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HSE管理程序(含附属表单)

受限空间作业HSE管理程序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编制依据 (3)
4职责 (3)
5定义 (3)
6管理内容 (4)
7人员基本要求 (6)
8附件 (7)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HSE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等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三元醇
本规定适用于XXXXX化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受限空间作业的HSE管理。
3 编制依据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规程》(LD84-1995)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GB1251.1-1989)
《特低电压(ELV)限值》(GBT 3805-2008)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 Z2-2002)
4 职责
4.1 HSSE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本管理程序,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 施工管理部负责督促项目分部、承包商施工过程中落实受限空间各项安全措施。
4.3 项目分部负责审批承包商作业风险分析(JHA)报告,并监督和协调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及HSE措施的落实,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4 监理单位负责审批承包商作业风险分析(JHA)报告,负责对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5 承包商负责开展作业风险分析(JHA),制定并落实受限空间作业HSE措施;申办“受限空间作业管坯
许可证”。
5 定义
5.1 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并存在有毒有害气体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
5.2 受限空间作业
凡在受限空间内(包括进入或身体任何部分探入)进行的作业,通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3 特殊受限空间
特殊受限空间作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即为特殊受限空间作业。
(1)氧气浓度低于19.5%;
(2)可燃气体浓度高于其爆炸下限的10%;电磁大锅灶
(3) CO浓度高于30×10-6(体积浓度);
(4)硫化氢浓度高于10×10-6(体积浓度);
(5)温度大于40度;
(6)空间过于狭小;
(7)从进入点计,距离超过20米;
(8)存在淹溺、掩埋危险的情况。
5.4 缺氧
是指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9.5%的状态。
5.5 富氧
是指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高于23.5%的状态。
5.6 硫化氢容许限值
m。
是指空气中的硫化氢含量应低于10mg/3
边坡滑模施工5.7 可燃气体容许限值
是指空气中的可然气体浓度应在(LEL>4%时,<0.5%)或(LEL<4%时,<0.2%)为容许限值。
6 管理内容
6.1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6.1.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首先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内的介质、危害进行识别,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附件1)。
6.1.2 项目分部和监理单位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检查确认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6.1.3 特殊受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一天一办,当日有效。中断4小时以上,需要重新办理;一般受限空间作业时间最长不超过七天,具体由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可用性评估
情况确定。
6.1.4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HSE管理规定,“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他作业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许可证。
6.1.5 受限空间作业在作业条件具备后应向作业人员交底,使作业人员掌握正确的作业方法、作业注意事项以及出现意外时的应急方法。
6.1.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进入检查单”(附件2)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各项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已完全落实。
6.2 受限空间作业一般规定
6.2.1 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接受专项HSE培训,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HSE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救护方法等。
6.2.2 所要进入的设备必须作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6.2.3 现场作业人员与现场作业监护人员对现场的HSE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检查使用的工具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与监护人员约定好联络方式或联络信号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6.2.4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挂牌上锁。
6.2.5 对需要气体检测的受限空间,应按规定进行气体检测,检测频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记录其检测结果。夏季或设备内有含易挥发气体的物质时应增加对设备内气体浓度的监测频次。
6.2.6 设备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6.2.7 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转移印花
6.2.8 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潮湿场所作业时,行灯电压不超过12V。
6.2.9 受限空间出入口处要配备一定数量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2.10 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6.2.11 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应采用通风措施,使作业环境中氧含量在作业过程中保持在19.5%~23.5%,但严禁向内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20:18: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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