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申办指南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许可
申办指南
一、行政许可事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许可
二、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
有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三、适用范围和办理部门
1.食品
透射电镜制样
序号
食品类别
食品品种
受理、审查部门
批准部门
1
粮食加工品电子元件打标机
小麦粉
省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和获免检、名牌的企业由省局受理和组织审查;其余的企业由所在省辖市局受理和组织审查
省局
大米
挂面
其他粮食加工品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省局
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动物油脂
3
调味品
酱油
省局
食醋
味精
鸡精调味料
酱类
其他调味品
4
肉制品
肉制品
总局
5
乳制品
乳制品
总局
婴幼儿配方乳粉
6
饮料产品
饮料
总局
7
方便食品
方便食品
省局
8
饼干
饼干
省局
9
罐头
罐头
总局
10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总局
11
速冻食品
速冻食品
省局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膨化食品金融交易系统
省局
薯类食品
13
糖果制品
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省局
果冻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茶叶
省局
ca3660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5
酒类
白酒
总局、省局
葡萄酒及果酒
总局
啤酒
黄酒
省局
其他酒
16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省局
17
水果制品
蜜饯
省局
水果制品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省局
19
蛋制品
蛋制品
省局
2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可可制品
省局
焙炒咖啡
21
食糖
省局
淀粉糖
22
水产制品
水产加工品
省局
其他水产加工品
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省局
24
糕点
糕点
省局
25
豆制品
豆制品
省局
26
蜂产品
蜂产品
省局
27
特殊膳食食品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
省局
28
其他食品
省局
2、食品相关产品(全部由省局受理申请,总局批准发证)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审查
部门
1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非复合膜袋
聚乙烯自粘保鲜膜;商品零售包装袋;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聚丙烯吹塑薄膜;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夹链自封袋;包装用镀铝膜;普通型聚丙烯薄膜、尼龙薄膜
省局
复合膜袋
耐蒸煮复合膜、袋;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以及其他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片材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聚丙烯(PP)挤出片材;其他类食品包装用片材、食品包装用复合片材
编织袋
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
容器
聚乙烯吹塑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聚酯(PET)无汽饮料瓶;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软塑折叠包装容器;包装容器 塑料防盗瓶盖;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其他类塑料瓶盖(含铝塑复合盖)
食品用工具
密胺塑料餐具;塑料菜板(PEPP);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包括饭盒、碗、盘、碟、杯、筷子、刀、叉、勺、托、吸管、果冻杯、酸奶杯等等)、其他类塑料餐具(除密胺塑料餐具外的其他材质的非一次性使用餐具,如PP塑料饭盒)
2
食品添加剂
酸度调节剂
柠檬酸;乳酸;DL-酒石酸;L-苹果酸;磷酸;冰乙酸(冰醋酸);盐酸;氢氧化钠;碳酸钾;碳酸钠;柠檬酸钾;柠檬酸钠
总局指定的审查部
抗结剂
六氰合铁酸四钾(黄血盐钾);二氧化硅;磷酸三钙
抗氧化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没食子酸丙酯;D-异抗坏血酸钠;茶多酚;植酸(肌醇六磷酸);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甘草抗氧物;抗坏血酸钙;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漂白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焦亚硫酸钠;无水亚硫酸钠;硫磺
膨松剂
碳酸氢钠;碳酸氢铵;沉淀碳酸钙;硫酸铝钾;磷酸氢钙;硫酸铝铵;复合疏松剂;
着剂
苋菜红;苋菜红铝淀;胭脂红;胭脂红铝淀;柠檬黄;柠檬黄铝淀;日落黄;日落黄铝淀;亮蓝;亮蓝铝淀;新红;新红铝淀;诱惑红;诱惑红铝淀;赤藓红;赤藓红铝淀;β-胡萝卜素;天然β-胡萝卜素;甜菜红;紫胶红素;辣椒红;焦糖;红米红;栀子黄;菊花黄;黑豆红;高粱红;可可壳素;红曲米;红曲红;天然苋菜红;姜黄素;叶绿素铜钠盐
护剂
硝酸钠;亚硝酸钠
乳化剂
蔗糖脂肪酸脂;酪蛋白酸钠;蒸馏单硬脂酸甘油脂;山梨醇酐单硬脂酸脂;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单硬脂酸甘油酯(40%);松香甘油酯;氢化松香甘油酯;辛癸酸甘油酯;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酶制剂
固定化葡萄糖异构酶制剂;α-淀粉酶制剂;糖化酶制剂;果胶酶制剂;真菌α-淀粉酶;α-葡萄糖转苷酶
增味剂
5-鸟苷酸二钠;呈味核苷酸二钠
面粉处理剂
稀释过氧化苯甲酰;碱式碳酸镁
被膜剂
紫胶(虫胶);食品用石蜡;食品级白油;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水分保持剂
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钙;磷酸二氢钠;焦磷酸二氢二钠
营养强化剂
L-赖氨酸盐酸盐;牛磺酸;左旋肉碱;维生素A;维生素B1(盐酸硫胺);核黄素(维生素B2);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维生素C(抗坏血酸);维生素C(磷酸酯镁);抗坏血酸钠;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维生素Ed1-a-醋酸生育酚);葡萄糖酸亚铁;烟酸;叶酸;乳酸亚铁;柠檬酸钙;葡萄糖酸钙;生物碳酸钙;乳酸钙;活性钙;L-苏糖酸钙;乙酸钙;葡萄糖酸锌;天然维生素E
防腐剂
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钾;丙酸钙;丙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乙脂;对羟基苯甲酸丙脂;乙氧基喹;乳酸链球菌素;稳定态二氧化氯溶液;丙酸;过氧碳酸钠;液体二氧化碳
稳定和凝固剂
硫酸钙;D葡萄糖酸δ内酯
甜味剂
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异麦芽酮糖(帕拉金糖);山梨糖醇液;木糖醇;甜菊糖甙;甘草酸一钾盐(甘草甜素单钾盐);乙酰黄胺酸钾(AK糖)
增稠剂
明胶;羧甲基纤维素钠;海藻酸钠;果胶;卡拉胶;黄原胶;海藻酸丙二醇酯;羟丙基淀粉醚;β-环状糊精;田菁胶;瓜尔胶;琼胶
其它
高锰酸钾;4-氯苯氧乙酸钠;异构化乳糖液;;
3
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
总局指定的审查部
4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商用箱式电烤炉
电烤箱、分层烘炉、电焗炉等
总局指定的审查部
商用旋转电烤炉
卧式旋转烤炉、立式旋转烤炉等
商用热风电烤炉
箱式热风炉、旋转热风炉等
商用烧烤炉
羊肉串烤箱、烧烤架、多士炉等
商用电炸炉
固定式电炸锅、西式电炸炉、炸薯条机、油水分离炸炉等
商用电热铛
电饼铛、电扒炉、滚动烤肠机等
商用电平锅
多用烹饪平底锅、爆谷机等
商用电炉灶
电灶台、电磁灶等
商用电蒸锅
蒸饭箱、蒸汽发生器等
商用电煮锅
固定式电煮锅、夹层式煮锅、煮浆锅等
商用电开水器
储水式开水器、沸腾式开水器、饮料加热器等
工业电烤炉
隧道炉、热风炉、摇篮炉、旋转炉等
5
餐具洗涤剂
餐具洗涤剂
液体餐具洗涤剂、标明作餐具及果蔬洗涤用的洗洁产品
总局指定的审查部
6
压力锅
铝及铝合金压力锅
公称工作压力为50~150kPa,容积不大于18L的各种规格型号的铝及铝合金压力锅
总局指定的审查部
不锈钢压力锅
公称工作压力为50~150kPa,容积不大于18L的各种规格型号的不锈钢压力锅产品
7
香料香精
天然香料单元
蒸馏类;浸提类;冷榨(磨)类;其他类
省局
生物技术香料单元
23-丁二酮、乳香香料等
合成香料单元
小型排风扇
如香豆素等
香精
液体类;浆(膏)状类;固体(含粉末)类
8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食品用纸包装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热封型茶叶滤纸、鸡皮纸、食品羊皮纸、半透明纸、玻璃纸、食品包装纸、食品包装纸板
省局
食品用纸容器
纸质袋、淋膜纸袋、涂蜡纸袋、纸板类罐、圆柱形复合罐、其它复合罐、淋膜纸杯、涂蜡纸杯、纸板餐具、淋膜纸餐具、纸浆模塑餐具、纸板盒、淋膜纸盒
3、化妆品(省局受理申请和组织审查,总局批准发证)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单元
申证小类
产品举例
1
化妆品
一般液态单元
护发清洁类
洗发液、洗发膏、发露、发油(不含推进剂)、摩丝(不含推进剂)、梳理剂、洗面奶、液体面膜等
护肤水类
护肤水、紧肤水、化妆水、收敛水、卸妆水、眼部清洁液、按摩液、护唇液、生发液、护肤精油、无纺布面膜等
染烫发类
染发剂、烫发剂等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放系统
啫喱类
啫喱水、啫喱膏、美目胶等
膏霜乳液单元
护肤清洁类
膏、霜、蜜、香脂、奶液、洗面奶、无纺布面膜等
发用类
发乳、焗油膏、染发膏、护发素等
粉单元
散粉类
香粉、爽身粉、痱子粉、定妆粉、面膜(粉)、浴盐、洗发粉、染发粉等
块状粉类
胭脂、眼影、粉饼等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
气雾剂类
摩丝、发胶、彩喷等
有机溶剂类
香水、花露水、指甲油等
蜡基单元
--------
唇膏、眉笔、唇线笔、发蜡、睫毛膏、唇彩、液体唇膏等
2
牙膏
牙膏
牙膏
牙膏
有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许可通则和细则可从“河南食品质量安全网(v)”的“行政服务大厅”查看、下载。
四、行政许可条件
1.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所申报产品);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五、发(换)生产许可证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
申请人向受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份(加盖企业印章);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加盖企业印章,申报时带原件核实);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3份(加盖企业印章,申报时带原件核实);
4、企业代码证复印件3份(加盖企业印章,申报时带原件核实);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6:47: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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