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
通讯继电器
【公布日期】2018.04.09
【字 号】鹤政〔2018〕6号
【施行日期】2018.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屋面玻纤瓦【时效性】现行有效
扎把机∙【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鹤政〔20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实施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6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8〕7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与人民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民生工程。近两年来,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得以提升,
管理体制机制得以理顺,配套监管措施得以制定,运输服务能力得以规范,但总体发展滞后、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等问题依然突出。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方便众、综合衔接、绿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给予优先保障,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保障有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同步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到2020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
  1.保障更有力。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县城达15%以上;建设公共交通为主体,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为补充的城市绿出行体系,城市交通绿出行分担率达到80%以上;市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12标台以上,县城达8标台以上。
  2.设施更完善。公共交通枢纽站、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候车亭、站台站牌、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市区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县城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300米覆盖率达70%以上。城市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90%
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80%以上。公共交通车辆、场站、候车站台等无障碍通行及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20%以上,保证公共汽车交通高峰时段优先通行。中心城区新建、改造道路应设置非机动车道,有条件的要实行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实物隔离、自行车道与步行道分离。
  3.服务更优质。利用公共交通大数据,科学编制或滚动修编城市公共汽车线网规划,公交服务网络不断优化,公共汽车线路网比率明显提升。众对公共交通满意度达到80%以上。城市公共汽车正点率达到80%以上,高峰时段公共汽车平均运营时速逐年上升、达到18公里以上;新增车辆中,空调车比例达到100%、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公交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早晚通勤高峰时段平均拥挤度在90%以内。针对上学、购物、旅游等不同出行需求的特公共交通服务基本到位。
  4.管理更智能。建成公交智能化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实现运营企业对公交车辆的智能化调度管理。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电子站牌等多种发布方式的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积极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市区公交“一卡通”(包含非现金支付)使用率达到50%以上,县城达到40%以上。
  5.运营更安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汽车责任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城市公共汽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不超过0.04人/百万车公里。加大安全投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调控。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要结合城镇化进程的新特点,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倡导公共交通支撑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划模式,推动形成“一核双星多支点”的城镇空间布局。同时,各区政府(管委)根据《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鹤壁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加快完善各自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在修编《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时,结合《鹤壁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远期公交场站规划建设要求,优先保障建设用地。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公交场站(含换乘枢纽、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停靠站、候车亭等)建设。将城市公交场站和配套服务设施(含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纳入城市旧城改造计划,并作为新(城)区、大型集中居住区、大型商业网点、高校园区以及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的必备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提高公交车进场率。在城市交通主干道上建设公交车港湾式停靠站,在次干道上完善站台、候车亭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公交站点。刘若仪
  加快绿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公交车更新和升级步伐,推广应用容量大、安全舒适、技术性能强的节能环保型车辆。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障人士乘坐。大力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改善自行车、步行道路设施条件。主城区新建、改造道路要设置非机动车道,有条件的要实行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实物隔离、自行车道与步行道分离。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依据《鹤壁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鹤政〔2015〕9号),各区政府(管委)按照“净地”标准负责公交场站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赔青、三通一平等工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要以划拨方式优先保证。公共交通企业负责公交场站建设,场站建设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监管,对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后重新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碳素纸>腰果去壳机
  (三)提升智能化水平。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运营、服务信息化水平。2018年年底前,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向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交通信息服务。推广普及交通“一卡通”支付方式,逐步实现不同交通方式之间、不同城市之间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积极推行支付、手机支付、银行卡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减少现金使用,便利乘客支付。
  (四)强化路权保障。城市中心区内双向六车道应当设置城市公交专用道,双向四车道主干道根据情况科学设置公交优先道,保证公交车交通高峰时段优先通行,并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允许公交车不受禁左、禁右转向和单行道的限制。公交专用道要配套设置全程监控设施和标识系统,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监控和管理。对占用城市公交专用道、优先道、港湾(站点)以及干扰城市公交正常运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城市公交优先通行权。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市、县区政府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统筹使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等收费资金,提取一定数额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购置、政策性补贴补偿、信息化建设等。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占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支出比例要保持在5%以上。
  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公共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城市公交企业利用优质存量资产,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在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公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鹤政办文〔2016〕50号),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鼓励城市公交企业建立融资平台,开展与运输服务主业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积极帮助城市公交企业与银行、金融租赁企业、客车生产厂家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质、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加强用地综合开发。对新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在保证公共交通需求功能的基础上,建设集加气(油)、充电、停车、房屋租赁、商贸、金融、餐饮、广告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公共交通综合体。对现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需求的前提下,支持原土地使用者依法申请进行立体综合开发。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收益,要全部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城市公交企业运营亏损。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3:29: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24258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