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星级绿建筑技术要求、水资源利用条文审查要求、绿建材计算方法、水系统规划设计评审表

附录1不同星级绿建筑的技术要求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比例,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比例围护结构提高5%,
或负荷降低5%
旋转衣柜围护结构提高10%,或负荷
降低10%
围护结构提高20%,或负荷
降低15%
模压制品严寒或寒冷地区住宅
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
比例
5%10%20%
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
3级2级
住宅建筑隔声性能——
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墙
(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
声隔声性能及卧室楼板的
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低限
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
值的平均值
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墙
(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
声隔声性能以及卧室楼板的
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高要求
标准限值
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
浓度降低比例
10%20%
外窗气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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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且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位应严密;
全装修星级要求的项目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对于装修图纸后出,或者另外其他单位完成装修设计的项目可分阶段另行审查。审图意见中标注“本审查意见未包含全装修……”
注: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围护结构提升的基准分别是《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5027-2019,《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143-2020。具体要求见本审查要点3.1.9条对应内容。
2.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对应的标准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3.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其浓度降低
基准为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要求。
附录2水资源利用条文审查要求
1、水资源利用方案(可在设计说明中表述)包括:
1.项目所在地区的气候情况、地质条件、市政条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节水政策;
2.项目概况、水量计算、用水定额、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介绍、节水器具及设备说明、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
3.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达标情况。
2、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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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绿建筑星级定位以及海绵城市技术指标要求。
2.2中水利用:
2.2.1中水利用系统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建筑给水
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及四川省或工程所在地、市关于中水利用的相关规定。
项目周边有市政中水供应,或相关市政中水规划且要求项目预留中水系统时,应设置中水利用系统。热敏打印机芯
2.2.2平均日用水量大于100m³/d的大型洗浴中心等特殊用水场所,应设置中水利用系
统。
2.2.3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排水(包括医疗污水、放射性废水、生物污染污水、
重金属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应作为中水水源。
2.3雨水利用:
雨水利用主要包括增加入渗、收集回用及调蓄排放的方式。
2.3.1雨水利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和《四川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DBJ51/T084的相关要求及四川省或工程所在地、市关于雨水利用的相关规定;
2.3.2雨水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应满足《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DBJ51/T151
控制项的相关规定;
2.3.3降雨的年径流总量和外排径流峰值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依据《建筑给水排水
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  4.5.11条文)。
1新建的建筑与小区应达到建设开发前的水平(当开发前水平不明确时,应符合当地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
2改建的建筑与小区应符合当地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要求。
2.3.4建筑与小区设置低影响开发等雨水排放设施时,应设置超标雨水排放系统。
2.3.5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周边区域的天然湖塘洼地、沼泽地、湿地等自然水体。
2.3.6雨水入渗不应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和道路基础。可能造成坍塌或滑坡灾害的场所、对居住环境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含高盐土和黏土等特殊土壤地址地质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但应说明该项目有可不做雨水入渗的理由。
2.3.7雨水收集回用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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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传染病医院、垃圾回收站、加油站、石油化工企业、冶金制造车间等含特殊污染源场所,或经技术论证不宜雨水入渗的特殊地质场所,可不设置雨水利用设施,但应说明该项目有可不做雨水回用的特殊理由。医院传染科场地雨水不作为雨水回用水水源。
2年平均降雨量小于800mm的地区:按绿建筑的星级标准目标,确认是否需要设置非传统水源利用项;
3年平均降雨量大于800mm的地区:
1)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雨水。雨水回用和中水利用应综合考虑,当项目已设置
中水系统,且经水量平衡分析已满足绿化和道路浇洒、停车库冲洗等杂用水量时,可不再设置雨水回用系统;
2)对于公共建筑,当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且项目用地面积不大于3000㎡
时,可仅采用雨水入渗的雨水利用方式;当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或项目用地面积大于3000㎡时,应设置雨水收集回用系统;
3)对于居住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的一星级建筑,或建筑面积大于5万㎡的
二星级及以上建筑,应设置雨水收集回用系统。
2.3.8景观水体补水:
1人工景观水体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设计文件中项目是否设置人工景观水体,以及人工景观水体补水所采用的水源等技术内容应在绿建筑专篇中予以明确;
2当景观水体为与人体全身接触的游泳池、旱喷泉、嬉水喷泉等水体时,景观水体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要求;
3建筑室内密闭空间的景观喷泉用水,应分析设置场所喷水与人体接触的密切关系,当景观用水水质影响室内空气品质和人体健康时,应采用市政自来水。
3、其他要求:
1.冷却塔选用节水型产品。所选冷却塔产品应由厂家提供漂水率的相关参数,漂水率应
满足:循环冷却水量小于及等于1000m³/h的中小型冷却塔飘水率低于0.015%,冷却水量大于1000m³/h的大型冷却塔飘水率低于0.005%。
2.下级水表的设置应完全覆盖上一级水表的所有出流水量,不出现无计量支路。住宅给
水系统按“一户一表”设置,住宅户内的厨房与卫生间、旅馆建筑的客房卫生间可以不单独设置水表计量。
3.对于隶属同一管理单元,但用水功能多且用水点分散、分项计量困难的项目,可只针
对其主要用水部门进行分项计量。
4.绿建筑设计专篇中应明确项目给水分区和减压限流措施.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
时,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0.55MPa;生活给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大于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
5.给水系统图中应表达减压措施和供水压力等。
6.用水器具(比如大型洗衣机、软水器、特殊水龙头等)额定用水压力超过0.20MPa时不
在此条限定范围内,但应在绿建筑设计专篇中予以表述。
附录3绿建材计算方法绿建材应用比例应根据下式计算,并按下表中确定得分
绿建材应用比例计算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1:30: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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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雨水   利用   建筑   用水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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