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人山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一、为了追究营运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章责任,促进驾驶人遵纪守法,规范驾驶人安全行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营运车辆实际所有人、驾驶人为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的直接负责人,负责保管本车车载终端设备。如因设备硬件故障或技术原因,车载终端无法正常工作的,驾驶人应积极排除故障,个人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向运营商或公司监控中心报修,或在所在地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捆扎胶带三、车载终端无法正常工作的车辆,实际所有人或驾驶人自接到公司卫星定位专职监控人员通知维修时间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排除车载终端故障。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排除故障,无法正常工作的,所属车辆应停止运营。如发生继续驾车运营行为的,第一次扣除安全保证金500元,第二次扣除安全保证金1000元,两次以上的收回行驶证、营运证,解除经营挂靠合同。
四、车辆实际所有人或驾驶人私自拆除、故意损毁车载终端设备的,第一次除按价赔偿设备损坏费用外,并扣除安全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直接收回行驶证、营运证,解除
经营挂靠合同。故意屏蔽车载终端信号、改变安装位置和定位功能、干扰终端设备正常工作或阻碍警告
地址匹配提示声音的,第一次扣除车辆安全保证金300元,驾驶人停岗学习1个月;第二次责令车辆停运1个月,解除驾驶员聘用关系。
五、在卫星定位动态监控中,如发生超速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如下处罚:
美工刀片1、一天内发生超速10%以下1-2次的,对驾驶员给予警告、教育;超速10%以下3-5次的,对驾驶员给予警告、教育并处50元;超速10%以下6-8次的,对驾驶员给予警告、教育并处100元,依此类推进行处理。
十字滑块联轴器2、一月内发生超速10%以上(含本数,下同)20%以下1-2次的,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并处50元;超速10%以上20%以下3次以下(含3次)的,对驾驶员进行警告教育并处100元。
3、超速20%以上30%以下的,每次200元,驾驶员停运学习1个月;3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的,解聘违法驾驶员,车辆停运整顿3个月。
4、超速30%以上50%以下的,每次300元,驾驶员停运学习1个月;3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的,解聘违法驾驶员,车辆停运整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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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超速50%以上的,对违法驾驶员处500元,并解聘违法驾驶员,同时扣除车辆安全保证金1000元。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22:28: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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