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可“媒介商品化”再论


2023年12月17日发(作者:length是什么意思)

莫斯可“媒介商品化”再论

作者:宁威

来源:《西部学刊》2017年第06期

摘要:加拿大传播学学者莫斯可在其著作中提出了媒介商品化概念,包括传播内容商品化、受众商品化、劳动商品化等概念。目前国内的非主流媒体以及主流媒体娱乐板块的过度商品化也契合了这一点,受众与内容成为商品,并更多地表现为“反启蒙化”和“泛娱乐化”的常态,使媒体处于尴尬地位。

关键词:莫斯可;媒介;商品化

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定义剖析:何谓莫斯可的媒介商品化

加拿大左翼学者莫斯可从西方“西马主义”研究传播的文化视角上,和在以美国芝加哥大学为代表的实证学派的基础上另辟蹊径,开创了他的传播“三化”理论: 其中之一即为媒介的商品化( commodification)。并从西方社会“文化研究”与“政策语境”的角度考察传播的生产、流通和消费。

莫斯可把传播看作是一种类似商品交换的社会过程,他指出传播商品化包括内容、受众、服务等的商品化,其中,“内容商品化”,即报纸的新闻报道、电视的各类节目、网络的内容提供,都可以进行增值操作,是具有二次价值而转卖给广告商的商品;“受众和劳动商品化”,是指读者、观众成为阅读性劳工,是可以换取点击率、阅读率、收视率的自己付费而且无报酬“双损型”“编外员工”;媒介系统内的员工都可以成为可以赚取其生产剩余价值的奴隶;“内在商品化”是指传媒的资本垄断与操控属性,传媒产业在金融证券领域的厮杀运作。他还指出,媒介的“商品化”是“空间化”(即媒介垄断、跨国经营)和“结构化”(即阶层意识、文化意识)的前提。

莫斯可理论中衡量媒介产品价值高低的标准产生了变化,并非文本价值。他利用马克思的价值学说理论,指出,传播的商品化是将“文本价值”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使得媒介从单纯满足“信息使用需求”,转变为通过媒介商人的“技术性包装”,成为可获利的产品,并通过市场和市场化运作,转变为具有二次“增值价值商品”卖给广告商,甚至三次增值而转化成文化产业的交换过程,如“哈利波特”现象,伴随着小说和影视,各种和“哈利波特”有关的碟片、玩具、生活用品、饰品、服装等大量出现。在传媒大亨眼里,信息不单纯是文字、图像和戏剧故事了,信息及它的读者观众和信息的三次产品被一起卖给了广告商、开发商。

二、媒介商品化的历史进程及表象

(一)媒介商品化西方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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