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切结书

工程施工切结书
立切结书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保证在大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进行工程施工时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第一条:申报制度:乙方在楼面施工前一星期必须填写计划书,并附设计图、电力负责载表、使用材料板、施工进度表、施工人员资质表、施工人员名单、经甲方业务部理级主管、管理部理级主管、工务课、保卫课主管批准办理临时施工证。
第二条:保证金制度: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交纳施工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至甲方财务课),中岛:金额RMB 元。边柜:金额RMB 元,预作施工损害赔偿及履行本切结书约定保证之用;工程完工经四方业务部、工务课、保卫清洁课、电脑课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保证金,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坏或存有重大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保证金如有不足甲方可依实际造价追讨价差金额或依法追诉。
弹性垫片第三条:乙方在装修期间所产生之灰尘,使空调过滤网、出风口、灯具及公共区域等原有设施、设备爱污染,甲方依照面积(RMB:10元/平方米)计算收取;特殊业种施工依现场实际状况协商,收取上述之清洁费用。
第四条:乙方施工标准、须知
一、施工期间乙方现场必须有负责人,乙方须将现场负责人告知甲方工务课、保卫清洁课主管、以利甲方施工阶段之查核、协助。
二、乙方施工及验收标准:
1、用电量:
①、新进专柜用电量控制在:专柜40W/m²以下,单回路总用电量不得超3.0KW,如专柜面积总用电量超出3.5KW,须由工务课指定新回路并由乙方平均分配回路用电
量;专柜用电超出面积总用电量的,追加回路所产生之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灯具:中岛区严禁在天花上增加导轨射灯或其他灯具,壁柜需要增加天花照明须经甲方业务部理级主管签字同意,报甲方工务课审批方可增加灯具,经核准的灯具必须提供样品(品牌、型号、功率、规格)并至工务课报备登记;射灯必须为
12V20W、30W或50W射灯,变压器须使用飞利浦、欧斯朗、雷士等同级品牌的电子变压器,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及安全认证(长城标志、3C标志)文件,禁止使用220V射灯和金属卤素灯,
日光灯镇流品及灯管必须使用飞利浦、欧斯朗等同级品牌的电子镇流器,且镇流器只能使用金属外壳(不得使用塑料外壳的),严禁使用电感镇流器;镇流器与木制品(或易燃材质)接触面须使用防火板或其它阻燃隔热材料加以隔离,禁止使用不安全不合格之产品,金属外壳灯具必须接地,室内禁止安装霓虹灯具,确保用电安全。
③、回路施工:
a、专柜电源由甲方工务课指定电源(专柜插座电源)统入,并加装PZ-30开关箱(保证箱体安好、标注回路名称号),总开关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分路开关可使用单级空开开头不得大于20A,分路开关之和不得大于总开关;开关须使用兰日兰、施奈德、ABB等同级品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及安全认证(长城标志、3C 标志)文件。
b、布线按规范穿管(PVC管、黄蜡管),灯具、插座回路必须加装接地线,线材使用独股BV铜线或护套线,线径依照负载不同在1.5mm²-4mm²范围内计算选取;接头使用绞接烫锡,回路接头不得置于管线内,严禁使用双绞线、橡胶软线。
2、广播系统: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移动卖场广播,如确需要移动须报备甲方工务课书面同意,专柜(或特殊业种)增加独立背景音乐系统,须配置带消防强切功能之功放设备,移动广播及增加强切功能所城消防信号线、模块及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电容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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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灯箱:灯箱必须开散热孔,灯箱内贴防火板或刷防火涂料,镇流器垫防火板,灯
管固定牢靠,装修时须留检修口(要拆卸方便)以备日后维修及检查;灯具电源接在该专柜控制回路上,由甲方工务课指定回路接入电源,电线连接须穿黄蜡管或PVC客。
4、原有插座不得随意移动,若有回路不足须追加回路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原有柱面插座、电话、电脑网线不得封闭,须留检修口以备维修及查核。
6、仓库:隔断必须采用轻钢龙骨和防火石膏板,仓库内禁止安装插座及电气设备,仓库内灯具采用封闭式灯具并加装开关。
三、内装工程之开花板及墙壁部分须使用防火材料;吊筋应垂直,无弯由现象,预埋件表面、连接件和吊筋都须涂防锈漆,螺纹连接处应涂有润滑油。
四、压线条使用要求:1F卖场内使用铝合金压线条。其它楼层采用塑料压条。
五、装修施工不得拆除、封闭卖场内甲方的一切公共设施、设备,严禁自行移动诸如消防箱、安全门、紧急逃生口通道、烟感温感探头、喷淋头、消防警铃、手动报警、安全指示灯等消防设施、设备。
六、天花上喷淋头、烟感温感等消防设施及广播系统(含末端设备),不得以隔墙阻碍(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规定),如确认为必要修补或移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动。
七、施工须使用危险工具(如电焊机、乙炔、喷火、轮锯等),使用前必须清除附近物品、垃圾、涂料、溶剂及具有挥发性之易燃物,重点防范作火花四散措施;现场须配置灭火器材,施工中切勿碰撞天花板之所有设施、设备(消防、监控、广播、照明、风口等)以避免引发事故;如需动火,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由甲方保卫课、工务课主管签发。
八、施工时在使用插座附近须保持干净,不可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甲方工务课、保卫课当班人员查核协助。
九、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指导施工人员使用灭火设施,掌握灭火常识;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有违反甲方将来严厉处罚,每次1000元。
十、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在每天工作完毕后检查现场,危险物品及工具不得存放现场,当天所生产之垃圾必须清除完毕。
十一、乙方欲使用货梯运送货料、垃圾等,需向甲方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使用期间
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
十二、餐厅:
1、须设置油脂分离器或过滤槽。
2、所有给水管、燃气管一律配明管,禁用软管连管。
3、地板排水应提供施工方案并与甲方工务课现场勘察确认后,方可施工。
4、应配置独立水表、电表、燃气表。
5、厨房必须配置新鲜空调仓,有良好的排风,良好的油烟系统。
6、厨房与卖场之间须砌以砖墙等实墙作完全隔断处理,厨房内消防报警探测器须采用恒温式感应探测器,喷淋采用符合消防法规规定喷淋头。
7、其他规定参照前项。
第五条:乙方所有施工现场人员除应遵守本约定及附件之施工工程厂商及人员遵守事项外,日常应接受甲方工务课、保卫课及楼层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乙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应接受甲方保卫课检查,如违反上述约定或其它有可能造成危险之行为甲方可勒令乙方停止,并没收保证金;若造成损害须于以赔偿,立切结书人不得异议。
第六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如甲方须对施工材料作取样及抽样检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乙方须依规定全力配合;并承担材料送检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七条: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因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或死亡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乙方须按工程施工切结书条款规定执行,工程施工切结书条款未尽事宜以消防法及国家标准为依据,否则甲方不予验收。
第九条:立切结书与连带保证人均同意以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为发生争议时的第一管辖法院。
第十条:附签《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状》、《施工工程厂商及人员遵守事项》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地点:店楼专柜
立切结书人:伯努利方程实验
有效证件:号码:同步相量测量装置
公司负责人:
大花石上莲地址:
日期: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4:46: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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