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1
民用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系统升级补丁备份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更有效解决冬季灰霾频发、空气污染严重的问题,保护人民众身体健康,制定《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国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城镇居民的民用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也可供设施农业和小型工商业燃煤污染治理时参考。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监总局令第16号《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亿万像素GB/T31356-2014《商品煤质量评价与控制技术指南》
GB16154《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T16155《民用水暖煤炉性能试验方法》
—3—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50824-2013《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JGJ/T267-2012《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GB25127.2-201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
NY/T1703《民用水暖炉采暖系统安装及验收规范》
超声波打磨机
GB/T25209-2010《商品煤标识》
DB11/097-2014北京市地方标准《低硫煤及制品》
DB12/106-2013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和民用煤质量》
DB13/2081-2014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和民用燃料煤》
写字机器人
DB13/2122-2014河北省地方标准《洁净颗粒型煤》
1.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商品煤:原煤经过加工处理后用于销售的煤炭产品。可分为动力用煤、冶金用煤、化工用原料煤等。
动力用煤:通过煤的燃烧来利用其热值的煤炭产品统称动力用煤。动力用煤按用途可分为发电用煤、工业锅炉及窑炉用煤和其他用于燃烧的煤炭产品等。
民用煤:用于居民炊事、取暖等分散式使用的动力用煤,可分为民用原煤和民用型煤两类。
—4—
民用原煤:未经成型加工的民用煤。
民用型煤:以适当的工艺和设备加工成型的民用煤,包括蜂窝煤和其他型煤。
无烟煤:煤化程度高的原煤。其特点是挥发分低、密度大、燃点高、碳含量高、无粘结性,燃烧时多不冒烟。通常作为民用燃料,也可直接用于小型高炉炼铁等。无烟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质量分数一般在10%以下。
烟煤:煤化程度低于无烟煤而高于褐煤的原煤。其特点是挥发分产率范围宽,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质量分数一般在10%-40%之间,其中若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质量分数在37%-40%之间时,透光率大于50%者为烟煤。烟煤主要分为炼焦烟煤和一般烟煤。
兰炭:无黏结性或弱黏结性的高挥发分烟煤在中低温条件下干馏热解,得到的较低挥发分的固体炭质产品。
民用焦炭:以高挥发动力煤为主要原料,辅以少量炼焦煤及助燃、固硫等功能助剂,经高温干馏热解过程,得到的既具较低挥发分,又有良好可燃性的固体炭质产品。
民用水暖煤炉:在常压状态下,以水为传热介质,额定供热量小于50千瓦,循环系统高度不超过10米,出口水温不高于85℃,具有采暖供热能力的民用燃煤采暖煤炉(兼炊事功能)。
集成搜索烤火炉:靠炉体散热取暖,兼有炊事功能的炉具。
节能环保型燃煤炉具:热性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民用炉具相关标准的燃煤炉具。
正烧:固体燃料燃烧时火焰顺热烟气自然流动方向传播的燃烧方
—5—
式,具有挥发分析出速度快的特点,适用于无烟煤等挥发分低的燃料。
反烧:固体燃料燃烧时火焰逆热烟气自然流动方向传播的燃烧方式,具有能延缓挥发分析出速度的特点,适用于烟煤等挥发分高的燃料。
电采暖:将电能转化成热能来满足供暖需求的采暖方式或设备。
低温空气源(热风/热水)热泵:由电驱动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源为热(冷)源的热泵(热风/热水)机组,并能在不低于-20°C的环境温度正常工作。
制热性能系数: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热风机进行制热运行时,制热量与消耗的总输入功率之比。
制热季节性能系数:在制热季节中,热风机制热运行时向室内送入的热量总和与消耗的电量总和之比。
燃气采暖热水炉:以燃气作为燃料,燃料经燃烧器输出,在燃烧室内燃烧后,由热交换器将热量吸收,采暖系统中的循环水在途经热交换器时,经过往复加热,从而不断将热量输出给建筑物,为建筑物提供热源。
1.5编制原则
科学性原则:指南中所提出的各项民用煤污染治理技术,需要通过大量调研、筛选和优化,保证各项技术的科学性。
pet铝膜
实用性原则:指南中提出的措施和对策应该在充分分析民用煤现状、能源结构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突出强调各项技术的实用性。
差异性原则:指南编制应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区域的自然地形、—6—
生活生产特征、能源可获得性和经济基础等各方面的差异,提出体现地区差异性的多种技术方法。
前瞻性原则:指南以当前我国能源结构和经济发展现状为立足点,着眼未来,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和发展高度,强调指南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1.6组织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节能炉具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会、北京化工大学共同起草编制。
第二章民用煤污染治理的总体思路
民用煤污染治理应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采取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分步推进的步骤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减少能源消耗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民用煤污染治理的主要方向。具体措施包括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优质煤替换,使用节能环保炉具,推进集中供热,推广建筑节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建筑节能与集中供热是解决民用煤燃烧污染的根本措施。当前经济社会环境下,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可采取优质煤替换、配套使用节能环保炉具等过渡性措施。
各地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大气污染状况以及能源禀赋等,采取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技术路线。在经济发达、大气污染严重
—7—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2:25: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18116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民用   能源   指南   燃烧   挥发   技术   污染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