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灭菌法的优缺点及技术参数

几种灭菌法的优缺点及技术参数
灭菌法系指用适当的物理或化学手段将物品中活的微生物杀灭或除去,从而使物品残存活微生物的概率下降至预期的无菌保证水平的方法。本法适用于制剂、原料、辅料及医疗器械等物品的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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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物品是指物品中不含任何活的微生物。对于任何一批灭菌产物品来说而言,绝对无菌既无法保证也无法用试验来证实。一批物品的无菌特性只能相对地通过物品中活微生物的概率低至某个可接受的水平来表述,即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aurancelevel,简称SAL)。实际生产过程中,灭菌是指将物品中污染微生物的残存概率下降至一定水平,以无菌保证水平SAL(terilityaurancelevel)表示预期的无菌保证水平。最终灭菌的产物品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不得高于10-6。已灭菌产物品达到的无菌保证水平可通过验证确定。
灭菌产物品的无菌保证不能依赖于最终产品的无菌检验,而是取决于生产过程中采用合格的灭菌工艺、严格的GMP管理和良好的无菌保证体系。灭菌工艺的确定应综合考虑被灭菌物品的性质、灭菌方法的有效性和经济性、灭菌后物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等因素。
灭菌程序的验证是无菌保证的必要条件。灭菌程序经验证后,方可交付正式使用。验证内容包括:
(1)撰写验证方案及制定评估标准。
(3)确认关键控制设备和仪表灭菌设备、关键控制和记录系统能在规定的参数范围内正常运行(运行确认)。
(4)采用被灭菌物品或模拟物品按预定灭菌程序进行重复试验,确认灭菌效果各关键工艺参数符合预定标准,确定经灭菌物品的无菌保证水平符合规定(性能确认)。(5)汇总并完善各种文件和记录,撰写验证报告。
日常生产中,应对灭菌程序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认关键参数(如温度、压力、时间、湿度、灭菌气体浓度及吸收的辐照剂量等)均在验证确定的范围内。灭菌程序应定期进行再验证。当灭菌设备或程序发生变更(包括灭菌物品装载方式和数量的改变)时,应进行再验证。
产物品的无菌保证水平与灭菌工艺、灭菌前产物品被污染的程度及污染菌的特性相关。因
此,应根据灭菌工艺的特点制定严格监控被灭菌物品灭菌前的微生物污染水平及污染菌的耐受性限度并进行监控,并在生产的各个环节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污染,确保微生物污染控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灭菌的冷却阶段,应采取措施防止已灭菌物品被再次污染。任何情况下,都应要求容器及其密封系统确保产物品在有效期内符合无菌要求。新方法
灭菌方法
常用的灭菌方法有湿热灭菌法、干热灭菌法、辐射灭菌法、气体灭菌法和过滤除菌法。可根据被灭菌物品的特性采用—种或多种方法组合灭菌。只要产物品允许,应尽可能选用最终灭菌法灭菌。若产物品不适合采用最终灭菌法,可选用过滤除菌法或无菌生产工艺达到无菌保证要求,只要可能,应对非最终灭菌的产物品作补充性灭菌处理(如流通蒸汽灭菌)。
小型振动器一、湿热灭菌法
本法系指将物品置于灭菌柜内利用高压饱和蒸汽、过热水喷淋等手段使微生物菌体中的蛋
白质、核酸发生变性而杀灭微生物的方法。该法灭菌能力强,为热力灭菌中最有效、应用最广泛的灭菌方法。药品、容器、培养基、无菌衣、胶塞以及其他遇高温和潮湿不发生变化或损坏的物品,均可采用本法灭菌。流通蒸汽不能有效杀灭细菌孢子,一般可作为不耐热无菌产品的辅助灭菌手段。
湿热灭菌条件的选择应考虑灭菌物品的热稳定性、热穿透力、微生物污染程度等因数。湿热灭菌条件通常采用121℃某15min、121℃某30min或116℃某40min的程序,也可采用其他温度和时间参数,但无论采用何种灭菌温度和时间参数,都必须保证证明所采用的灭菌工艺和监控措施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能确保物品灭菌后的SAL≤10-6。当灭菌程
序的选定采用F
0值概念时(F
值系当采用非121℃的灭菌条件时,该灭菌程序致死微生
物的效果与121℃的灭菌效果相同,在121℃下的灭菌时间),应采取特别措施来确保灭菌物品能得到足够的无菌保证,此时,除对灭菌程序进行验证外,还必须在生产过程中连续地、严格地对微生物进行监控,证明污染的微生物指标低于设定的限度。对热稳定的物品,可采用灭菌工艺可首选过度杀灭法,其SAL应≤10-12。以保证灭菌物品获得足够的无菌保证值。热稳定性较差产品的标准灭菌时间F0〔指灭菌温度为121.1℃,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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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指示菌的耐热参数D值为1分,灭菌温度系数Z值为10.0℃时的标准灭菌时间(121.1℃下计算的微生物等效灭活率)〕一般不低于8min。如产品的热稳定性很差时,可允许湿热灭菌的F0低于8,此情况下,应在生产全过程中,对产品中污染的微生物严加监控,并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微生物污染水平,确保被灭菌产品达到无菌保证要求。热不稳定性物品,其灭菌工艺的确定依赖于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的生产批次的灭菌物品灭菌前微生物污染的水平及其耐热性污染的情况。因此,日常生产全过程应对产品中污染的微生物严加监控,并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物品微生物污染水平,特别是防止耐热菌的污染。热值一般不低于8min。
用电信息采集不稳定性产品的F
采用湿热灭菌,被灭菌物品应有适当的装载方式,不能排列过密,以保证灭菌的有效性和均一性。
湿热灭菌法应确认灭菌柜在不同装载时可能存在的冷点。当用生物指示剂进一步确认灭菌效果时,应将其置于冷点处。本法常用的生物指示剂为嗜热脂肪芽孢杆菌孢子(SporeofBacillutearothermophilu)。
二、干热灭菌法
滴水架本法系指将物品置于干热灭菌柜、隧道灭菌器等设备中、利用干热空气达到杀灭微生物或消除热原物质的方法。适用于耐高温但不宜用湿热灭菌法灭菌物品的灭菌,如玻璃器具、金属材质制容器、纤维制品、固体试药、液状石蜡等均可采用本法灭菌。
干热灭菌条件一般为160~170℃某120min以上、170~180℃某60min以上或250℃某45mi
n以上,也可采用其他温度和时间参数。无论采用何种灭菌条件,应保证灭菌后的产品的SAL≤10-6。采用干热过度杀灭的后产品的SAL应≤10-12,此时物品一般无需进行灭菌前污染微生物的测定。250℃某45min的干热灭菌也可除去无菌产品包装容器及有关生产灌装用具中的热原物质。
采用干热灭菌时,被灭菌物品应有适当的装载方式,不能排列过密,以保证灭菌的有效性和均一性。
干热灭菌法应确认灭菌柜中的温度分布符合设定的标准及确定最冷点位置等。常用的生物指示剂为枯草芽孢杆菌孢子(SporeofBacilluubtili)。细菌内毒素灭活验证试验是证明除热原过程有效性的试验。一般将不小于1000单位的细菌内毒素加入待去热原的物品中,证明该去热原工艺能使内毒素至少下降3个对数单位。细菌内毒素灭活验证试验所用的细菌内毒素一般为大肠杆菌内毒素(Eacherichiacoliendo某in)。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1:32: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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