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1.09.16
【字 号】
【施行日期】2011.09.16
陶瓷电热水壶【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led节能灯制作伊犁州经贸委,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各试点单位:
  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秩〔2009〕120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2312电话号码使用工作的通知》(商秩〔2009〕14号)、《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商秩〔2009〕271号)精神,为在3-5年内,建成以自治区商务厅为中心、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为骨干,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为基础,信息技术支撑系统为依托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网络,经研究,商务厅制定了《自治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自治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
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为建设自治区统一、规范运作的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适应加强自治区商务行政执法、维护自治区市场流通秩序工作的需要,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商秩发[2009]271号)、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秩[2009]12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商务为民、服务民生为宗旨,整合现有资源,搭建商务主管部门与企业、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畅通流通领域举报投诉服务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商务工作大局。
舆情终端  二、工作目标
  用3-5年时间,在商务领域建设以自治区12312举报投诉服务平台为中心、地州市12312举报投诉服务平台为骨干、县级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为主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商务行政执法为依托,建立覆盖自治区商务领域的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形成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举报、投诉、执法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维护自治区市场流通秩序。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落实各项任务。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是畅通流通领域举报投诉渠道,提高商务系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市场执法监管的重要支撑。坚持制定方案、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将建设自治区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各项工作作为整体统筹部署。
  (二)集中支持方向,确保实施效果。中央、自治区财政分别安排资金,重点支持领导班子重视、工作人员负责、基础扎实牢固的地级、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建设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支持自治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磁带备份  (三)积极培育典型,发挥示范效应。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统一要求,统筹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试点单位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力争树立一批自治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效应,以点带面、分期分批、全面推广。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自治区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网络。根据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1
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主要接受对畜禽屠宰、酒类流通、药品流通、报废汽车回收、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家电下乡”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领域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对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炫富弟
  1.建立自治区级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自治区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由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组建,开通互联网在线举报投诉窗口,调整工作职能,拓宽工作范围。主要负责:
  (1)受商务部委托,承担指导、督促自治区12312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等有关工作。
  (2)在互联网接收、协调、转办涉及自治区商务领域范围内的在线举报投诉及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咨询;
  (3)协助执法队伍督办处理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4)统计、汇总、分析、上报自治区举报投诉信息、执法数据及突发事件、重要信息等;
  (5)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及培训等工作;
  (6)维护中国市场秩序网(v)地方子站。
  2.建立地州级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地州级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在自治区商务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地州级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要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同步推进,与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合署办公,实行一个部门两块牌子。主要负责:
  (1)受自治区商务厅委托,承担指导、协调、督促本地区各县(市)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站建设等有关工作;
  (2)接受、处理自治区商务厅转交以及在互联网接收涉及本地区流通领域范围内的在线举报投诉;
  (3)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
  (4)承担举报投诉和商务行政执法等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
  (5)采集、上报危害本地区商务行政管理秩序的突发事件、国内外贸易中的异常情况以及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
  3.设立县(市)级12312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站。县级12312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站,在自治区商务厅和地州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建。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作为上级和本单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与地州级12312服务中心联系的工作站。主要负责:
  (1)接收并处理涉及本县商务领域方面的来信来访;
  (2)接收地州级12312服务中心转交本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处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3)通过地州级12312服务中心,及时上报需由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处理的案件;eeg平台
  (4)采集上报扰乱流通秩序的突发事件,报送有关执法数据和信息。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12312中心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举报投诉信息分流、转交、办理、反馈流程,保证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1.建立信息分流机制,确保12312中心接收举报投诉、采集相关信息后,按管辖区域和职能分工及时转交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处(科)室或商务执法机构处理。
  2.建立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商务部门相关处(科)室、商务执法机构及12312中心间的协作配合,及时办理举报投诉案件,反馈执法数据。
  3.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区域间及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机制,保障跨区域、跨部门举报投诉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办理。
  4.建立流转督办机制,进一步建立12312举报投诉流转、案件督办、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科学、规范的举报投诉案件分流、转交、办理、反馈流程。
  (三)建立信息化支撑服务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后台支撑服务系统,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电子数据信息传输通道。
  1.建设自治区中央后台支撑服务系统。按照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和12312举报投诉中心运行要求,建立自治区中央数据库,以及举报投诉流转、公文传输、语音呼叫、集中管理等子系统,实现数据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分类查询等功能,构建信息化工作网络,为全区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
  2.建设地方信息化数据终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确定的统一标准和技术要求,为12312服务中心(工作站)配备相应的信息化数据终端设备,与中央后台支撑服务系统对接,实现自治区与商务部、地州、县(市)四级上下贯通、横向连接,保证数据信息快速传输。
  3.统一商务领域举报。商务部已确定12312电话号码为全国举报投诉和咨询的公益。启动区、地、县三级商务领域12312举报,尽快形成以县级12312电话为基础、地级12312电话为骨干、区级12312电话为中心接受处理自治区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接受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工作网络。

本文发布于:2024-09-26 00:28: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16988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举报   投诉   商务   自治区   工作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