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网上涉烟案件查处方法探讨

太空风洞烟草专卖网上涉烟案件查处方法探讨
马良
【摘 要】浙江烟草专卖打假工作多年来一直名列国内前茅,归功于我们对形势的研究分析,对方法的总结提炼,形成了有浙江特的专卖打假工作机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上假烟非法交易猖獗,浙烟专卖于无声处听惊雷,网上打假再亮剑,查处涉烟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和质量均领先于其他各省市(区)。互联网违法涉烟案件因其特殊性,存在着信息捕捉难、调查取证难、证据梳理难、案犯抓捕难、管辖认定难等现实困难,当前,如何有效查处互联网涉烟案件已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重要课题。浙江省充分利用淘宝、支付宝在本省的管辖权优势,积极建立健全互联网涉烟案件查办机制,有效探索互联网涉烟案件查办方法和技巧,共破获互联网涉烟案件五十余起。现以浙江省查办的互联网涉烟案件实例为立足点,从办案特点、技巧、机制等角度,探讨有效查处互联网涉烟案件的答案。%Zhejiang Tobacco Monopoly crackdown work has been ranked among the highest over the years,due to to our research and analysis of the situation,summary the experience,which formed a unique work mechanism of Zhejiang Tobacco Monopoly.With t
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online illegal mock cigarettes trade is rampant,but Zhejiang Tobacco Monopoly handled these cases without hesitation, Investigation and dealing with tobacco related criminal cases quantity and quality are leading in the other provinces (regions).The Internet illegal tobacco related cases has its own particularity.There exists difficulties in the information capture,investigation and evidence collec-tion,evidence combing and criminal arrest.Therefore,how to effective investigate and prosecute the Internet tobacco-related case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for our Tobacco Monopoly Bureau.We take full advantage of the jurisdiction of Taobao and Alipay in our province and actively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investigation mechanisms on the tobacco-related case on the Internet.We also explore the effective methods and techniques to investigate and deal with tobacco-related cases.So far,a total of more than 50 tobacco-related cases on the In-ternet are unveiled.Now based on the internet tobacco-related cases which was investigated and dealt with,this paper explores the methods of effective investigate the internet tobacco ! related ca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ase-handling features,techniques and mechanisms.
【期刊名称】外墙陶土板《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000)001
【总页数】3页(P66-68)
【关键词】猎结构烟草专卖;互联网;涉烟案件
【作 者】马良
【作者单位】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专卖监督管理处,浙江 杭州 310001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724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淘宝、京东商城、当当购物、凡客诚品等大型的购物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愈演愈烈,严重冲击着各地卷烟市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1]。2012年以来,浙江省各市县区局主动
出击,会同公安机关,努力办理互联网涉烟案件,突破种种现实困难,共破获互联网涉烟案件13起,总计涉案金额达2200多万元,逮捕37人。
一、当前网上售假行为的主要特点
自动检票机(一)网上非法经营已经成为涉烟犯罪的新途径,网上销售形式多样
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使网上销售成为成为涉烟犯罪的重要途径。通过总结以往案件可以发现以下三种网上销售形式:第一,利用电子商务网站,以开设店铺的形式销售烟草专卖品;第二,利用分类信息网站,以发布广告信息的形式进行专卖品销售;第三,利用博客、贴吧、QQ、MSN、个人空间等发布信息,进行网上收购或零售烟草专卖品[2](P112-118)。
(二)网上交易地域分布广,涉案人员多,交易网络复杂
互联网的开放性决定了非法经营犯罪网络没有特定的销售对象,消费体庞大,地域分散,遍布全国各地。一般这样的非法经营网络存在横向、纵向交叉联系,不仅有上线直接为下线的供货网络,下线之间也通过互联网相互调剂烟草专卖品;同时交易方式又呈现分
级态势,既包括利用互联网的网上交易,也包括通过业务联系、银行转帐、物流配送等方式进行的网下直销交易。
(三)网上交易方式隐蔽,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物流寄送,快捷保险
通过多起案件侦查发现,很多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以销售打火机、烟斗等烟具的形式作掩护注册网络店铺,掩饰真实销售的专卖品,只有建立新的链接或利用QQ聊天才能确定销售烟草制品;买卖双方都是虚拟身份,通过QQ、MSN等聊天工具,用“昵称”交谈,利用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买房使用网上银行支付货款即刻交易,卖方利用物流或快递公司发货,买卖双方交易风险小,受时间、空间限制小,信誉高,隐蔽性强。
(四)网上非法经营的复杂性给执法和取证带来一定难度
网络突破了时空的限制,给案件管辖带来一定的影响;网络售烟在历经种种环节之后,很难到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在网上交易中不留存交易台帐,使销售点专卖品与非法交易的专卖品难以客观剥离,增加了固定证据的难度;互联网上信息交流迅速,如果某个非法经营烟草制品人员长时间不在网上出现,他们就会在各个“”或相关论坛上发布“预警”信息,引起其他未到案犯罪嫌疑人的警觉,使其逃避打击。
二、查处网上售假案件的主要关键环节
(一)如何发现案件线索
互联网有着广泛的可访问性、人员身份虚拟性和行为隐蔽性等特性,网上涉烟案件也不同于传统卷烟案件,难以捕捉真实有效的信息。针对这一难题,必须着力去解决如何发现网上销假信息。要搜索互联网上售假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利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收集涉烟案件线索,浏览各大论坛、博客、贴吧等广告信息,排查淘宝网、京东商城、当当网等网店信息,实现有效监控。第二,众举报,举报的形式有零售户举报,物流、快递货运商举报,消费者举报等。第三,案源拓展,以已经破获的涉烟案件为切入点,加大对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的可疑信息的研判力度,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深入挖掘,破获“案中案”。
(二)如何开展前期调查
拉线护套前期调查工作是深入挖掘线索、扩大战果的基础,需要下大力气抓实抓细抓好。但在互联网涉烟交易活动还未达到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标准之前,无法借助公安机关技术手段进行
侦查,所以只能单靠自己开展前期调查。首先,自行搜集线索,进行证据保全,对来源于有关网站、网络店铺网址或发布销售信息的网页链接的线索,以及可以自行收集到的涉案人员的信息,都要第一时间复制网址、收藏截图、记录涉案物品和数量。其次,通过网上交往(留言、QQ聊天等方式)取得对方信任,让犯罪嫌疑人认为你是个有真实需求的买家;第三,认定是有价值的线索就应与其周旋,严密监控,紧拽不放,关注其淘宝网上的交易量,立案条件成熟,即提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三)如何开展调查取证
自制自慰器互联网非法涉烟活动点多面广量少,对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实践中,在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后,应从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多管齐下,分头调查取证。第一,通过已经掌握的互联网案件犯罪嫌疑人的QQ号、淘宝帐号、支付宝帐号、手机号、银行帐号、运输方式,调取其交易记录,查清交易人的真实身份、交易时间、交易地点、交易金额等信息;第二,通过查阅涉案物品交易清单,调取银行交易流水帐,查明涉案人员的数量、居住地,涉案物品数量、价值以及非法交易的事实;第三,通过调取物流公司业务资料,根据发货地址、退货地址等信息,对照资金交易的时间,查清卷烟的流向,从而
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大致区位;第四,根据买家信息线索发协查函,请求各地公安、烟草部门协助查交易下线,印证已查证的相关证据。
三、对网上销售假烟行为有效打击的难点
(一)关于侦查管辖及审判管辖的争议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管辖和审判管辖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侦查和审判。对于涉烟网络案件特别是互联网涉烟网络案而言,其交易地域分布广泛、涉及人员众多等特点,决定了公安机关发现的案件线索往往仅是整个非法网络中的一个点,办案机关需要从一个点突破,追上线、查下线,以达到摧毁整个非法网络的目的。然而,办案机关在彻查整个网络犯罪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对大量的犯罪事实没有管辖权,或者很多单位均有对案件的管辖权。这种情况下,如果移交相关部门,不仅会丧失最佳战机,导致案件流产,还会造成办案机关前期付出的大量努力付之东流。
(二)关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认问题
在互联网涉烟网络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虚拟性的特点,往往通过虚假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其真实信息难以被发现,为逃避打击提供了良好的避风港。公安机关一般采取网络监控、技术侦查等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电脑IP地址,精确布控,准确实施抓捕。在很多以前的案子中,都是采取了这种方法,多警种联动,实现“精确定位、快速抓捕、无缝衔接”。然而,目前3G无线网络迅速发展,大部分城市的大型商场、酒店、机场和车站等场所均被无线网络覆盖,犯罪嫌疑人随时随地均可利用 WLAN、WIFI等进行上网交易,公安机关无法锁定其IP地址,更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这给下一步侦办互联网涉烟网络案件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5:21: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1/11533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案件   互联网   涉烟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