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气井制造许可条件

附件2
气井制造许可条件
第一条  总体要求
申请储气井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二条  质量体系要求
储气井制造单位应当根据TSG Z000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的要求建立并有效实施储气井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编制钻井、钢管组装、固井、检测与试验等关键过程的程序文件和工艺指导性文件。钢管组装、固井、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项目不得分包;其它项目分包时,应当有对分包方评价和对分包项目质量控制等分包管理规定。
第三条 质保体系人员
储气井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与储气井制造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储气井制造经历的质量控制系统(以下简称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一)设计、工艺责任人员;htc a310
(二)材料责任人员;
(三)钻井、固井责任人员;
(四)钢管组装责任人员;
(五)压力试验、气密试验责任人员;
(六)最终检验责任人员。
其中工艺、固井责任人员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第四条 技术人员
储气井制造单位应当具备储气井制造技术和现场管理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比
例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数的10%,且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包括持有UTRT中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证书的无损检测人员各一名。
棘轮棘爪第五条 专业作业人员
储气井制造单位钢管组装、固井专业作业人员数量应当满足本企业储气井制造多个现场的需求,其中钢管组装及固井专业作业人员不少于8人。
第六条 制造现场条件
储气井制造现场应当具有存放储气井材料的库房和专用场地,并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合格区与不合格区应有明显的标志。每个制造现场均应有钢管组装及固井专业作业人员。
第七条 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工装
消防管道防冻
万能夹具储气井制造单位应当具备适应储气井需要的生产设备和必要的工装,还具有满足需要的检测、计量和试验设备。
(一)生产设备。
1. 具有满足储气井制造要求的液压大钳(即套管动力钳,最大扭矩应不小于28KN·m双极化高频头)、动力系统、夹具等钢管组装设备。
2. 具有满足水泥固井要求的泥浆泵。
设备铭牌制作(二)检测、计量及试验设备。
1. 具有满足储气井制造要求的测厚仪、长度尺、卡尺、丝扣锥/规、压力表、压力扭矩表等。
2. 具有至少两台最高工作压力不小于45MPa的压力试验泵。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2:02: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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