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蛋鸡养殖投入品管理制度

、标准化蛋鸡养殖投入品采购管理制度
1、禁止采购、使用药物原粉、人用药以及国家明令禁用和未经批准 生产的无“三证”的药物、饲料
2、药物的采购、使用严格按照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和 《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从合法的采购渠道采购。
3、采购、使用的药物、饲料必须是合法、安全、有效、无毒、无害、 无残留或残留低的,禁止采购、使用“三无”产品(即无生快速插头产厂 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及批准文号过期的产 品。
4、药物、饲料进仓时,必须查验其包装(商品标签)及产品合格证, 明确登记进货时间、商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 (批号)、有效期、进货渠道、进货数量、金额、休药期。
5、凭《用药处方单》领用药物。领用药物、饲料必须严格登记领用 日期、商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领 用数量、使用单位(鸡舍编号)、使用剂量、休药
期、领用人。
6、领用药物后,仓库必须保存《用药处方单》备查,且保存两年以 上。二氧化硅抛光液
7、持有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防治员》证的人员方有 开据《用药处方单》资格,各基地由专人开据《用药处方单》。
8、药物的使用必须按药物说明书及瓶签的内容,在兽医指导下进行, 不得擅自用药、滥用药、加大用量。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药物产 品质量及技术问题,必须及时向本场兽医及上级领导报告。
9、药物:指用于预防、、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 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 添加剂)。
二、标准化蛋鸡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兽药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兽药、饲料药物添加 剂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保证肉鸡 产品的安全卫生,符合无公害食品肉鸡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2、肉鸡使用的所有药物、饲料,必须在兽医的指导下,按产品标签 上标明的适用范围、用量、停药期、休药期及注意事项执行。
3、肉鸡出栏屠宰前40天,不能使用抗生素。
4、饲料中添加的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的药物,必须按
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2]20号》规定的《批准文号为“药添字” 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所列要求执行休药期。
5、饲料中不得添加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2]20号》规定的《批准 文号为“兽药字”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所列的兽药成份。
6、禁止使用农业部文件《农牧发[2002]1号》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 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其制剂。
7、禁止使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禁止在 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所列药物及含有相 应成份的药物。
三、疫苗的保存和使用制度
1)掌握疫苗的贮藏要求,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贮藏。 (2)贮藏设备:低温冰柜、电冰箱、液氮罐、冷藏柜。
3)贮藏温度:活疫苗一般要求在立式烤箱-15℃条件下贮藏;灭火疫苗要求 在2---8℃条件下贮藏,不能低于0℃,更不能冻结。
(4)所有疫苗贮藏于冷暗、干燥处,避光防潮。
(5)分类存放:按疫苗的品种和有效期分类存放,并标以明显标志, 以免乱而造成差错。
(6)建立疫苗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出入疫苗品种、批准文号、生产 批号、规格、生产厂家、有效期、生产日期、领用数量、使用单位(鸡 舍编号)、使用剂量、休药期、领用人等。
(7)注意事项:①按规定的温度贮藏;②在贮藏过程中,应保证疫 苗的内外包装完整无损。
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饲料原料使用管理制度:
1.1感官要求: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嗅、味 和组织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结块、异味及异嗅。
1.2饲料原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 13078的要求。
1.3饲料原料中含有饲料添加剂的应做相应说明。
1.4允许使用常用饲料原料:玉米、豆粕、膨化大豆、麦夫、鱼粉、 大豆油、石粉、磷酸氢钙、贝壳粉
2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2.1感官要求: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嗅、味和形态特征,无发霉、 变质、异味及异嗅。
2.2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 13078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3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 《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或取得试生产产 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2.4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2.5氨苯砷酸和洛克沙胂不应用作鸡饲料添加剂。
2.6饲料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取得饲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许 可证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利兹线
2.7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使用应遵照产品标签所规定的用法、用量使 用。
3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使用管理制度:
3.1感官要求:应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
3.2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 13078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3.3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应符合标签中所规定的含量。
3.4肉鸡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不应使用违禁药 物。
4饲料加工过程使用管理制度:
4.1饲料企业的工厂设计与设施卫生、工厂卫生管理和生产过程的卫 生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4.2配料
4.2.1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验和正常维护,以确保其精确性和稳定 性,其误差不应大于规定范围。
4.2.2微量和极微量组分应进行预稀释,并且应在专门的配料室内进 行。通讯仪
4.2.3配料室应有专人管理,保持卫生整洁。
4.3混合
4.3.1混合时间,按设备性能不应少于规定时间。
4.3.2混合工序投料应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则进行。投入的微量组 分应将其稀释到配料称最大量的5%以上。
4.3.3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时,应根据药物类型,先生产 药物含量低的饲料,再依次生产药物含量高的饲料。
4.3.4同一班次应先生产不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然后生产添 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为防止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生 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在生产不同加入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时,对 所用的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应进行彻底清理。
4.4制粒
启动子
更换品种时,必须用少量单一谷物原料清洗制粒系统。
4.5留样
4.5.1新接受的饲料原料和各个批次生产的饲料产品均应保留样品。 样品密封后留置专用样品室或样品柜内保存。样品室和样品柜应保持 阴凉、干燥。采样方法按GB/T 14699执行。
4.5.2留样应设标签,载明饲料品种、生产日期、批次、生产负责人 和采样人等事项,并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4.5.3样品应保留至该批产品保质期满后3个月。
5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
5.1标签
商品饲料应在包装物上附有饲料标签,标签应符合GB 10648中的有 关规定。
5.2包装
5.2.1饲料包装应完整,无漏洞,无污染和异味。
5.2.2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5.2.3包装印刷油墨无毒,不应向内容物渗漏。
5.2.4包装物的重复使用应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
5.3贮存
5.3.1饲料的贮存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5.3.2不合格和变质饲料应做无害化处理,不应存放在饲料贮存场所 内。
5.3.3饲料贮存场地不应使用化学灭鼠药和杀虫剂。
5.4运输
5.4.1运输工具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5.4.2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保持包装的完整。
5.4.3不应使用运输畜禽等动物的车辆运输饲料产品。
5.4.4饲料运输工具和装卸场地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无公害鸡场兽医防疫制度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做好动 物防疫工作。
二、出入鸡场生产区要更衣换换鞋,进行消毒。
三、养殖场内定期灭蚊、灭鼠,每月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四、鸡场内严禁饲养其他家禽及与本场防疫要求相关的其他动物。 五、鸡场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禽类肉品及其副产品。
六、本场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
七、坚持自繁自养原则,若需引种时必须先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 从非疫区引种,引进后要在隔离场观察一个月以上,进行检疫、 检测,确认为健康者方可转本场饲养。
八、当发生高致性禽病时,必须立即报告并立即采取封锁和扑灭措施, 全场进行彻底消毒,病死或淘汰病鸡尸体按GB16548进行无害化 处理,消毒按GB/T16569进行。
九、养殖过程中要做好生产记录工作,每鸡建立档案,记录种苗来 源、饲料消耗情况、发病及死亡率、原因,无害化处进情况,实 验室检查及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出栏记录等。所有记录 在鸡清后保存两年以上。
十、定期进行鸡场环境、水质、疫病及药残监测,确保养殖环境无污 染、鸡健康、产品安全卫生。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3:31: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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