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死因漏报调查报告

2012年XX区死因漏报调查分析报告
摘要
为了解XX区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漏报情况,准确估计人死亡率以及婴儿死亡率,XX区采取医疗机构调查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于2012年10月开展了现场漏报调查。结果显示,调查死亡漏报68人,死亡漏报率2.69%;其中婴儿死亡漏报2人,婴儿死亡漏报率6.45%,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漏报率为0.37%。经校正,全人粗死亡率为601.55/10万,婴儿死亡率为7.11‰。调查发现,院外死亡漏报严重。建议当地卫生局将死因监测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定切实有效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死因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死因监测专业人员的培训,督促其按照《云南省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减少死亡漏报病例,提高死亡报告质量;加强死因监测登记报告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基层工作人员和居民正确认识,减少漏报病例,确保死因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居民死亡信息是加强人口管理、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常规的死亡登记报告是获取死亡信息的重要来源。在很多地区的常规登记
报告中,漏报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为了解XX区死因监测工作的漏报情况,准确估计XX区人死亡率以及婴儿死亡率,我区开展了2012年死因漏报调查。现将调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的
了解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漏报情况;准确估计人死亡率以及婴儿死亡率。
二、方法
(一)调查覆盖时间和范围
调查覆盖乡镇14个,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10个,辖区覆盖率100%。调查覆盖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二)现场调查时间
于2012年10月开展现场调查,持续时间为30天,投入人力共计81人。
(三)调查内容
收集辖区常住人口中死亡情况。包括基本信息:死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死亡信息:死亡地点、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生前诊断信息:生前最高诊断依据、生前最高诊断单位。
(四)调查方式
1、入户调查:采取主动入户调查的方式,由调查员面对面询问死者家属死者生前疾病史和症状体征,并现场查阅死者去世前就医的医疗证据,填写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既往已报告死亡并死亡信息清晰者不再询问。
2、医疗机构调查:查医院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获取死亡名单,并现场查阅死者去世前就医的医疗证据,填写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既往已报告死亡并死亡信息清晰者不再填报。
三、调查步骤
(一)入户调查
1、基础资料的摸底调查:通过民政、公安、妇幼、医保部门和村委会干部摸清辖区人口、出生和死亡信息的摸底调查,形成死亡数据一览表,为入户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2、拟定调查计划:结合本地情况,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计划明确了参与调查的人员、时间、地点等。
3、做好调查前的宣传工作并提前下发通知:根据调查计划,通过乡政府、村委会、村干部、村医等多渠道宣传并提前通知村民做好待调查准备。
4、入户调查:根据死亡数据一览表开展入户调查,在入户过程中发现新的漏报个案,将其信息补填进死亡数据一览表,并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既往已报告并死亡信息清晰者不再询问。
5、死亡名单核对:将入户调查死亡名单与已登记报告死亡名单进行核对,新增死亡个案即为漏报死亡个案。
(二)医疗机构调查
1、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漏报调查涉及医疗机构及科室;
2、查阅门诊日志和出入院记录,形成死亡数据一览表并补报漏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既往已报告并死亡信息清晰者不再询问。
3、死亡名单核对:将死亡数据一览表与已登记报告死亡名单进行核对,新增死亡个案即为漏报死亡个案。
四、漏报调查结果
(一)调查人数
累计调查人口数419581,调查死亡2524,其中婴儿死亡2人。
(二)漏报率
调查死亡漏报68人,死亡漏报率2.69%;其中婴儿死亡漏报2人,婴儿死亡漏报6.45%。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漏报率为0.37%。见表1。
表1  2012年XX区各乡镇死亡漏报调查结果(%)
 
 
全人
 
婴儿
乡镇
已报告
漏报调查死亡数
漏报
 
已报告
漏报调查
漏报
名称
死亡数
死亡数
死亡数
文澜镇
1043
40
3.69
 
19
2
9.52
草坝镇
229
3
1.29
 
1
0
0
雨过铺镇
凝结水系统176
1
0.56
 
1
0
0
新安所镇
227
5
偏振子2.16
 
3
0
0
芷村镇
132kyx
3
2.22
 
2
0
0
期路白乡
127
2
1.55
 
0
0
0
老寨乡
89
4
4.30
 
0
0
0
鸣鹫
90
3
3.23
 
0
0
0
冷泉乡
182
4
2.15
 
1
0
0
水田乡
91
2
2.15
 
1
0
0
西北勒乡
70
1
1.41
 
1
0
0
合 计
2456
68
2.69
 
29
2
6.45
(三)各性别、年龄校正死亡率
经校正,各性别和年龄组死亡率见表2。
表2  2012年XX区分性别、年龄校正死亡率(1/10万)
mmbbs
男性
女性
年龄
报告死亡率
校正死亡率
报告死亡率
校正死亡率
0~
183.6
1035.44
318.6
836.47
1~
23.72
0.00
27.89
0.00
5~
8.06
0.00
23.48
0.00
10~
22.42
58.62
36.64
38.11
15~
65.71
153.80
45.57
69.08
20~
40.87
100.64
56.36
78.51
25~
60.1
紫外可见漫反射光谱152.02
86.87
199.75
30~
84.84
212.78
96.26
166.68
35~
112.56
247.75
156.74
239.49
40~
236.51
553.78
179.6
301.36
45~
216.75
563.52
239.92
394.62
50~
331.89
764.11
274.29
447.90
55~
329.81
1175.02
530.65
713.73
60~
534.13
1734.78
1087.92
1456.66
65~
943.09
3119.43
1804.81
2642.99
70~
1412.08
4803.36
2821.98
3644.03
75~
1794.34
6003.16
2883.1
4136.03
80~
1778.07
7131.78
6744.19
6754.44
85~
2498.58
16049.38
13051.2
11306.53
合计
219.5
630.05
345.79
570.81
五、发现及建议
无镜框眼镜
(一)漏报重点人
院外死亡漏报严重。
(二)漏报原因
1、部分村委会较偏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村卫生所(室)辖区划分不明确等因素,导致部分人未进入监测范围,死亡人员无责任报告单位报告。
2、部门间协调困难  由于与公安、计生、民政、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存在较大困难,我区死因监测信息的收集、核对、人口资料的获取也较为困难,导致相关数据
3、由于对死亡登记报告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使基层对此项工作存在误解,导致乡村医生未
及时上报死亡病例。难于落实或准确性不高。家属因个人利益,不愿到公安部门注销户籍,有意隐瞒死亡信息,以及乡村医生自身对死亡病例登记报告认识不足,缺乏责任心等。
(三)今后如何减少漏报,提高完整性
1、卫生局将死因监测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定切实有效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死因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加强死因监测专业人员的培训,督促其按照《云南省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减少死亡漏报病例,提高死亡报告质量。
3. 加强死因监测登记报告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基层工作人员和居民正确认识,减少漏报病例,确保死因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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