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2章  工商银行
2.1.1  业务内容
2.1  业务概述
(1)按照财政部的书面通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财政部开立零余额账户、预算
外资金专户,为预算单位开立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并协助做好
账户管理工作。
(2)依据财政部或基层预算单位的指令,办理财政资金的支
付业务。
(3)依据已支付的财政资金,及时与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
开立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4)向财政部和相关预算单位报告财政资金的支付情况,并
提供电子化查询。
(5)将财政部授权支付额度信息按月通过我行内部分支机构
及时通知相关预算单位,并在开展授权支付业务时按下达的额度进
行控制。
(6)其他日常关系维护工作。
第二篇  代理银行业务操作    179
薄鳅
2.1.2对象、载体及方式
工商银行代理财政支付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和其他财政资金。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工商银行进行此项业务的前提条件,也是
各项财政资金的载体,其主要由下列专用银行账户构成:财政部门
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财政
部在工商银行开设的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
改部门在工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
专户。
根据签发支付指令主体的不同,工商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
务主要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其中财政直接
支付是指由财政部向工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工商银行据此将资金
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的支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是指
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的授权,自行向工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工
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批准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内,将资
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的支付方式。
2.1.3  系统功能
为了确保及时、准确的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并切实履行工
商银行的监控职能,工商银行开发了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专用
系统(“银财通”系统)。该系统以实时清算系统为技术后台,以
全行通用的中间业务平台为承载,将资金流与信息流同步处理,交
易信息加密传送,实现了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电子化、信息传递标准
化和报表系统信息化管理。该系统的功能划分为:
(1)支付功能:包括代理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特种资
金支付(国防专项资金支付),各项支付业务操作中自动实现财政
部的监管要求,比如在授权支付交易中自动实现对额度的控制
功能;    j
(2)清算功能:支付业务发生的同时,系统自动联动工商银!
行清算系统,实时进行系统内资金清算,日终实现与国库资金’:
清算;
(3)信息反馈功能:在支付业务发生的同时,系统自动调用
信息反馈系统,与国库信息系统连接,提供动态监控服务,实时向
财政部国库司提供资金流量和流向信息。人机对弈
2.1.4  组织管理
自工商银行开展业务以来,就不断完善代理财政业务的管理协
调机制,全行系统纵向联动、横向联合,强化对财政部和中央预算
单位客户整体服务,确保了政策的连贯性和服务的一致性。
(1)组织协调管理体系
结合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特点,将相关的各项工作具体落
实至总行、一级分行、经办行各相关部门,实现了业务的归口
管理。
结算与现金管理部负责总体的业务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和操作规程,提供业务支持活动,指导分行进行各项业务操作,组』
织安排业务培训,并根据市场营销部门提出的客户服务需求,完善
和细化产品需求,配合信息科技部进行产品开发,配合机构业务部
解决客户投诉问题;
机构业务部负责市场营销,并协助结算与现金管理部进行产品
开发,配合结算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信息科技部负贲对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及系统
开发工作;
运行管理部负责对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及报告;
总行营业部具体办理直接支付业务,并负责全行系统的授权支
第二篇代理银行业务操作    181
付额度下发、跟踪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工作;
北京分行受总行委托负责全行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清算
工作。
(2)业务操作管理体系
在具体的业务办理过程中,根据工商银行内部各网点在业务中
的职责与分工,又分别设立代理财政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的主办行
和经办行,总体架构参见图2 -1。
图2 -1  业务代理体系总体架构
其中北京分行为代理财政资金的主办行,负责汇集全行所有经
办行的支付信息,并通过实时清算系统与之进行资金清算;负责与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进行资金清算;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报送
日常业务报表、月度、年度报表与相关电子信息。
总行营业部作为财政直接支付的唯一经办行,承担次主办行职
责,负责及时将授权支付额度下发至各相关经办行;负责向财政部
报送有关报表、电子回单及额度的下发管理。
各基层预算单位的开户行为授权支付业务的经办行,主要负责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的开立与管理;根据预算单位的支
182    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操作实用手册
付指令,负责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将资金支付给指定
人或用款单位;负责代理财政资金的支付;负责与北京市分行
代理财政资金的清算;负责向北京市分行报送有关报表。
2.2  账户管理
对于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而言,各类账户是各项财政资金
载体,也是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监管的重点。对此,工商银行
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及日常使用等各相关环节专门进行了
究,形成了严格规范的操作制度。
2.2.1  账户管理体系的构成
代理财政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所涉及的账户主要包括:财
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特
专户。
其中,财政部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
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财政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办理预算外资金的收入
支出;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该账
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
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特设专户用于办理预算单位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
的特殊专项支出,区别详见表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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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表2-1
┏━━━━━━━━━┳━━━━━━━━━━┳━━━━━━━━━┳━━━━━━━┓
┃账户类别          ┃    使用单位        ┃    用途          ┃    账户性质  ┃
┣━━━━━━━━━╋━━━━━━━━━━╋━━━━━━━━━╋━━━━━━━┫
┃玫部零余额账户    ┃    财政都          ┃    直接支付      ┃    专用账户  ┃
┣━━━━━━━━━╋━━━━━━━━━━╋━━━━━━━━━╋━━━━━━━┫
┃!邑位零余额账户  ┃    预算单位        ┃    授权支付      ┃    专用账户  ┃
┣━━━━━━━━━╋━━━━━━━━━━╋━━━━━━━━━╋━━━━━━━┫
┃i算外资金专户    ┃  财政部\预算单位  ┃    预算外收支    ┃    专用账户  ┃
┣━━━━━━━━━╋━━━━━━━━━━╋━━━━━━━━━╋━━━━━━━┫
┃特设专户          ┃    预算单位        ┃    特殊专项支付  ┃    专用账户  ┃
┗━━━━━━━━━┻━━━━━━━━━━┻━━━━━━━━━┻━━━━━━━┛
2.2.2  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
1.账户开立流程。
目前,工商银行为基层预算单位开立零余额账户时,需要经过
预开立、正式开立、备案三个环节的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1)预开立环节。
首先,总行将财政部的通知扫描后下
发,各经办行在接收到通
知后,为对应的预算单位办理预配账号手续,并且将账户设置为不
通存、不通兑及不计息的性质。庞大内部资源网
其次,账户属性设置完成后,各经办行立即将该账户进行冻
结,从系统上确保在总行下发正式开户通知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核准之前,该账户未发生支付业务。
最后,网点将系统内生成的账号信息打印在A4纸上面,并加
盖经办柜员、主管柜员印鉴,将该文件扫描(或通过传真)逐级
上报至总行,由总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汇总后上报财政部进行
审核。
卷帘门锁(2)正式开户环节。
总行营业部依据财政部的通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的规定,为财政部开立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
户,开户时财政部应提交开户申请并预留印鉴。
在各基层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预开立环节,由于预算单位尚
没有捉交相关的证明文件,系统内的账户信息是不完整的。因此,
184    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操作实用手册
在正式开户环节,需督促各基层预算单位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行账户信息的补充完善。具体流程为:
首先,接收到总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下发的财政部通知后,
知各基层预算单位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其次,各经办行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包括预算单位
构设置的批准文件,财政部同意开户的批准文件,预算单位预留
鉴(是否与开户批准文件中被批准单位的签章一致)及《人民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审核无误后
行系统中相关信息的补充完善。
(3)账户正式启用。
对于客户资料齐备的单位,工商银行协助其在中国人民银行
户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准后
日,各经办行将该账户进行解冻,完成账户的正式启用。
如果因为客户资料不齐备或者资料不符等原因,中国人民银
当地分支机构没有批准,各行应将此情况上报总行结算与现金管
部,总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负责上报财政部进行处理。
(4)账户的备案。
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当日,各经办行将账户有关情况(
单位编码、户名、账号、开户行、印鉴、单位地址、人行批准
期、正式使用日期)通过NOTES网或传真报送至总行结算与现
管理部,总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江总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
备案。
2.账户变更和撤销。
对于账户变更及撤销业务,各基层预算单位均应当及时通过
级预算单位向财政部提出申请,财政部批准后,经办行依据《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理》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1)变更户名时,经办行
根据财政部的批复修改账户户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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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批准后,将该账户信息上报总行结算与现
金管理部,总行汇总后统一向人行总行进行备案。
(2)变更开户行或账号时,变更后开户行按照账户开立流程
重新开立一个新账户,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作账户的
污水池玻璃钢盖板报备。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后,原开户行在财政部批复确定的
时间点,正式将旧账户进行撤销,同时新开户行启用新的账户,并
由分行科技部门进行额度调整。
启用当日,经办行需履行报备程序,总行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
备案。
(3)撤销账户时,经办行按照财政部的时间要求撤销账户,
同时将具体情况上报总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行统一向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备案。
3.账户的使用及管理。
为了降低业务操作失误的概率,工商银行要求必须在开户网点
进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办理,因此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基本
安全二维码信息必须设置为不通存通兑状态。
在贼户使用方面,工商银行严格遵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中央
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及中国
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监督和引导各预算单位正确
使用零余额账户,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账户使用行为,工商银行坚决
予以制止。
2.3  凭证单据管理
186    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操作实用手册
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申请财政
资金划款汇总清单、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清单、××银行××支付申
请退款凭证、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
单、预算单位授权支付明细单、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等。
但随着代理国库支付业务发展,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了部
分专用凭证,以普通的支付结算凭证办理支付业务,一定程度上提
高了业务操作的效率。
2.3.1  凭证类型
“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由财政部国库管理部门签发,用于财政
资金的直接支付。
“××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
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和清算已支付的财政资金。“××银行××
支付申请退款凭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
申请清算退回国库单一账户的财政资金。
“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根据
支付凭证办理支付后,提交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作为其
记账凭证。
“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和“预算单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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