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商业银行和客户的权益,根据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经人民银行鉴定的操作流程,提出如下特殊残损券兑换操作要点: 特殊残损券主要包括:残损券持有人对兑换标准有异议、柜员难以把握兑换标准与清点可能导致残损券进一步毁损等残损人民币。
一、柜员办理特殊残损人民币兑换时,应经业务主管核对,当持币人面按当地人民银行的要求装袋封包,填制“金融机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单工业合成氨”计数器芯片(一式三联)。
二、将填制的“金融机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单”粘贴在相应专用袋上,专用袋封口处加贴业务封签,并加盖经办柜员、业务主管名章及网点业务公章。
三、将封装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金融机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单”持有人联及营业网点出具的“残损人民币兑换认定证明”退持币人前往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
四、商业银行现金营运中心(业务库)收到人民银行通过内部渠道转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专
用袋(鉴定)后,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鉴定书”的鉴定结果,办理兑换和整点交存手续。
1、现金营运中心(业务库)经办柜员,检查人民银行转来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专用袋(鉴定)封包完好无损,并与“中国人民银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鉴定书”金融机构留存联核验无误后,鉴定书为附件,办理入库手续与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专用袋一并入库。
2、身份通认证系统 管库员将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专用袋与残损人民币统一保管,及时随其他残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发行库。
3投饵机、现金营运中心(业务库),将待兑换款项划至持有人兑换营业网点,并将 “中国人民银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鉴定书”节流阀体金融机构留存联(复印件)送持币人兑换网点。
4、营业网点收到款项并与相关凭证核对无误后,转入其他应付款——待兑换款项,并通知持币人。
5彩油墨、营业网点与持币人办理相应的兑换手续时,核对客户“鉴定书”无误后,销记相关账户,收回“中国人民银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鉴定书”持有人联作附件,办理兑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