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园林局园林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附件7:
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甲方:嘉峪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乙方就工作进行总承包,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和园区管理规定及绿化养护标准等进行考核验收。
2、养护范围:养护绿地面积    平方米,包括绿地、树木、植物养护、灌溉设施维护及湖面保洁、道路、环湖围栏、庭院灯、座椅等园区卫生设施、园区景观小品的保洁维护及园区卫生保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养护内容: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树木绑扎、树干刷白、加土扶正、抗灾抢险、卫生设施、服务设施、景观设施、照明设施、绿化设施维护、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养管工作总承包,养护工作中所需的阀门、喷灌及滴灌维护材料、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以及车辆、油锯、割灌机、空压机、剪草机、铁锹等工具、机具由养护单位自行购置。
预分散母胶粒
电石生产工艺4、养护期限:  年  月  日起甲方将双方认可的管护区域交由乙方管理,至  年  月  日截止.
5、养护质量标准
按照《嘉峪关市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二、合同价款:
管护期内核定管护费用:。
三、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及组成部分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按照《嘉峪关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养护单位的养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处理.采取定期考核和随机考核相结合、计分考核的办法,具体核定实际绿化养护经费。
2、绿化养护管理的日常随机考核、每月定量考核验收工作由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由园林局统一组织。考核验收结果每月汇总一次,作为付款依据。
3、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养护费用。
5、乙方若不能及时按市园林局要求完成养护工作,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发生的
费用从乙方的管护费用中扣除。
6、若乙方在承包养护期间,将养护管理转包他人,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的养护经费,
7、当月考核得分低于75分,或连续两个月得分低于80分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8、承包养护期限内,甲方负责协调水源,保证绿地用水的正常供应。并负责对绿化主管线(不含检查井内设施)的维护维修。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照《嘉峪关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各项养护标准,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乙方依据考核结果按季从甲方领取养护费用;
3、在乙方承包期间,需对所承包的卫生区域、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全天候作业,确保园区管护质量。
4、乙方须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5、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发性、突击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6、乙方对绿化用水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管理;
7、在乙方承包养护期间,绿化检查井内的阀门、法兰等设施、地面管线、喷灌、滴灌设施统一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发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做好详细的养护台账,建立养护档案,并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的养护总结及当月的工作计划报养护管理单位。
9、乙方在承包期间,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园区各项管理规定,如因违反或不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的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管护期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人员、设施的安全.如在工作或上下班期间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人员安全事故或造成设施损坏、绿地受损的,一切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11、对于养护期间,因乙方养护管理不善,导致绿地内乔灌木花草保存率低于100%的,乙方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费用从养护费用中扣除。
12、乙方在养护期内要定期对树木施肥、修剪、打药,如果不按养护标准执行,甲方有权从养护费中扣除相关费用用于施肥、打药等养护。
13、在管护期间,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园区内座椅、垃圾桶、护栏、灯具道路等公共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照价赔偿;
14、因不可抗因素(如由于大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由双方商议确定。
六、费用支付
1、乙方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向甲方结算养护费用。
2、付款方式由双方约定.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能转让。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嘉峪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usb存储器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附件:一、绿地养护内容统计表
二、《嘉峪关市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735100            :
嘉峪关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为巩固绿化建设成果,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实行精品化养护,结合我市绿化工作实际,依据《甘肃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标准》,特制定本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输液瓶 一、考核项目
市园林局交由养护公司管理的行道树、广场、公园、游园等绿地和园林设施。
二、考核内容   
主要对公园、广场、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及街头小游园的植物存活率、落结构、植物生长势、绿地景观、花卉养护、草坪养护、杂草控制、病虫害控制、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情况和相关养护单位的制度建设、养护水平、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安全生产进行考核.
     三、考核依据
    根据绿地性质、功能和所在的区域划分绿地养护等级,考核依据按照《甘肃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l6562     四、考核方式蚊帐 不锈钢 落地
市园林局组织相关人员按相关考核标准对承包管护绿地养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采取百分制,按月进行汇总,考核结果作为养护经费拨付的依据。
    (一)考核分为定期考核(通知—考核-汇总分数—评比—公布)和随机考核(现场通知-
检查—汇总分数—评比—公布)。定期考核分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不定期考核即经常性巡查或在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时所进行的日常随机抽查考核.每月考核分数由定期考核得分与巡查考核得分综合组成,定期考核分数占总分的60%,随机检查占总分的40%,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加分项不超过5分,月考核得分=定期检查得分*60%+随机检查得分*40%+加分项-扣分项
(二)月考核成绩95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上(含90)为合格; 9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建立园林绿化检查考核专家库。由园林局聘请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园林养护、植保等方面的人员建立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为15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有比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同时,在全市选取热心园林绿化事业、有责任心、有相关知识的社会人士建立社会监督成员库,人数为6人。
    养护管理考核由园林局成立养护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负责验收考核工作,考核人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认真、严格的考核评分,
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日常随机考核、月考核由园林局各绿地管理责任单位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绿地进行考核,每次参加考核人员不少于3人。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由园林局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从社会成员监督库中随机抽取1人,组成检查组进行考核。定期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养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并以照片等方式即时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五、奖惩办法
    (一)引入奖优罚劣机制
     1.建立绿地管护奖励基金。基金来源为罚劣扣除的管护费.基金的用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奖励先进单位;另一部分用于聘请专家库成员和社会监督成员在考核时发生的费用。
     2.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中对管护不合格单位实行通报制度,责令管护单位限期整改。管护期间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经核查属于养护单位责任的,扣拨当月养护经费的30%。
    3。每个管理年度结束时,由园林局组成检查评比领导小组,根据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
核的情况,对本年度的管理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管护单位和最差管护单位。优秀管护单位从优良管护单位中选出,最差管护单位从不合格单位中选出。收到整改通知或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不允许参与评优活动.
     对优秀管护单位的奖励,根据本年度绿地管护基金的数额提出奖励意见,报局务会研究决定.不合格管护单位,扣除全年管护费用的1。5%.同时,不得参加下一个绿地物业管护期的招标及园林局实施的各项绿化工程招标,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绿地物业管护招标中,选出2家备选单位,作为替补,如果中标单位当月考核得分低于75分,或连续两个月得分低于80分的,市园林局有权单方终止养护管理合同,同时,由备选单位接管该管护段。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3:42: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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