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楼牌门牌编号实施办法(2021年)

厦门市楼牌门牌编号实施办法(2021年)
厦门市民政局办公室2021年3月19日印发
厦门市楼牌门牌编号实施办法
(2021年3月18日)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地名标牌城乡》国家标准(GB*****.1-1999),推行楼牌、门牌编制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根据国家民政部、交通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民政厅、交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国、全省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精神,以及《厦门市地名管理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厦门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的居民地,包括街、路、巷、开发区、居民区、片区、楼、院、自然村、片村、农林牧渔点等通讯通邮、制作产权、工商注册、户籍管理使用的楼牌、门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楼牌、门牌的类别、规格及其使用范围
(一)楼牌:规格为90×50厘米。适用于10层及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二)大门牌:规格为60×40厘米。适用于7至9层的中高层建筑和别墅、山庄、小区出入口及有围墙(或独立门户)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大门、院落大门、大、中型公共建筑的主门等。
木制灯笼(三)中门牌:规格为35×24厘米。适用于6层以下建筑物的出入口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大门、院落大门、大中型公共建筑的主门等;
(四)小门牌:规格为15×9厘米。适用于老式住宅、自然村住宅等。
(五)梯位牌:规格为24×16厘米。适用于楼梯口、沿街店面和住宅等。
(六)室牌:规格为7×10厘米。适用于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
建筑内的每套居民住宅或写字楼正门。
第四条门牌编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使用政府命名的标准地名编制楼牌、门牌。
(二)楼牌、门牌的编制实行一楼一牌、一梯一牌、一门(室)一牌制。楼牌、门牌由市民政局统一监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制作。
(三)楼、门牌的编制应科学合理,方便寻。
(四)街(路、巷)两侧建筑物的门牌编号按照自西向东、自南向北、左单右双的方法编排;面状的居民区编号按照先外后里、由近及远、先左后右或顺时针方向编排,每幢楼内的室号按照从左到右、先下后上顺序编排;辐射状的道路的编号以辐射中心点为起点开始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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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用量化法编号。道路从起点开始,根据道路的宽度预留楼、门牌号码。即:4车道以上道路两旁的楼、门牌按照每2米一个号的方法预留号码;2车道的道路两旁的楼、门牌按照每1米一个号的方法预留号码。
(六)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建筑,原则上实行一梯一号。
(七)为保持楼、门牌的相对固定,对2021年9月底前已编的楼、门牌号码,原则上不重新编排;但对错号、重号、地名使用错误的,应重新编排号码,并设置新的楼、门牌。
(八)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后,其所辖区域内的楼、门牌按照城市楼、门牌编制办法重新设置。
第五条各类建筑物门牌的编号方法
(一)沿街店面用街(路、巷)名称编制门牌;对两面以上紧邻不同街(路、巷)名称且为独立产权者或承租户的,可视情况按不同的街(路、巷)名称编制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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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处所用街(路、巷)名称编制门牌;在同一幢办公楼但不同单位的,按照“路名+门牌号+室号”编制门牌;同一大院多幢楼且不同单位,可根据需要加号,并按照“路名+门牌号+室号”编制门牌。
(三)居民住宅区按照“片区名+楼号(梯位号)+室号”编制楼门牌。
(四)沿街且不在住宅区内的多层、中高层、高层住宅楼(商住楼)用街(路、巷)名称,按照“路名+楼号(梯位号)+室号”编制楼门牌。
(五)院门朝街(路、巷)的老式住宅,按“路名+门牌号+室号”编制门牌;独门独户的按“路名+门牌号”编制门牌。
(六)在凹型路段且深度不超过8米的、垂直道路方向的平房住宅,按“路名+门牌号(到此地的号码)+附号”编制门牌;多层住宅可延伸使用门牌号,按“路名+门牌号+室号”编制楼门牌。
0663.us(七)农村住宅、村委会办公楼、村办企业场所等用自然村为主地名编制楼门牌,门牌全称为“村委会名称+自然村名称+门牌号”;无标准名称的新建片村应当先命名,再编门牌。
木板削削削第六条楼、门牌的申办程序
(一)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产权所有人(使用单位)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建筑物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厦门市楼门牌申请表》一式四份,并附建设项目开工许可证、总平面图复印件。
(二)社区居委会(居、村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察,提出拟编楼门牌号码的初审意见,报区民政局核准。
(三)区民政局核准后,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市民政局于1个月内完成标牌制作。
第七条各类街(路、巷)牌和楼(门)牌的设置要求(见附件) 第八条本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各类街(路、巷)牌和楼(门)牌的设置要求
根据《地名标牌城乡》(GB*****?1―1999)国家标准、《福建省标准地名标志制作设置规范》(闽民行190号)的要求,现就我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街(路、巷)牌的类别、规格
(一)街(路)牌(DP―J)
书写平面尺寸:(1700/1500 /1200mm×500/400/300mm×2mm,单侧外沿宽度25 /20/15mm)。
版面内容:街路的汉字名称、汉语拼音、相邻路名。
标牌底:东西向(包括东西向斜街)标牌底为GB2893规定的安全兰,南北(包括南北向斜街)向为安全绿;文字书写使用等线黑体字。
版面设计:上部3/5区域标示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区域标示汉语拼音及相邻街路名称。
(二)巷牌(DP―X)(分带杆与不带杆两种)
书写平面尺寸:450mm×150mm×1.5mm ,单侧外沿宽度15mm。
版面内容、布局、底、字体与街牌相同。
版面设计:上部3/5区域标示汉字名称,下部五分之二区域标示汉语拼音及相邻街路巷名称。
二、街(路、巷)牌的使用
街(路、巷)牌:1700 mm×500 mm适用于6车道及以上的道路;1500 mm×400 mm适用于4车道的道路;1200 mm×300 mm适用于2车道的道路。巷牌(带杆)450 mm×150 mm适用于单车道及宽度4
米(含4米)以上的巷;巷牌(不带杆)450 mm×150 mm适用于宽度4米以下的小巷。
三、各类街(路、巷)牌、楼门牌的设置选位
(一)街(路)牌:城市主、次干道的起止点、中间主要岔路口应设街牌;2000米以上的道路一般每间隔1000米设一块街牌,城区繁华路段一般为每间隔500米设一块街牌;道路十字路口的街(路)牌设置一般不少于4块,丁字路口一般不少于2块。
空包弹助退器(二)巷牌:偏僻街巷起止点、岔路口,较长的巷一般每间隔500米设一块巷牌(不带杆的巷牌直接设置于巷的墙面)。
(三)楼牌:设置在靠路边、出入口处,高度在2至3楼之间或距地面约8米处。
(四)大、小门牌:设置在建筑物门户、出入口上方或距地面高度约
2.5米处。用于标示中高层居民楼门牌号的大门牌,选位应在靠路边、出入口处,高度在1至2楼之间或距地面约4米处。
(五)梯位牌:设置在楼梯入口处上方及沿街店面左侧门柱。
(六)室牌:设置在每套居民住宅门框上方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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