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钻孔灌注桩桩基检验要求

湖北省钻孔灌注桩桩基检验要求
一、参考资料: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3、《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程》JGJ 106-2014
4、《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省地标DB42/242-2014
5、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若干问题技术规定市城建委关于发布《武汉
市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若干问题技术规定》的通知,武城建〔2014〕24号
二、工程桩施工前的检验:
1、检验目的:为地基基础设计提供依据
2、检验要求: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抗拔试验应加载至破坏,对承载力
涂料用润湿分散剂很高的桩,加载量不应小于预估的单桩极限承载力(2倍的单桩
承载力特征值)。(摘自:省地标15.1.2)疑问:“很高”指多少?
3、检验要点:a、详国标地规:附录Q 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要点;详页后附图
附录T单桩竖向抗拔载荷试验要点。详页后附图            b、不应利用工程桩作试桩;试桩在静载荷试验前、后均应进行桩
身完整性检测。(摘自:省地标15.1.2)
4、检验数量
(1)抗压桩:
a、单栋建筑物试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当预估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
少于2根。(摘自:武城建〔2014〕24号五.1条)
b、场地存在多栋建筑物时,对岩土工程条件相同、桩型和桩径及单桩
承载力相同、桩端持力层相同及桩长相近的桩,每单栋建筑不应少
双拼方案
于1根,每施工单位施工的试桩检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试验结果
离散性大时应按每单栋建筑的要求进行检测。地质情况简单时,可
适当减少试桩数量。(摘自:省地标15.1.14)
(2)抗拔桩:暂无依据
二、工程桩的验收检验:
1、桩身完整性检测:
(1)、采用低应变方法检测时,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全数进行低应变检测;其他桩基工程的检测数量不应
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承台下的检测数量不得少于
1根,且单桩、两桩承台下的桩应全数检测;抗拔桩应全数检测。(摘自:省地标15.1.18)
注:检测开始时间:受检桩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0%,且不应低于15MPa;(摘自:国标桩基检测规范3.2.5)
(2)、a、大直径灌注桩,应进行声波透射法检测,单栋建筑检测数量不应少于
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摘自:省地标15.1.18)
独立承台基础每个承台下的抽检桩数不应少于1根。(摘自:武城建〔2014〕24号五.4条)
b、若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建筑大直径灌注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因
条件限制不能随机抽检时,工程桩3桩及以下承台应全数埋设声测管,
气动真空阀多于3桩的承台声测管埋设数量不应小于承台下桩数的50%。(摘自:
碳素纸
省地标15.1.13)
注:检测开始时间:受检桩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0%,且不应低于15MPa;(摘自:国标桩基检测规范3.2.5)
(3)、a、甲级、乙级设计等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及直径不小于600mm的嵌岩桩,应采用钻芯法检测工程桩的桩身混凝土强度、桩身完整性、桩底沉渣
厚度、持力层状况等,每单栋建筑物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
且不得少于3根。(摘自:省地标15.1.18)
b、若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建筑大直径灌注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因
条件限制不能随机抽检时,钻芯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
应少于6根。(摘自:省地标15.1.13)
注:a、检测开始时间:受检桩混凝土龄期应达到28d,或受检桩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要求;(摘自:国标桩基检测规范
3.2.5)
哑光玻璃b、当桩长较长时,可预埋钻芯导向管。(摘自:武城建〔2014〕24
号五.5条)
2、承载力验收检验(采用静载荷试验):
(1)、最大加载量:
a、抗压桩:不应小于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摘自:省地标15.1.4)
b、抗拔桩:不得小于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或使桩顶产生的
上拔量达到设计要求的限制。当抗拔承载力受抗裂条件控制
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值。(摘自:国标桩基检测规太阳能跟踪控制器
范5.1.2)。
预估的最大试验荷载不得大于钢筋的设计强度。(摘自:国标
桩基检测规范5.1.4)。
c、抗拔兼抗压桩:应考虑上拔量对抗压承载力的影响。应控制抗拔量不
超过10mm。(摘自:省地标15.1.4,15.1.15)
(2)、检测数量:
试桩静载检测数量不应计入工程桩的验收检测数量。
(摘自:武城建〔2014〕24号五.9条)
(1)抗压桩:
a、高层建筑及重要工程的灌注桩,单栋建筑同条件的桩检验桩数不应少
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
根。(摘自:省地标15.1.13)
b、对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建筑大直径灌注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受
检桩应随机抽检,且试验时的桩顶标高应与工程桩设计桩顶标高基本
一致。若因条件限制不能随机抽检时,应提高声波透射法及钻芯检测
法的数量。详本文“二.1.(2).b”及“二.1.(3).b”。(摘自:省地
标15.1.13)
c、场地存在多栋建筑物时,同条件的桩,每单栋建筑不少于1根,且不
应少于总桩数的1%;每施工单位施工的验收检测桩不应少于3根。(摘
自:省地标15.1.14)
d、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的验收检测数量应符合
单栋建筑检测要求。(摘自:省地标15.1.14)
(2)抗拔桩:
不宜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摘自:省地标15.1.15)
3、其它验收检验:
(1)、提供施工过程有关参数,包括原材料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试件留置数量及制作养护方法、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钢筋笼制作质量检
查报告等。(摘自:省地标15.1.10)
(2)、桩顶标高
(3)、桩位偏差
(4)、桩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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