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说明
本章说明给水及排水系统的管道及其它设备的规格和安装所需的各项技术要求。 1.2 一般要求
1.2.1 所有送达工地的管道均应为全新的,并带有带、标识以利辩认不同的等级;
vcd制作acceptlanguage1.2.2 所有管道应按施工图纸安装;
1.2.3 管道接头不应藏在墙身或地板之内;
1.2.4 管道应借管套越过墙壁、地台。若管道所穿越之结构需要防水密封时,须用铸铁防水法兰管套接驳;
1.2.5 配合施工进度提交所有有关管道的安装资料;
1.2.6 所有跨越楼宇伸缩缝的管道必须采用波纹伸缩器连接; 1.2.7 在安装需配合吊顶时,承包单位须负责调整管道的高低使符合吊顶高度,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若管道须早于吊顶安装时,承包单位应预先获得顾问工程师发出预定高度的指令后方可进行;
1.2.8 所有管道如装设于室内如有结露的可能,必须提供保温材料;
1.2.9 任何情况下,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焊接方法。
1.3 质量保证
3.1.1.1 所有管道装配人员和设备安装人员均应具有在本行业中至少三年以上有关的工作经验;
3.1.1.2 所有供本工程使用的管道和配件均应符合国标、BS、ASTM、JIS、DIN、ISO及凯悦国际的标准要求;
3.1.1.3 所有烧焊技工必须具备由有关政府机关签发的有效上岗证书。
1.4 资料呈审
4.1.1.1 提交管道支架和固定支架详图供审批;
4.1.1.2 提交管道测试和清洁净化程序供审批;
4.1.1.3 在测试和投入运行之后须提交完整的测试报告。
2. 产品
4.1.2 管道工程材料
4.1.2.1 除特别的注明外,给水系统管道规格应符合下列的要求,而材料标准见设备材料一览表:
系 统 | 管道设施 | 管道 类别 |
生活用水系统 | 生活用水配水系统至各用水点 | Ⅰ |
直饮水系统供、回水管道 |
生活热水供、回水管道 |
污、废水系统 | 埋地 | Ⅱ |
地上 | Ⅱ |
加压污、废水管 | Ⅲ |
室外给水管 | 市政供水管 | Ⅳ |
来自柏悦的加压供水管 |
冷凝水系统(带保温) | 埋地 | Ⅱ |
地上 | Ⅱ |
雨水系统 | 外露立管 | Ⅱ |
立管(室内) | Ⅱ |
埋地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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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道 类 别 | 管 道 | 管 道 接 口 | 管件/配件 |
Ⅰ | 符合ASTM规格的铜管及国家相关标准的铜管 或符合ASTM相关标准及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的不锈钢管 | 管径15~54m,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及ASTM的焊锡接口,接合剂不得含氨成份; 管径67~150mm,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焊接至管子上的滑动铜法兰。或采用凹槽卡箍式连接。接合剂不得含氨成份; 嵌墙或平层内安装的不锈钢管采用覆塑铜管,硬钎焊接,接合剂不得含氨成份。 外露或管井内的管道采用卡压式、卡套式或压缩式等连接方式;嵌墙或平层内安装的不锈钢管采用覆塑钢管,不得采用卡套式连接等螺纹连接。 | i) 采用优质紫铜或不锈钢管及配件; ii) 配件与管道应是同一家生产商产品; iii) 配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ASTM标准 |
Ⅱ | 符合ASTM相关标准及国家标准的机制W型柔性离心浇铸排水铸铁管 符合相关标准及国家标准的聚丙烯消音管BX-PP-C | 不锈钢卡箍、内衬橡胶圈柔性连接 橡胶圈密封柔性承插连式连接 | i) 采用优质W型柔性离心浇铸排水铸铁管或聚丙烯消音管及配件; ii) 配件与管道应是同一家生产商产品; iii) 配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ASTM标准 |
Ⅲ | 符合国家标准及ASTM相关标准的衬塑镀锌钢管 | 管径大于100mm时采用法兰式或沟槽式连接 管径小于等于100mm时采用螺纹连接 | i) 采用衬塑镀锌钢管及配件; ii) 配件与管道宜为同一家生产商产品; iii) 配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ASTM标准 |
Ⅳ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ASTM有关标准的球墨铸铁管 | 承插连接 | i) 采用衬塑镀锌钢管及配件; ii) 配件与管道宜为同一家生产商产品; iii) 配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ASTM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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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管道接口
4.1.3.1 管道连接方法,应按2.2.1.1表中的的要求进行。除安装必要,接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m;
4.1.3.2 泵房和设备房内所有管道和附件须采用法兰接口或卡箍式联接器;
4.1.3.3 所有丝扣接口须等同美国标准ASTM中或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小心选择材料,使其配合设备的类型;
4.1.3.4 管道接口和装配联接件的法兰须为镀锌锻铁;
4.1.3.5 碳钢管与铜管连接须采用法兰接口。
4.1.4 管道配件
4.1.4.1 应按2.2.1.1节表中管道材料提供管道配件;
4.1.4.2 为了保证排水或消除气囊,管径需变小的地方应用缩径接头。不可以套筒代替;
4.1.4.3 应优先采用长弯管(头),不得采用直角弯头。
4.1.5 接管垫圈
4.1.5.1 进行法兰连接需采用氯丁合成橡胶制成的3.0mm厚的O型密封垫圈。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的密封垫圈;
4.1.5.2 不同金属管之间的法兰连接:在法兰、螺栓和螺帽之间分别采用绝缘垫圈、套环和垫片。绝缘物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或其他同类型产品;
4.1.5.3 垫圈应适用于厂家建议安装的系统的温度、设施和压力。
4.1.6 管道支架
4.1.6.1 夹网布 提供所有进行系统安装所需的吊架、支架、导向支架和固定支撑等。各类支架的强度及设计应允许在应力范围之内扩展和收缩;
4.1.6.2 所有管道支架、承托、吊支架、导向支架和固定支撑均为热浸镀锌钢制,可调节高度,并且涂上防腐面漆。钢类管件应采用钢类管码;铜类管件及聚氯乙烯类管件应采用钢
类管码外,并需于管码外层包上聚氯乙烯垫。所有管道均应采用不锈钢制管码、螺栓、垫圈及螺帽。阀门附近及其他大管径管道上需支撑的配件均应提供附加支架,以防过度的应力作用于毗连管道上。对水泵类连接等亦应提供附加支架,以防止过度的应力作用于设备上;
4.1.6.3 所有固定销件和螺栓必须配有弹簧垫圈和螺帽;
4.1.6.4 除另有说明外,各支架之间的间距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中心间距:
铜管
直径(mm) | 支架间距离(m) 衬套 |
垂直 | 横管 |
15至20 | 0.9 | 0.6 |
25至32 | 1.1 | 0.9 |
40至80 | 1.4 | 1.2 |
100 | 1.9 | 1.9 |
150 | 2.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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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管
直径(mm) | 支架间距离(m) |
垂直 | 横管 |
10至15 | 1.5 | 1.0 |
20至25 | 2.0 | 1.5 |
32至40 | 2.5 | 2.0 |
50立方体拼图至60 | 3.0 | 2.5 |
80至125 | 3.5 | 3.0 |
150及以上 | 4.0 | 3.5 |
60至80 | 1.8 | 0.9 |
100 | 1.8 | 1.2 |
150 | 1.8 | 1.2 |
225至375 | 2.2 | 管式反应器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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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墨铸铁管
直径(mm) | 支架间距离(m) |
垂直 | 横管 |
80 | 3.5 | 2.0 |
100 | 4.0 | 4.0 |
150 | 4.5 | 4.5 |
200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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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1 在管道穿越墙壁和楼板处须设置镀锌钢制套管。套管的尺寸应使管道能在套管中自由移动外,还须足够供填塞防火填料,而套管应高出楼板完成面至少6mm。管道套管不应当作为支架使用;
4.1.7.2 在管道与管套空隙之间应完全地填上玻璃纤维类防火物料。管道套管和管道保温之间的空隙必须用不硬化的软防水树胶复合物完全填塞,以保证气密。假若管道及套管穿过防火墙或楼板时,管道与管套之空间须拥有同等耐火程度的物质填塞,管套的两头用非硬性胶粘剂填塞;
4.1.7.3 注意在每个楼层的垂直管槽井内如需设楼板,管道穿越管槽井楼板处亦需设置套管。
4.1.8 管道导向支架
所有水平和垂直的管道必须在适当位置提供管道导向支架,从而能有效地控制因热胀冷缩所产生的移动、使膨胀管及伸缩器能有适当的操作。管道导向支架的布置和间距必须根据
伸缩器制造商的建议设置。导向支架位置和其构造的装配图须提供予业主方/建筑师审批。
4.1.9 管道固定支撑
4.1.9.1 管道固定支撑应设于管道系统改变方向处、伸缩器以及膨胀管处,以便吸收因管道膨胀或收缩和内部压力所引致的应力,并把这些应力传递到结构上;
4.1.9.2 管道固定支撑均应能承受进行水压测试所产生的较高推力;
4.1.9.3 固定支撑构造细节和尺寸须提供审批。
4.1.10 清扫口
4.1.10.1 在雨水管、污废水管的最低位置和每个接合处和管道转弯位置等应设清扫口;
4.1.10.2 铸铁管的清扫口应符合等同ASTM的相关标准的椭型清扫盖掩设计。清扫盖掩应用橡胶垫圈密封,同时并用最少两口青铜螺栓牢固的销紧;
4.1.10.3 其他管道的清扫口按原厂配件配置。无原厂配件的清扫口,应用三通代替。
4.1.11 贮水池/水箱
4.1.11.1 混凝土结构的水池或水箱(包括混凝土水池与管件之间套管),全部由建筑承包单位建造;
4.1.11.2 下列预埋于每个混凝土水箱或水池的接驳件和附件均由本承包单位负责安装就位:
(a) 水箱进水口
(b) 水箱出水口
(c) 排水管
(d) 溢流管
(e) 水位控制器用的聚氯乙烯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