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easy lifts
目 次
7 层门 5
11 液压装置 9
1前 言
本标准第4章~第1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宁波市三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光敏、王建儿、陈 峰、赵欣刚、陈金真、陈三柯、苏立鹏、郭金红、傅铁华、毛志达、陈学成、金樟民、鲍萱红。
简易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简易升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辖区内额定起重量不小于500 kg的强制式、曳引式和液压直顶式简易升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施工升降机和机械式停车设备。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8903-2005 电梯用钢丝绳
GB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
JG 135-2000 杂物电梯
1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200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3.1
简易升降机
以电动葫芦、曳引机、卷扬机、液压泵站等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链条、液压油缸等带动载物装置,在井道内沿垂直或与垂直方向倾斜度小于15 °的刚性导向装置运载货物
的起重机械。
强制式简易升降机
利用链条或钢丝绳悬挂的非摩擦方式驱动的简易升降机。
曳引式简易升降机
利用曳引绳和曳引轮绳槽摩擦力驱动的简易升降机。
液压直顶式简易升降机
利用液压油缸直接驱动的简易升降机。
13.2 电子灯丝
载物装置
简易升降机用于装载货物的部分。载物装置应采用货厢形式,其尺寸和结构型式应便于装卸货物,不得采用平板、平台等形式。
13.3
额定起重量
设计所规定或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或检验机构认定的货厢内允许最大载荷。
13.4
提升高度
从底层端站楼面至顶层端站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工程仿真
13.5
停层防坠落保护装置
防止简易升降机在停层装卸货物时货厢发生非正常滑移、坠落的安全装置。
13.6
运行防坠落保护装置
防止简易升降机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悬挂装置脱落、断裂等导致货厢坠落的安全装置。
13.7
简易升降机驱动主机
用于驱动和停止简易升降机的装置。
13.8
机房
安装驱动主机及其附属设备的专用房间。
13.9
平衡重
为节约能源而设置的平衡货厢重量的装置。
牛蒡去皮机14 基本要求
14.1 简易升降机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应由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应资质许可的单位进行。
14.2 简易升降机仅用于装载货物,不得载人运行。
14.3 简易升降机的设计、使用参数应在以下范围内:
a) 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 000 kg;
无动力滑翔伞
b) 额定速度不大于0.5 m/s;
c) 停靠站数不大于4站;
d) 提升高度不大于15 m。
注:对于驱动装置为电动葫芦且标称额定起重量大于1 000 kg的简易升降机,应当认定为额定起重量不小于500 kg。
14.4 简易升降机不得在有爆炸性气体、可燃性粉尘及腐蚀性气体环境中工作,并不得装运熔融金属、炽热金属、熔融非金属、易燃或易爆物品。
14.5 新建筑物内的井道,如设计明确为电梯井道的,不得安装简易升降机;不得将现有电梯更换、改造为简易升降机。
14.6 升降作业平台不得安装在建筑物的井道内。
简易升降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予报废。
15 井道
15.1 总则
简易升降机对重(或平衡重)宜与货厢安装在一个井道内。
简易升降机井道不得设置在人员能到达空间的上面。井道应是简易升降机专用的,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简易升降机无关的设备。
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在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货厢顶和底坑地面有足够的照度以便于维修。
15.2 井道的封闭
封闭
简易升降机井道一般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只允许有下述开口:
a) 层门;
b) 检修门、活板门;
c) 火灾情况下,排出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
d) 井道与机房之间的永久性开口。
特殊情况下从层站地面2.5 m高度以上,可以使用网格或穿孔板。网格或穿孔板孔的尺寸无论在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测量,均不大于75 mm。
空间种植塔检修门、活板门
15.2.1.1 检修门和活板门应是无孔的,并且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
15.2.1.2 检修门、活板门均不得向井道的内部方向开启。
15.2.1.3 检修门、活板门均应装有一个用钥匙开启的锁,当检修门和活板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并锁住。检修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也应能不使用钥匙从井道内部将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