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流程总结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城市中有轨的大运量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其中包括地铁、轻轨、市郊铁路、有轨电车及悬浮列车等多种类型。开通一条地铁线路,是一个复杂缜密的大工程。在开通的过程中,要经历多个繁琐的程序,涉及40多个技术专业。一般来说,线路从规划到运营的程序是: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工可(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从全国情况来看,地铁实际工期受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同时受到征地拆迁、管迁调流等因素制约,目前全国地铁建设周期普遍为5~6年。
葡萄架势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政策背景分析;建设流程;
引言布袋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中国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将达到200个。随着城市化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轨道交通建设行列。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的加快,轨道交通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多,作为从业者有必要系统地了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流程。下面将从项目政策背景、流程、政府部门职能等方面进
行详细分析。
1城市轨道交通现状政策背景分析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以下简称“81号文”)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取得了显著的成就。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以下简称“52号文”),作为新的政策文件,指导未来行业发展。52号文继续坚持“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方针,并在总结行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有需求、政府有能力、线路有客流、数据易统计”的思路调整了城市轨道交通准入条件。2021年9月,在52号文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21〕1302号,以下简称“1302号文”)。
(1)81号文提出的申报条件
2003年,根据当时的城市发展现状,81号文件提出,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应达到下述基本
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应达到下述基本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15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以上。
(2)52号文提出的申报条件
“52号文”在总结近10多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申报地铁城市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3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拟建线路的初期客运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远期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申报轻轨城市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5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拟建线路的初期客运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4万人,远期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以上。
(3)1302号文提出的申报条件消声室制作
该文件针对有轨电车等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提出了在项目审批、技术标准、客流指标及
数码理疗仪投资控制等方面要求:“有轨电车等低运量轨道交通系统,采用以地面为主,进出枢纽及个别困难地段可研究采用高架等其他敷设方式,不得超过30%”;“从严把控工程造价和客流水平,原则上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直接工程投资(工程费用和车辆购置费)不得超过1亿元/公里,初期客流强度不得低于0.1万人次/公里.日”;“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设期项目总投资中的财政资金比例不得低于80%,对项目所在地列入债务风险预警和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较高的的市、县(区),应暂停项目审批”。
三者对比,《52号文》提高了申报城市的财政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指标,将人口统计口径由城区人口明确为市区常住人口,并增加拟建线路的初期客运强度指标。《1302号文》通过进一步细化和严格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技术标准、客流指标及债务指标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收紧轨道交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
2报建流程
2.1 成果文件
城市轨道交通报建过程中,报建流程复杂、周期长,尤其是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和可行性研究这三个阶段。
短期负荷预测
2.2 报批流程
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的报批流程。
(1)线网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依据,应提前开展编制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建城[2014]169号):
 1)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应统筹研究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必要性,确需发展的,应同步编制线网规划,做好相互协调与衔接。已有线网规划的城市,在修改或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开展线网规划实施评估,对线网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研究是否需要修改或修编线网规划,如有需要,应以线网规划实施评估为基础,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改或修编线网规划。
2)线网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技术审查。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线网规划技术审查意见,是对其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审查的基础条件之一。
3)经技术审查后,线网规划明确的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线网布局、车辆基地等设施用地控制要求等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线网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程序进行。
(2)建设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大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在建设前需要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是审批级别最高(国务院)、审批层次最多(市、省、部委、国务院)和审批部门最多(发改、住建、环保)的项目之一。《建设规划》获国务院审批后,标志着项目建设进入正常的建设程序,开展后续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办理投资、规划、土地及建管手续,其编制审批流程如下:
1)住建部要求,近期建设规划线路,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远期线网,并与城市市总体规划远期用地相一致。
2)根据发改基础[2015]2506号文,建设规划在上报国家发改委之前,应由省发改委会同省
住建厅进行初审。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0:38: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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