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选篇1)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网吧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仙台病毒
蓄电池模拟器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店面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u盘外壳    10、网吧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网吧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1、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和建筑用品,不准堆码商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工作人员需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抗生素制作方法
    3、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拭剂、涂料、搅抖等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办理,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4、机房如需电气焊接时,严禁调兑柴油或稀料,未使用完的柴油、稀料、机油,应由专人设专门地点妥善保管。
    5、机房的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接班认真检查,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玩耍(麻将、扑克、棋类等)或擅离职守。
行程限位器    6、机房内应配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且实行责任制,谁在岗谁负责,遇有火灾、火险立即扑救。
    教育、培训
    1、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消防安全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其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消防人员灭火救灾能力。
    3、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选篇2)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蜡烛、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场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3、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要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4、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停留和清炉。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装置。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闪点在45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时,在夏天必
须采取降温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选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粉尘气溶胶发生器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4:25: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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