件2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低频功率放大器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 年x月x 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引 言翻转气缸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打赢蓝天保卫战,控制电子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引导电子工业生产工艺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的发展方向,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半导体器件、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电子终端产品等六类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这六类电子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其他类别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668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谱法
HJ 480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高速路收费系统
HJ 481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4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44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谱法(暂行)
女厕老式沟槽式厕所HJ 547 固定污染源废气 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
HJ 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谱法(暂行)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 热脱附/气相谱-质谱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3 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谱-质谱法
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DB 11/119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DB 11/T 1367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DB 11/ T 148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子专用材料 special electronic materials
在半导体集成电路、各种电子元器件(包括有源及无源元器件、激光器件、光通讯器件、发光二极管器件、液晶显示器件等电子基础产品)制造中所采用的特殊材料。本标准中电子专用材料涵盖的产品范围包括半导体材料、覆铜板、电子铜箔、光电子材料、压电晶体材料、电子专用精细化工与高分子材料等,但不包括真空电子材料、磁性材料、电子焊接材料和电子陶瓷材料。具体产品范采空区处理方法围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