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第4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内蒙古自治区标准2020版

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4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防雷装置检测的一般规定、防雷装置检测方法、检测内容及要求和检测报告的制作。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新建线路、附属设施的首次检测及既有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测。城市轨道交通包括的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悬浮、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系统均适用本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32937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 502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3 术语和定义
GB/T 50833、GB 50057、GB 501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GB/T 50833、GB 50057、GB 50157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建筑物防雷类别 type of lighting protection
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3.2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的系统,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GB 50057-2010,定义2.0.5]
3.3
防雷装置检测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check and measure
按照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标准确定防雷装置的使用达标情况而进行的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全过程。
[GB 50157—2013,定义2.0.54]
3.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FAS)
用于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报警设施。
[GB 50157—2013,定义2.0.44 ]
3.5
食品罐
屏蔽门系统 platform screen door system
安装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将轨道与站台候车区隔离,设有列车门相对应,可多级控制开启与关闭滑动门的连续屏障系统。
3.6
自动售检票系统 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 system (AFC)
基于计算机、通信网络、自动控制、自动识别、精密机械和传动等技术,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售票、检票、计费、收费、统计、清分、管理等全过程的机电一体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
[GB 50157—2013,定义2.0.42]
3.7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接地网 metro integrated grounding grid (MIGG)
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区间变电所、地下车站进出口站棚及地面附属设施、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车站控制系统、公安通
讯系统、屏蔽门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环控电控系统、防灾及报警系统等需要接地的装置连接成一体的接地网。
3.8
车辆段 depot
停放车辆,以及承担车辆的运用管理、整备保养、检查工作和承担定修或架修车辆检修任务的基本生产单位。
[GB 50157—2013,定义2.0.54]
3.9
运营控制中心operation control center(OCC)
调度人员通过使用通信、信号、综合监控、自动售检票等中央级系统操作终端设备,对城市轨道交通全线列车、车站、区间、车辆基地及其他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协调、指挥、调度和管理的工作场所,简称控制中心。
[GB 50157—2013,定义2.0.48]
3.10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uilding automatic  system (BAS)
对城市轨道交通建筑物内的环境与空气调节、通风、给排水、照明、乘客导向、自动扶梯及电梯、站台门、防淹门等建筑设备和系统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GB 50157—2013,定义2.046]
3.11
风亭  wind pavilion
架设在连接地下车站通风道上方的地面建筑。
3.12
架空地线overhead ground line
架设在架空输电线路和接触网的上方,保护线路免遭雷电袭击的装置,通常采用钢或铜绞线。
注:又称架空避雷线。
4 一般性规定
4.1 本规范规定的检测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区间变电所、地下车站进出口站棚及地面附属设施、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车站控制系统、公安通讯系统、屏蔽门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2 新(改、扩)建城市轨道交通防雷装置竣工时应及时进行首次检测。新(改、扩)建城市轨道交通防雷装置的检测,应在竣工检测前查阅设计文件及隐蔽工程记录等相关文件中的接地体使用材料、结构和尺寸。
4.3 检测前应了解被检测项目的规模、性质、类型等,熟悉检测中要使用的各项标准、安全规定、操作规范、防雷装置及机房、设备和线路敷设等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制定检测方案。
4.4 城市轨道交通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流程参见附录A。
4.5 城市轨道交通外部防雷装置的材料和最小尺寸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6 检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综合接地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 Ω;检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自动售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等应采取综合接地,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 Ω,区间变电所
综合接地电阻不应大于0.5 Ω,当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电子设备的接地与其它类型的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的最小值确定。
4.7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电子设备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的检测,其连接形式应符合GB 50057—2010, 6.3.4第5、6、7款的规定,材料规格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检测其过渡电阻值不大于0.2 Ω,检查屏蔽门系统门体与钢轨的防雷等电位连接,门体应保持有效的电气连接,其总电阻值不大于0.4 Ω。
4.8 检测接地电阻应在非雨天和土壤未冻结时进行。
5 检测周期
5.1 首次检测
5.1.1 市轨道交通系统应在每一部分工序完工前及时进行该部分的首次检测,避免出现因回填、浇筑、装修等后续工序的施工造成之前工序已完成的防雷装置无法检测的情况。
5.1.2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全部竣工应进行竣工检测,已隐蔽无法检测的项目应查阅每一工序首次检测的报告确定相应的检测内容。
5.2 定期检测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定期检测周期为12个月,检测宜在城市轨道交通每日暂停运行或停电检修时开展。
6 防雷装置检测方法及具体规定
6.1 接闪器、引下线检测
6.1.1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构)筑物接闪器、引下线的防雷检测应包含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区间变电所,地下车站风亭,高架车站,高架站区间,检测内容的具体规定应按照二类防雷建筑的具体规定。
6.1.2 依据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对其接闪器、引下线分别依据GB/T 21431—2015,5.2、5.3、5.4进行检测。
6.1.3 测量引下线与人员通道、出入口的间距,间距应大于3 m。若不足3 m,应检查防跨步电压和防闪络措施,防护措施应符合GB 50057—2010,4.5.6的规定。
6.1.4 检测室外和建(构)筑物顶部的大型金属构件的接地及与防雷接地的等电位连接情况,等电位连接的过渡电阻值应不大于0.2 Ω。
6.2 接地装置检测
6.2.1 接地装置的首次检测
6.2.1.1 首次检测时,应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综合接地装置进行检测。
6.2.1.2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综合接地装置的检测应采用大地网接地电阻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中应保证电流极和电压极与接地装置保持足够的距离,具体要求应符合GB/T 21431-2015,附录D的要求。
6.2.1.3 检查接地装置的材质及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6.2.1.4 检查接地体埋设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a)接地体与接地母线焊接应牢固,并做防腐处理;
b)两组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及接地体埋深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c)接地体回填土宜使用黄粘土,并分层夯实。
6.2.1.5 当铜质接地体(线)敷设应检查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穿孔管
a)接地体长度不应小于2.5m,并垂直配置,其间距不宜小于5 m;
b)扁铜带应沿铜管周边焊接牢固;
c)扁铜带的连接应采用搭接焊接。其搭接长度应为其扁铜带宽的2倍。
6.2.1.6 接地线引入隧道时,检查是否设置防水套管,并作绝缘处理封堵严密。
6.2.1.7 当年的检测数据应与往年的检测数据比较是否有无明显变化。
6.3 供电系统防雷装置检测
6.3.1 记录并检查低压配电室(220/380 V)内等电位连接措施设置情况,室内均压环接地电阻不应大于综合接地电阻设计要求。
6.3.2 检查变压器柜、低压进线柜、电容柜、馈电柜、母联柜、出线柜、直流屏等设备柜体与配电室内均压环是否就近进行等电位连接。
6.3.3 检测PE线、N线接地电阻值,PE线、N线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综合接地电阻设计要求。
电磁跷跷板6.4 通信系统防雷装置检测
6.4.1 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包括专用通信系统、民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三部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的防雷击电磁脉冲保护措施应符合GB 50343-2012,5.5.1、5.5.2、5.5.3、5.5.7的规定。
6.4.2 各通信系统按照GB 50343-2012中4.3.1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检查各通信系统等电位连接情况,系统所在机房内应根据雷电防护等级设置均压环,均压环应与综合接地网之间形成可靠电气连接。
6.4.3 检查通信设备机房内所有设备机柜柜体、线架等大金属物体与均压环间的等电位连接,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0.2 Ω。
6.4.4 检查静电地板的表面电阻,表面电阻应为2.5 Ω×104Ω~1.0 Ω×109Ω。
6.4.5 检查各机柜柜体表面静电电压,表面静电电压不应大于50 V。
6.4.6 检测通信系统的线缆屏蔽及等电位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三脚电感
a)检查接地引入线与母线连接,应采用气焊,搭焊长度不得小于200 mm并不得损伤芯线。焊
接处应做防腐处理。
b)检查接地引入线保护套管与隧道穿墙管法兰盘连接,连接处应绝缘,绝缘电阻应大于100 M
Ω。
c)检查接地引入线在保护套管,套管内不得有接头。隧道穿墙管严禁与隧道结构钢筋接触。
d)检查接地引入线、室内接地线、工作(联合)地线及保护地线与设备连接,连接的要求应符合
设计规定,严禁接地线代替电源线。一体化橡胶道口板
6.4.7 检查MEB连接是否紧密。
6.5 屏蔽门系统、扶梯防雷装置检测
6.5.1 测量屏蔽门体与站台金属结构之间的绝缘电阻值,电阻值不应小于0.5 MΩ。
6.5.2 测量站台双方向两端头门体与站台金属结构之间的绝缘电阻值,电阻值不应小于0.5  MΩ。
6.5.3 检查滑动门与门体其他部分结构的等电位连接情况,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0.2 Ω。
6.5.4 检查屏蔽门系统内SPD的设置;
6.5.5 检查屏蔽门控制室内驱动电源屏、电池屏及上下行线控制柜等外露导电物体、金属管道的防雷等电位连接的材料规格和连接方法,局部防雷等电位连接形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检测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2 Ω。
6.5.6 检查站台门电缆敷设情况,配电电缆、控制电缆的线槽应相互独立。
6.5.7 检测站台门设备室设备的接地,设备室设备应采用综合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Ω。
6.5.8 检查站台门与列车车厢等电位连接,站台门与列车车厢宜保持等电位,当与钢轨有联接需求时,等电位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站台门与钢轨应采用单点等电位连接,门体与钢轨连接等电位电阻值不应大于0.4 Ω;
b)正常情况下人体可触及的站台门金属构件应与车站结构绝缘,门体与车站结构之间的绝缘太阳能炉灶
电阻不应小于0.5 MΩ。每侧站台门应保持整体等电位;
c)当站台门与列车车厢无等电位要求时,站台门应通过接地端子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Ω。
6.5.9 检查扶梯动力回路和电气安全回路,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 MΩ。
6.5.10 扶梯桁架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与保护地线(PE线)可靠连接。
6.6 自动售检票系统防雷装置检测
6.6.1 检查自动售检票室内机柜、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局部等电位端子板之间是否可靠连接,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0.2Ω。
6.6.2 测自动售票机、进出站闸机、各类自助终端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机柜、金属管(槽、桥架)以及电梯是否就近进行可靠的电气连接。检查局部防雷等电位连接形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6.3 检查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所需工作地线是否通过车站配电柜/箱设置的接地端子接入综合接地系统。
6.6.4 检查自动售检票系统的接地,自动售检票系统应采用综合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Ω。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6:32: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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