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
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无声鼠标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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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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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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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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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包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本文发布于:2024-09-26 03:2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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