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对进口竹木藤制品的要求

加拿大对进口竹木制品的检疫要求
1、进口装饰用木制品要求
●不需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无须进境许可
●未经处理的装饰用木制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不带有害生物,没有活虫迹象;
●用油漆或渗透性的木器涂料完全密封;
●不含有厚度超过2.5cm的木制元件;
●不带树皮;
●不带松果球;
●干燥。
●如果装饰用木制品含有菌类、草类、苔藓类等其它非木制元件,则还需满足其它进口条件。
2、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进口装饰用木制品的要求
●对于含有松果球,或带树皮,或含有厚度超过2.5cm的木制元件的装饰用木制品,带树皮、树枝直径超过1.5cm的人造圣诞树,以及枝条直径超过1.5cm的花圈,须按加拿大要求实施溴甲烷熏蒸处理,加拿大方允许进口。
●需提供由出口国植物检疫部门签发的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
●如果双边协议有规定,可以用由出口国植物检疫部门批准的熏蒸处理单位出具的熏蒸证书代替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无需进境许可。
3、进口竹制品要求
●受管制的竹制品、竹竿、竹桩和任何直径的类似产品,须按加拿大要求实施溴甲烷熏蒸
处理。
●需提供出口国植物检疫部门签发的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注明除害处理的细节。
●无需进境许可。
4、溴甲烷熏蒸处理要求
温度
浓度g/m3
持续时间 (小时)
21°C 及以上
48
16 (24*)
16°C - 20.9°C
南少林降糖茶56
16 (24*)
10°C- 15.9°C
64
高压mos管16 (24*)
注*:对竹制品的熏蒸时间必须延长到24小时。
需提供由出口国植物检疫部门签发的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证书中须注明熏蒸处理的细节,包括温度、浓度和持续时间。
5、不要求进一步处理的竹木制品的要求
热处理、风干处理、化学处理、精加工、再成型或其它制造过程可杀灭木制品中的有害生物。因此,经过深加工、完全不带树皮、不带有害生物、无活虫迹象、有害生物不可能寄居的木制品,可免于进一步处理的要求。这些商品包括:胶合板、夹心板、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锯屑、大片刨花板、预制模板、预制楼梯栏杆、锭子、儿童玩具、木制家具、精制木地板、木桶、精制木制工具把手、预制门窗。这些商品在进入加拿大时需接受查验,必须予以申报。
其它免予处理的商品还包括:
完全干燥的竹制家具、纪念品和竹篮,其中单个竹制元件的直径小于1.5cm;
由剖开的竹子制成的室内用的竹制品;
非用作繁殖材料的、用于编制篮子、花圈的、直径小于1.5cm的完全干燥的葡萄藤、枝。
完全干燥的松针、树叶和灌木。
不带树皮的装饰用木制品,随身携带、不再销售的私人用品,非商业性进口物品。
干燥的、经过防腐处理的树类标本。
美国对进口竹木制品的检疫要求
2005年4月以前,美国对木制工艺品没有很具体的要求,其检疫法规中,主要是针对原木、粗加工板材、竹材进口有一定要求,主要包括:
●原木需实施去皮处理或是按要求实施热处理。
●板材需进行热处理;
●木屑、树皮屑要说明树种,并实施熏蒸或是热处理;
●软木进口查验时符合一般进境要求。
●竹茎或是藤条制成的产品符合一般进境要求即可。
2005年4月以后,因为人造圣诞树的问题,目前美国已完成《中国木制装饰品和工艺品输美的有害生物及其减害措施的风险管理》(草案),正在走国内法规程序,今后可能会对相关产品提出具体要求。
美国动植物检疫局2009年4月公布了一项针对中国产品采取检疫新措施的建议法案——《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法案要求中国输美所有竹木制品都必须经熏蒸或热处理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贴可溯源标识。据不完全统计,仅集美辖区,该类输美产品年出口量就达近亿美元。该法案的出台实施,势必对厦门地区输美竹木制品产生巨大影响。
  该法案适用范围涵盖中国输美木制工艺品,包含了竹、木、藤、草等类别的未经加工或仅进行初级加工植物产品或制品,具体包括:原木、板材、整树、切树、树的部分、树皮、软木、板条、薪材、锯末、油漆的原木产品、细刨花、碎木片、木屑、刨花、木桩、木蓠、木瓦、木质包装材料、腐殖木、木质肥、木垃圾、及木制工艺品、竹及其制品、藤草及其制品等。目前美方正就该法案内容征询中方意见,尚未明确具体实施时间表,但由于此法案涉及产品广泛,一旦正式实施,势必对我相关产品的对美贸易造成重大影响。
  此前,欧盟也通过了一项旨在严格控制欧盟所销售的木材和木制品的法案,美国公布的这一建议法案使已经处于金融危机和技术壁垒双重压力的中国相关企业更显艰难。鉴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相关出口商和生产加工企业,密切关注该法案的最新发展动态,提高出口竹木藤草制品有害生物的自控体系建设,及早准备、从容应对,尽量减少此技术壁垒对我输欧美产品造成的不利影响。
日本对进口竹木藤草制品的检疫要求
日本对进口竹木制品和家具类产品没有具体检疫要求,但是禁止稻草制品进入,只有通过解禁程序,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其生产的稻草制品方可进口。
澳大利亚对进口竹木藤草制品的检疫要求
1、进口木制品要求
无须进境许可。
每批货物都须接受进境检疫。
进境之前不得带有活虫、树皮和其它有检疫风险的物质。
要求使用清洁的、新的包装。
装载该货物的进境货物集装箱、木料包装物或垫木均需在到达口岸实施检验和处理,除非已证明经过AQIS认可的方法处理。
如果木制品直径小于4毫米(如牙签、烤肉扦),则免于上述检疫要求,即予放行。
除了体育用品,如果已在处理,并随附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则可免于上述检疫要求,即予放行。澳大利亚接受的处理方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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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溴甲烷熏蒸处理(T9047, T9075T9913)
b)硫酰氟熏蒸处理(T9090)
c)热处理(T9912 T9968)
d)环氧乙烷熏蒸处理(T9020)
e)木材永久性防腐处理(T9987)
如采用a)—c)的方法处理,则必须在装船或装柜前21天内完成。
钠硫电池如果货物已在实施环氧乙烷处理,其熏蒸处理单位需经AQIS认可。
对于体育用品,如果已在处理,并随附处理证明或植物检疫证书,则在到达时按每
类货物5%的比例实施X-光检查。否则,进行验证检查,并强制采用下列方法之一实施处理:
a)溴甲烷熏蒸处理(T9047, T9075T9913)
b)热处理(T9912T9968)
c)环氧乙烷熏蒸处理(T9020)
d)γ射线辐照处理(T9924)
如果表面有不透水的涂层,则不可采用溴甲烷熏蒸处理。
对于无随附证书证明该批货物已经可接受处理方法处理的,则按照澳大利亚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处理(略)
如果检查发现污染物(包括土壤、非洲大蜗牛等),则扣留货物,去除污染物,或者采用AQIS认可的方法实施处理(如果可能的话),或者退货、销毁,相关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2、进口低风险木制品要求
对于深加工的竹木制品,其制造、加工过程中可以解决病虫害的问题。澳大利亚有一套现行的体系对这些制造、加工过程进行评估,如果评估认为符合澳大利亚的检疫要求,经过这些过程的竹木制品就被认为是低风险木制品(low risk wooden articles, 简称LRWA),可以免除常规的检疫查验超声波换能片(包括处理要求、开包查验等),只按一定百分比随机抽查相关文件,接受一般的监督检查。
已取得LRWA认可的货物,如果抽查、监督检查发现与批准的条件不符,则该批货物自动扣留,对之后进口的相关货物也都按常规的木制品进口条件执行。
●LRWA认可的有效期为2年,到期之前进口商应重新申请。每一份LRWA认可只针对某一厂商生产的某一种产品,每一种产品需分别申请LRWALRWA认可对整柜、拼柜、空运的货物都适用。
3、进口竹制品要求
无须进境许可。
每批货物都须接受进境检疫。
进境之前不得带有活虫和其它有检疫风险的物质。
要求使用清洁的、新的包装。刷架
装载该货物的进境货物集装箱、木料包装物、托盘或垫木均需在到达口岸实施检验和处理,除非已证明经过AQIS认可的方法处理。
如果竹制品直径小于4毫米(如牙签、烤肉扦),则先查验是否有活虫。如果发现活虫,则实施溴甲烷熏蒸处理(T9047T9075)
所有其它货物强制实施溴甲烷(T9047T9075)、环氧乙烷(T9020)或γ射线处理(T9924)。
如果货物已在实施环氧乙烷处理,其熏蒸处理单位需经AQIS认可。
如果货物随附有效的装船前溴甲烷熏蒸证书,则运到检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检查,验证该批货物是否是非绿、新鲜的竹,是否以允许熏蒸的形式包装。
每一批未附有效熏蒸证书的货物,则按照澳大利亚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处理(略)
澳大利亚对低风险竹制品的检疫要求与对木制品的有关要求相同。
4、进口藤制品要求
适用于藤属及其同类产品。包括成捆的待制作的藤。如果藤制品中包含竹或者不能确定分类的材料,则按竹制品要求予以处理。
无须进境许可。
每批货物都须接受进境检疫。
进境之前不得带有活虫和其它有检疫风险的物质。
要求使用清洁的、新的包装。
装载该货物的进境货物集装箱、木料包装物、托盘或垫木均需在到达口岸实施检验和处理,除非已证明经过AQIS认可的方法处理。
如果货物已在实施环氧乙烷处理,其熏蒸处理单位需经AQIS认可。
如果货物已在装船前经过溴甲烷熏蒸处理,并随附有效的熏蒸证书,该批货物将予放行,但可能遇到随机抽查,以验证其是否带有活虫,是否为藤制品,是否带有其它有检疫风险的物质。
对于无随附有效处理证书的货物,则按照澳大利亚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处理(略)。
如果是葡萄藤编制品,进口前必须获得进境许可证。程序相对复杂,可上澳大利亚上查询,在此略。
5、进口柳条制品要求
无须进境许可。
每批货物都须接受进境检疫。
进境之前不得带有活虫和其它有检疫风险的物质。
要求使用清洁的、新的包装。
装载该货物的进境货物集装箱、木料包装物、托盘或垫木均需在到达口岸实施检验和处理,除非已证明经过AQIS认可的方法处理。
如果货物已在实施环氧乙烷处理,其熏蒸处理单位需经AQIS认可。
如果货物装船前进行过溴甲烷熏蒸并随附有效的证书,则货物到岸时须核查是否不带树皮。
如果到货前未实施过处理,则按照澳大利亚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处理(略)。
6、进口草制品要求
[谷物秸秆(如稻草、麦杆)制品(动物饲料、肥料、栽培用草除外)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28: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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