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强(宁林罚决字﹝2022﹞第49号)

黄石强(宁林罚决字﹝2022﹞第49号)
【主题分类】农林渔牧 
【发文案号】宁林罚决字﹝2022﹞第4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33830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33830773838886681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33830773838886681100 
【处罚日期】2022.06.02 
【处罚机关类型】林业厅/局 
【处罚机关】宁乡市林业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汇流板
【执法地域】宁乡县 
【处罚对象】黄石强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8.16 18:01:4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林罚决字﹝2022﹞第49号
被处罚对象
黄石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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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磁疗被
处罚事由
黄石强于2020年9月开始在宁乡市东湖塘镇泉塘湾村(宁乡市2021年森林资源督查211-1号图斑)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占用林地建鸡舍,宁乡市2021年森林资源督查211-1号图斑总面积0.1240公顷,非法占用林地建鸡舍面积0.1240公顷(折1.86亩),原地类为乔木林地,原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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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责令限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共计陆仟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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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处罚机关
宁乡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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