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定损分中心建立标准

机动车辆保险定损中心协作修理厂确定原则和标准
为合理搭建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周到的理赔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机动车辆保险定损中心、定损分中心和协作修理厂,确定原则和标准如下:
一、定损中心
定损中心是指:为代理保险业务且达到一定规模,并在的授权范围内,协助承保的客户进行出险报案、事故车辆远程查勘、在客户自愿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专业化维修服务、并接受其委托代为办理索赔手续的一级综合性修理厂或4S、3S店。同时向书面承诺,保证不争抢非本中心代理的已由承保的业务。
(一)确定原则
根据地域情况、出险区域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方圆4公里范围内只设1家定损中心。定损中心的数量随业务发展和服务延伸情况确定。
(二)确定标准
按照上述确定原则,根据拟合作伙伴为我公司代理保费规模、交通便利状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厂容厂貌、硬件设备等条件,经总经理室审批同意后,予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保费规模达到 300万元/年 以上;
2、资质:必须是经北京市维修行业管理处考核通过的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达标单位;具有一级资质的综合性修理厂或4S、3S等集整车销售、维修、配件销售等功能为一体的单位。根据定损中心布局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修理厂级别,但不得低于二级。
3、软硬件设施:
(1)硬件设备
远程查勘所需设备:
1可以连接internet的PC机;
2扫描仪;
3数码相机;
4打印机;
5ADSL专线或ISDN专线;
6碎花刀刀其他需要的设备。
修理厂所需设备:
1可适用高强度钢惰性气体保护点焊机;
2车身定位夹具和测试系统;
3调漆配设备、喷漆工作间及烤漆房;
4四轮定位仪;
5专修车型、主修车型专用电脑检测设备,其他车型通用的电脑检测设备;
6车辆升降机;
7专修、主修车型整套带除尘的手工工具;
8车间内有整套汽车尾气及烟尘的抽排设备;
9整套清洁工具;
10车轮动平衡仪。
救助设备:
救援车辆(能为出险客户提供代步车辆可优先考虑)。
以上各项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并有专人对其进行管理。
(2)软件设备
①具有较为齐全的维修资料:
专修、主修车型相应的原厂资料。包括:配件资料、维修工艺流程资料、检测标准等。
②对承修车辆有完整的维修记录。
4、人员要求
(1)有专职的保险业务接待员:
配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品行端正,熟悉保险知识、车辆维修知识,熟悉电脑操作的专职业务接待人员,至少2名;由专职接待员负责对客户的接待、事故原因的判断、维修估价,并负责操作远程查勘系统及与的联系。
(2)工种齐全,人员搭配合理:
钣金工、喷漆工、机修工、电工工种齐全,人员配置合理,能及时处理各种维修状况。
(3)有专职的文员:
负责文书处理和协助保险专职业务接待员收集托修案件的单证。
5、修理及办公环境要求
(1)符合对定损中心整体布局的要求,交通便利;
(2)厂区整洁,厂房洁净;厂区标志清楚,车辆、人员进出方便;
(3)停车场地满足停放、修理要求;
(4)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5)应能为损失严重的事故车辆提供遮盖,隔离存放受损部件;
(6)具备修理各种车型的维修能力;
(7)防火及安全设施符合规定;
(8)客户接待区标识明显,有足够座椅,有卫生设备,有电话等;
(9)客户休息区环境整洁,由专人负责打扫,摆放的宣传资料。
6、服务承诺要求
(1)保证“8小时×365天”的远程查勘、事故车辆修理服务;
(2)保证“24小时×365天”的事故车救援服务和进厂停车保管服务;
(3)作为的定损中心,其查勘范围不局限于自身所代理的业务范围,必须以对待自身客户的服务水平为的其他车险客户做好查勘等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4)对于到定损中心进行查勘的客户,不得强行将事故车辆留置本厂修理;
(5)维修项目公开,维修质量达标;
(6)零配件质量合格、价格符合市场公认水平,修理费、工时费采用与协商并达成一致的价格;
(7)有专人负责受理客户的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客户。
(8)不得将授予的远程查勘权转给或下放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1)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质量控制制度完备;
(2)维修流程环节清楚、有序衔接;
(3)后续跟踪服务到位。
二、定损分中心
定损分中心是指,为代理保险业务且达到一定规模,并在的授权范围内,协助其所代理承保的客户进行出险报案、事故车辆远程查勘、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索赔手续的具有保险兼业或专业代理资格的代理公司、二级以上修理厂或其他单位。
(一)确定原则
led光源模组根据业务政策、双方合作方式、代理业务规模、服务延伸需求等原则确定。
(二)确定标准
按照上述确定原则,根据拟合作伙伴为我公司代理保费规模、交通便利状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办公环境、硬件设备等条件,通过总经理室审批同意后,予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保费规模达到 200万元/年 以上;
2、资质:具有保险兼业或专业代理资格的代理公司、二级以上修理厂或其他符合确定标准的单位。
修理厂必须是经北京市维修行业管理处考核通过的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达标单位。
固废焚烧3、软硬件设施:
(1)非修理厂所需硬件设备
远程查勘所需设备:
1以连接internet的PC机;
2扫描仪;
3数码相机;
4打印机;
5ADSL专线或ISDN专线;
6其他需要的设备。
(2)修理厂所需硬件设备:
远程查勘所需设备:同上
修理厂所需设备:
① 高强度钢惰性气体保护点焊机;
② 车身定位夹具和测试系统;
③ 调漆配设备、喷漆工作间及烤漆房;
④ 四轮定位仪;
⑤ 专修车型、主修车型专用电脑检测设备,其他车型通用的电脑检测设备;
⑥ 车辆升降机;
⑦ 专修、主修车型整套带除尘的手工工具;
⑧ 车间内有整套汽车尾气及烟尘的抽排设备;
⑨ 整套清洁工具;
⑩ 车轮动平衡仪。
救助设备:
救援车辆(能为出险客户提供代步车辆可优先考虑)。
以上各项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并有专人对其进行管理。
(3)修理厂所需软件设备
①具有较为齐全的维修资料:
专修、主修车型相应的原厂资料。包括:配件资料、维修工艺流程资料、检测标准等。
②对承修车辆有完整的维修记录。
4、人员要求
(1)有专职的保险业务接待员:
配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品行端正,熟悉保险知识、车辆维修知识及电脑操作的专职业务接待人员,至少2名;由专职接待员负责对客户的接待、事故原因的判断、维修估价,并负责操作远程查勘系统及与的联系。
(2)有专职的文员:
负责文书处理和协助保险专职业务接待员收集托修案件的单证。
(3)若定损分中心为二级以上修理单位,除以上两点外还须满足:
钣金工、喷漆工、机修工、电工各工种齐全,人员配置合理,能及时处理各种维修状况。
5、办公环境及修理场所要求
(1)符合对定损分中心整体布局的要求,交通便利;
(2)办公场所或厂区整洁,厂房洁净;办公场所或厂区标志清楚,车辆、人员进出方便;
(3)停车场地满足停放或修理要求;
(4)防火及安全设施符合规定;
(5)客户接待区标识明显,有足够座椅,有卫生设备,有电话等;
(6)客户休息区环境整洁,由专人负责打扫,发放的宣传资料;
(7)若定损分中心为二级以上修理单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射频调制器
2应能为损失严重的事故车辆提供遮盖,隔离存放受损部件。
6、服务承诺要求
(1)保证“8小时×365天”的远程查勘服务;
(2)对于到定损分中心进行查勘的客户,不得强行为客户指定修理厂修理或强行将事故车辆留置本厂修理;
(3)有专人负责受理客户的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客户;
(4)未经客户服务中心书面同意,定损分中心不得将授予的远程查勘权转给或下放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若定损分中心为二级以上修理单位还须做出如下承诺:
①  维修项目公开,维修质量达标;
②  配件质量合格、价格符合市场公认水平,修理费、工时费采用与协商并达成一致的价格。
7、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1)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质量控制制度完备;
(2)后续跟踪服务到位;
(3)若定损分中心为二级以上修理单位,须维修流程环节清楚、有序衔接。
三、协作修理厂
协作修理厂是指,为承保的客户提供其所维修的特约车型的专业化维修服务,并在的授权范围内,协助承保的客户进行出险报案、事故车辆远程查勘、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索赔手续的4S、3S店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专业维修厂家。同时向书面承诺,保证不争抢已由承保的业务。
(一)确定原则
根据地域情况、出险区域情况和承保车型情况合理确定,协作修理厂的数量随业务发展情况和服务延伸情况确定。
(二)确定标准
按照上述确定原则,根据拟合作伙伴修理车型范围、修理质量、市场口碑以及交通便利状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场容场貌和硬件设备等条件,经总经理室审批同意后,予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资质:必须是经北京市维修行业管理处考核通过的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达标单位;具有一类资质的经生产厂家特别授权的专业维修厂或4S、3S店等集整车销售、维修、配件销售等功能为一体的单位。
2、软硬件设施:
(1)硬件设备
远程查勘所需设备:
1可以连接internet的PC机;
2扫描仪;
3数码相机;
4打印机;
5ADSL专线或ISDN专线;
6其他需要的设备。
修理厂所需设备:
1可适用高强度钢惰性气体保护点焊机;
2车身定位夹具和测试系统;
3调漆配设备、喷漆工作间及烤漆房;
4四轮定位仪;
5专修车型、主修车型专用电脑检测设备,其他车型通用的电脑检测设备;
6车辆升降机;
7专修、主修车型整套带除尘的手工工具;
8车间内有整套汽车尾气及烟尘的抽排设备;
9整套清洁工具;
带芯人孔
10车轮动平衡仪。
救助设备:
救援车辆(能为出险客户提供代步车辆可优先考虑)。
以上各项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并有专人对其进行管理。
(2)软件设备
①具有较为齐全的维修资料:
专修、主修车型相应的原厂资料,包括:配件资料、维修工艺流程资料、检测标准等;
②对承修车辆有完整的维修记录。
3、人员要求
①有专职的保险业务接待员:
配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品行端正,熟悉保险知识、车辆维修知识及电脑操作的专职业务接待人员,至少2名;由专职接待员负责对客户的接待、事故原因的判断、维修估价,并负责操作远程查勘系统及与的联系。
②工种齐全,人员搭配合理:
钣金工、喷漆工、机修工、电工工种齐全,人员配置合理,能及时处理各种维修状况。
③有专职的文员:
负责文书处理和协助保险专职业务接待员收集托修案件的单证。
4、修理及办公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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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1:18: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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