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备名称及代码 | 检验周期 | 文件号 | 发文、实施时间 | 备注 | ||||||||
1 | 锅炉(1000) | 外部检验 | 一般每年一次。 |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第4条、第5条。 | 1999年9月3日发文;于2000年01月01日执行。 |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该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 |||||||
内部检验 | 一般每2年一次。 | ||||||||||||
水压试验 | 一般每6年一次。 | ||||||||||||
2 | 压力容器(2000) | 固定式(2100) | 年度检查 | 每年至少一次。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8第125、128、131条 |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 |||||||
定期检查 | 全面检验 | 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 |||||||||||
耐压试验 |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 ||||||||||||
移动式(2200) | 汽车罐车2220、铁路罐车2210、罐式集装箱224 | 年度检验 | 每年至少一次。 |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第条 | 2011年11月15日发布;起实施。 | 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 |||||||
全面检验 | 新罐车首次检验1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年至少一次。 | ||||||||||||
耐压试验 | 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 | ||||||||||||
长管拖车2230 | 年度检验 | 每年至少1次。 | 《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发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的公告》08年第16号] | (A类:天然气(煤层气)、氢气) (B类:氮气、氦气、氩气、氖气) | |||||||||
首次定期检验 | 3年(充装A类介质);4(充装B类介质)。 | ||||||||||||
定期检验 | 5年(充装A类介质);6(充装B类介质)。 | ||||||||||||
气瓶(2300) |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第69条。 | 颁布;起生效。 | ||||||||||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 |||||||||||||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 |||||||||||||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8334的规定。(盛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对型、型、型、YSP-10型和YSP-15型,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YSP-50型,每3年检验一次。) | |||||||||||||
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 |||||||||||||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 |||||||||||||
3 | 电梯(3000) | 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12条。 | 发布;起施行。 | |||||||||
三合一打印机 |
4 |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08第5条。 | 2008年8月7日颁布,质检总局2010年第141号修改,起施行。 | ||||||||||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09第34条。 | 颁布;起施行。 | |||||||||||
5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000) |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6号 | 发布;起施行。 | |||||||||
6 | 大型游乐设施(6000) | 定期检验周期为年。 |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2008第条。 | 发布;实施。 | |||||||||
7 | |||||||||||||
8 | 压力管道(8000) | 长输管道8100 | 年度检验 |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 永磁同步电机转子《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D7003-2010第3条。 | 颁布;起施行。 | |||||||
全面检验 | 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首次全面检验之后的全面检验周期按照本规则第23条确定。 | TSG?D7003-2010第3条、第23条。 | |||||||||||
公用管道8200 | 年度检验 |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D7004-2010第6条。 | 颁布;起施行。 | |||||||||
全面检验 | 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12年;以PE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D7004-2010第29条。 | |||||||||||
工业管道8300 | 在线检验 |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D0001-2009第116条。 | 发布;施行。 | |||||||||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第7条。 | 发布;起施行。 | ||||||||||||
全面检验 | 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第19条。 | |||||||||||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D0001-2009第116条。 | 发布;施行。 | |||||||||||
9 | 客运索道(9000) | 客运架空索道 裤衩裙 |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 |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第50条。 | 2000年6月27日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 ||||||||
客运拖牵索道 |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 《客运拖牵索道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S7001-2004第5条。 | 发布;实施。 | ||||||||||
客运缆车 | 年度检验 |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 《客运缆车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S7002-2005第5条。 | 发布;实施。 | |||||||||
全面检验 | 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 ||||||||||||
10 |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F000) | 安全阀 | 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安全阀 |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 TSG?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条。 | ||||||||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对于弹簧直接截荷式安全阀,当满足所规定的条件时,可延长校验周期为3年或5年。 | 棘轮棘爪《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7条。 | 2004年6月23日颁布;起实施 | |||||||||||
工业管道用安全阀 |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第124、126、147条。 | 颁布;起实施。 | 耳机绕线器||||||||||
一般每年至少校验1次,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检验周期最多可以延长为3年。 |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第1.08b58条。 | 发布;起施行。 | |||||||||||
锅炉用安全阀 | 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检验一次。 |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第146条规定 | |||||||||||
锅炉上的安全阀应按制造厂的要求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和检验。 |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第105条。 | 发布。 | |||||||||||
发布;起施行。 | |||||||||||||
压力表 |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6条。 | 2004年6月23日颁布;起实施 | ||||||||||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第109条。 | 发布。 | ||||||||||||
爆破片 |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6条。 | |||||||||||
限速器 | 每二年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 未到相关规定 | |||||||||||
防坠安全器 | 每二年应进行安全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 ||||||||||||
测量温度的仪表 |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6条。 | |||||||||||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第114条。 | 发布。 | ||||||||||||
液位计 |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6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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