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控制规定

静音冷却塔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控制规定
         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控制规定
防过敏皮带  为了加强病历质量的管理,根据萧卫发[2003]110号文件要求,医院重新制定《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控制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病历质控分三级进行:1、科内在科主任及科病历质控员的监督下完成。2、受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质控员监督。3、送上级部门检查。
97ga
  二、医院从三方面控制病历书写质量。1、按照浙江省中医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定期不定科由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作出评分,评分结果予以公布,对乙级、丙级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2、按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控制规定对未能及时书写、未作必要记录、说明、缺项等给予经济上处理,处理结果从科室的绩效工资中扣除。3、上级检查反馈意见如存在上述情况,加倍处理。
  三、对书写不及时、该记录不记录、该说明不说明、缺项的经济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未按规定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潦草,连续三个字(如签名)不能辨认及不按规定进行修改,如有划痕、粘贴发现一处扣20元。
  2、住院病历必须按规定时间、格式完成,并及时放入病历夹。入院记录未按时完成,经管医师每份扣200元,其上级医师每份扣100元,科主任每份扣50元。告知书、同意书(非手术病人的诊疗告知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内置物使用同意书,术前、术中、术后谈话告知书等)如需填写而未写每份扣经管医师100元,上级医师50元,科主任30元。首次病程录、病程录(转科录、手术记录)缺一次扣经管医师60元,上级医师30元、科主任15元。抗生素使用停用无记录、无说明,更改护理级别无记录、无说明,1次扣经管医师20元。少一次签名(包括非上级医师本人签名)扣20元(经管医师当天签名,上级医师二天内签名,主任医师三天内签名)。
  门诊病历应按规定书写,未写每份扣经治医师100元,科主任或科负责人25元。缺大项,每项扣经治医师30元,科主任或科负责人5元。各类申请单、处方未达标准的每张扣经管医师20元,科主任或科负责人3元。
  上述规定从5月1号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相悖之处,以本规定为准,原《关
于医疗文书书写奖惩补充规定的通知》作废。
感谢您的阅读!内网审计
>二氧化碳制冷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4:17: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20577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病历   规定   书写   医师   质量   记录   文书   控制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