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深圳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平安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展消防平安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平安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平安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平安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殛时进展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展检查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成效。
电能收集充电器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八、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展消防平安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保安部定期进展消防平安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展整改。
深圳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篇2]
仓库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平安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展平安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车床跟刀架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展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平安措施,进展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完毕,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前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去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平安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abs141.avi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去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当彻底进展平安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
标准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平安间隔,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撤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平安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太阳能沼气池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展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煤仓疏松机9、制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平安负荷。
库房工作完毕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公司电暖气的使用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3、公司电暖气的维护、维修由电工部门负责。
4、为保证平安,电暖气不得随意挪动。
5、电暖气上不得覆盖、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灾。
6、电暖气上不得喷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电暖气的使用时间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为防止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
改使用时间。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深圳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篇3]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2:31: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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