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型号 | 出厂编号 | 检验日期 | ||||||
序号 | 检验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备注 | ||||
1 | 制造与装配 | 1.所用材料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必要时应进行化验或鉴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 ||||||
2.外购件、外协件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须有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必要时按相应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装配。 | ||||||||
3.铸件不应有疏松、气孔、砂眼、裂纹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 ||||||||
4.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氧化层、折叠、结疤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 ||||||||
5.焊接件焊缝不应有裂纹、夹渣、间断、烧穿等缺陷。 | 电极箔||||||||
6.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的设计应符合GB/T 15706.2的规定。 | 热流道系统||||||||
7.提升机的控制系统安全部分应符合GB/T 16855.1的要求。 | ||||||||
8.提升机的电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用交流传动提升机的电控设备的制动、保护和连锁功能应符合JB/T4263的有关规定; b) 采用交流机组直流传动提升机的电控设备的电气性能、保护和连锁功能应符合JB/T 6754.1-1993中4.5和4.7的规定; c) 采用晶闸管直流传动提升机的电控设备的电气性能、保护和连锁功能应符合JB/T 6754.2-1993中4.5和4.7的规定; d) 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的提升机的电控设备,安全回路应具备硬件和软件冗余。 | ||||||||
9.摩擦衬垫允许最大比压为2MPa。 | ||||||||
序号 | 检验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备注 |
1 | 制造与装配 | 10.每台产品的摩擦衬垫应符合JB/T10347的规定,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25。 | 激光夜视 | |
11.主轴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主轴内部不允许有白点和裂纹,其夹杂和非裂纹性缺陷要求如下: a)在主轴轴心2/3直径范围内单个、零星、分散缺陷和密集缺陷,应符合Q/GK03-2007表4的规定; b)在主轴轴心2/3直径以外范围,允许存在小于等于Φ5㎜当量1个,分散性缺陷6个;允许存在小于Φ4㎜当量密集缺陷,但缺陷区面积不应超过被探面积的5%。 | 见附件 | |||
12.闸盘和摩擦轮的对接熔透焊缝均应进行探伤检验,并应达到GB 11345中的规定的II级焊缝要求。并应进行高温整体退火或振动处理,以消除焊接内应力。 | 见附件 | |||
13.产品的外观质量,涂装前的制件表面处理质量应符合GB/T8923-1988中st2级的规定。 | ||||
14.装配前,润滑和液压系统的管件应酸洗并涂油防锈。 | ||||
15.摩擦轮、导向轮、天轮装置应在制造厂内进行静平衡试验,静不平衡力矩应符合GB/T10599-2010标准中表4的规定。 | ||||
2 | 外观质量 | 1.外露旋转部件的颜应与周围的非旋转部件有明显的区别。 | ||
2.每处润滑加油点均应有明显的红标记。 | ||||
3 | 主轴 保险杠模具装置 | 1.制动盘两侧端面全跳动公差值,摩擦轮直径小于4m时,应不大于0.5mm;摩擦轮直径大于等于4m时,应不大于0.7mm。 | ||
2.制动盘两侧的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3.2μm。 | ||||
3.主轴应在左端部明显位置处打上主轴编号。 | ||||
序号 | 检验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备注 |
4 | 盘形制动器装置 | 1.盘形制动器的活塞和闸瓦在设计油压下应同时动作,不应有爬行、卡住现象。 | ||
2.在无负荷条件下,盘形制动器活塞最低动作压力不应超过0.3MPa。 | ||||
3.在设计油压下,盘形制动器闸瓦的行程与设计行程的差值不应大于设计行程的10%。 | ||||
4.在1.25倍设计压力下保持10min,各密封处不应显油迹。 | ||||
5.盘形制动器上应设置闸瓦过磨损保护装置和弹簧疲劳示警装置。 | ||||
6.盘形制动器应装设放气装置。 | ||||
5 | 操纵 机构空气滞留层 | 1.在机房内的操纵台安装位置,应能保证司机可清晰地观察到提升钢丝绳及深度指示器指示标记。 | ||
2.制动手把、操纵手把在全行程范围内操作方便、灵活、准确、可靠。 | ||||
6 | 液压 系统 | 1.元件的安装位置必须能安全方便地进行调整与操作。 | ||
2.各阀的接合面、堵头、集油块使用1.25倍的设计压力Pmax进行试验,保持5min,系统各处不应有永久变形和渗油现象,阀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 | ||||
3.液压站采用的“调压装置”的调压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油压为设计压力Pmax时,控制电流(电压)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 b) 残压P0应不大于 0.5Mpa。 | ||||
4.液压站适应自动化提升要求,装有双套“调压装置”时,同一控制电流I(电压U)上升(或下降),对应于两套“调压装置”的上升(或下降)油压相差值不得大于0.2 Mpa。 | ||||
5.液压站应具有可调整的二级制动性能,即一级制动油压P1和一级制动油压作用时间t1均可根据需要调整。 | ||||
序号 | 检验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备注 |
6 | 液压 系统 | 6.竖井提升时,井口附近应能解除二级制动,即实现一级制动。 | ||
7.液压站具有“恒减速制动功能”时,其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在安全制动时,系统油压值能根据速度反馈信号的变化而随时调整,以保证减速度达到恒定值; b) 从安全制动信号发出到建立恒定减速度α3的时间常数不大于0.8s维夫饼干; c) 当恒减速失效时,应立即自动投入二级制动; d) 竖井提升时,井口附近应能解除恒减速及二级制动,即实现一级制动。 | ||||
8.液压站应具有必要的油压监视、监测元件,如电接点压力表、压力继电器、压力传感器等。 | ||||
9.液压站应装有液压油温度检测元件,油温温升不得超过34℃,最高油温不得超过70℃。测量油温的位置应在油泵吸油管中心半径为200mm范围内。 | ||||
10.液压站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得低于1.6级; b) 压力表的量程一般为额定压力的1.5~2倍; c) 使用压力表应设置压力表开关及压力阻尼装置。 | ||||
11.液压站应规定油面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并有明显标记,即油标。油标应便于拆卸清洗。 | ||||
12.为防止污染系统,开式油箱应设置空气滤清器;系统回路中应设置滤油器;具有伺服阀、比例阀的压力口处应设置无旁通的滤油器。 | ||||
13.为了及时清洗和更换滤油器的滤芯,滤油器应装有污染指示器或设有测试装置。 | ||||
14.液压站应具有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装置。压力油至少有两条以上、且互不干扰的回油路。 | ||||
15.为确保安全、可靠,各阀的动作应有联锁。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1:25: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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