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形式


2023年12月31日发(作者:build过去式和过去分词)

古代婚姻礼俗,婚姻中的男女完全没有自由,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具体来说有以下形式...

1是指腹为婚,亦称指腹联姻,或指腹裁襟.这种婚姻多产生于官宦富豪之家.门HU相当.当双方家属同时怀孕,即指腹为婚,如一方生男,一方生女.长大后结为夫妇.这种婚姻历代相沿此俗.订婚时有的有婚证.有的则互割衣襟或互赠金钗等信物为凭..

2.娃娃亲,亦称小女婿,或小丈夫,旧时,为尚处于幼年时期 的儿子娶媳妇.女方从小就嫁到男方家生活,以弟呼其婿,昼则为之著衣,如保姆一样,长到成婚再合卷...有的娃娃亲是双方家长相处甚好,在孩童时期,以媒说合,定下婚约,待男女双方长大成人后再举行婚礼,,结为夫妇.

3.童养媳,即童养的儿媳.旧时一种从小领养人家未成年的幼儿,做儿媳妇,待成年后再与其子完婚.抱养童养媳有几种情况:(1)女家贫寒,将幼妇送往男家充JI以求活命.(2)男家家道小康,将女孩子年幼抱养过来,既可以少出聘资,又能获得一个你价劳动力,(3)男家无子.此女也叫等郎媳,如果始终无子,则作养女出嫁.

4,买卖婚姻,这种婚姻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女方家庭贫困.子女多,无法养活女儿(2)男方有残缺,难以说亲,而买妻的.(3)年长者因纳妾而买女.(4)贫穷地区无人肯嫁,(5)人贩子贩卖妇女从中牟利.

5.抢婚.也叫抢亲,有二种情况:一是无约抢亲,二是有约抢亲,无约抢亲有二种:一是相中某女子,托媒求婚女方不允;一是凭权势抢掠民女.

6.交换婚姻,称"姑换嫂"或叫"调亲".双方采取互换婚姻,也有好几HI人

家辗转调换成亲,名为三换亲,四换亲,婚礼与结婚相同...嫁妆视各家情况而定!!.

7冲喜,冲喜是旧时婚姻习俗.男女双方约定,此时未婚夫患病,或未婚夫父母患疾,未婚妻暂时归夫家,或者说与夫成亲,以象征性地举行婚礼,,用办喜事的形式,来破除不详.(未完待续)

8。抢丧;也叫“闷丧".旧时婚姻风俗,未婚夫的父母亡故.男家暂不发丧,先从简迎娶新娘.古时礼俗规定,男家在服丧期间不能办喜事,原定婚期就得延迟搁,一般要在推迟一年以上,长者达三年.为此民间用抢丧的办法,在发丧前举行婚礼,办喜事,行过婚礼后,新娘即脱下吉服,换上孝衣.

抢丧结婚也有因男方家贫,无法支付彩礼和举办喜宴,或担心女方变卦,借此速办婚礼的.在通常情况下都由男家率先提出,要求女方成行..

"抢丧"又称"材头婚".婚姻双方婚期将近,因男方赤贫,无力成礼,如此时适值男方父母之丧,男家就可托人赴女方说求,要求成殓之后,着手迎娶新娘成婚,取棺材前完婚,故称"材头婚".此俗婚礼草率,素帷刚去即行红烛高照,所谓"素灯花烛二辉煌,月老无常共举觞;今日逢凶还化吉,满堂吊客贺新郎."一般认为此法不吉利,除非父母双亡无人照顾内室的人,一般不行此俗....

现在民间多是在亡人安葬后,若正逢成婚的儿女在父或母病故后三个月举行婚礼,这种形式的婚姻,现在很多.

9。“抱牌位成亲”与“望门寡”.以前男女订婚后,未婚夫夭亡.男方用花轿将新娘抬来....使新娘抱着未婚夫的灵牌成婚.然后女子就在男家一辈子守寡,有的未婚夫夭亡,未婚夫虽未到男家成亲.但婚约已定.未婚夫须为亡夫守节.成为"望门寡".

10。鬼婚.鬼攀亲,即为已死的未婚男女,举行婚配联姻的一种仪式活动.民间俗信,人死后也要在阴间与人间一样,也要男婚女嫁....这种陋俗早就没有了!!

11。赘婿:俗称"招女婿"即男的嫁到女方为婿..此俗始见于春秋战国时期.到了唐宋时期,赘婿的性质有所变化,宋代的"舍居婿"就是变化后的赘婿一种.因女家无人承担门HU,.

宋范致明<岳阳风土记>就有这样的记载:湖湘之民生男往往作赘,生女反招婿舍居.然男子为其妇家承门HU,不惮劳苦,无复怨悔,'孩子跟谁姓先是商量好!!在赘婿中也有一种叫招夫养子'赘婿有二种形式;一是螯婿终身在妻家作赘,顶门当差,行赡养女方父母之责,称养老女婿,一是有年限地到女家服役,期满或妻子亡故,离妻家归宗,称"出舍"在赘婿上也有事先议定,赘婿过门后所生子女二家商量好随母姓还是随父姓的都议定好的...

在赘婿中还有一种称"赘夫进",即已婚妇丧夫,子女甚多,因而招夫上门,一方面支撑门HU不改姓,所生子女也都从男姓.

12。“再婚”亦称“再嫁”.“二婚头”.即婚妇老公已死亡或离弃后再嫁.俗话说"寡妇再嫁"此俗历史久远,西汉时寡妇可以改嫁.不以为嫌.....由于

历代统治者都强调守节,为节妇树贞节坊,造成民间妇女极为轻视.旧时再嫁妇女,须取得婆家同意,由婆家写好再嫁的契约,画押后由媒人交给娶方.娶方要付一笔财礼,契约上要写"高山擂石,永不回头"等字句.表示断绝往来,并且只能在灰PU,庙堂等处写婚书,写好后毛笔要从身后抛出.出家时不得在家中穿衣,上轿.不得放BIAN炮,要从侧门出走,必须走出村口,然后至远处树下或庙堂穿衣跨上小轿. 有的地方寡妇要守孝三年方可改嫁.在上轿时脚穿红鞋.须外罩丧鞋,上轿后即将丧鞋弃去,也有脱掉旧鞋,换上男家送来的新鞋,才能上轿,以示与死夫绝缘。婚礼简单,由男方抬娶。从后门进展,一般不请客,不送礼,不拜堂。也有请族长或亲友喝酒才被承认为族里人,如是改嫁孤霜,其前夫子女尚小,又无寄养处,可带到夫家,但极受岐视,称“拖油瓶”不得入宗祠家谱。不得享受族里的一切权利,不得考官,不得继承后父财产等。

还有些地区,寡妇再嫁时,继夫不用轿抬,而用车接或步行,走至男家村口,必须身抱白果树或白果树枝,名谓冲去,“犯夫”之罪。从村口至男家脚不沾地,下PU草帘子,进门时要跨草绳子,意为“去晦气”。

在寡妇再嫁中,还有一种抢婚形式,名日“扛霜”。婚娶者事先不征求孀妇本人的意愿。暗中贿赂地方豪强,同时以利诱或,弱孀远族长辈。私立婚约,届时结党营伙,昏夜破门而入,挟妇升舆,强行娶亲。

另外,寡妇再嫁中,还有一种“寡妇出典”的形式,即丈夫亡故,众子女幼小,生活难以维持,寡妇典约将自己出典给他人为妻,但仍住原舍,受典人每年供给出典人钱粮。维持寡妇全部生活开支,到限期后,解除典约。

13。“并亲”:也是对寡妇再嫁的另一种形式,“并亲”又称“连爷对”,“连娘对”,即同村的寡妇与鳏夫经人撮合,征得族人同意可以并家。如果双方子女年龄相当,便可同时结为夫妻,寡妇鳏夫并家,也有媒证,聘礼,举行仪式,但较为简单。各人原有的儿子长大,各在原家立户,并亲后所生子女随夫姓,和夫之前子共分家产。(未完待续)

14.填房:亦称补房,续弦,即男子丧妻后再娶.续弦之词来源于<诗经.周南.关睢>>中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的词句,后来人们说将琴瑟比喻为夫妻,妻子好比琴瑟上弦,丧妻似断弦,再娶妻为续弦,即弦断复续。因填房不是结发,为世人歧视,如男方原妻留有子女,则填房女子称为后娘,或晚娘,一般情况下后娘难当。

15。纳妾:亦称娶妾,俗称讨小老婆,即男子在正妻之外另娶女子为配。旧时,男子享有多妻的特权,正妻之外的妻子称作妾,妾的地位比正妻低。纳妾者一般为官宦和富豪,为妾者多为社会地位较低的女子。纳妾一般只举行简单的婚礼,有的用金钱直接购换。

16。又称“典妻”即男子将自己的妻子典租给另人为妻,暂时中断原来的夫妻关糸的一种婚姻形式,我国宋元时期就有典妻之俗,须有丈夫作主,双方写立文书,典价由双方商量决定;赎回时须要归还

典价,并加上利息,如无力赎回,出典的妻子就永远跟随受典人。元朝时南方典妻风甚行,朝廷也颁布过禁令,YU以禁止。到明清时仍然流行,典妻者多数生活贫困,不得已将自己的妻子出典人家;也有妻子或寡妇出典自己来养活自己和家人的。典妻者多数生活贫困,不得已将自己的妻子出典人家;受典者多数因为妻妇久未生育,或是独身穷汉求子嗣而无力结婚者。出典时有媒证,有契约,一式二份,三至五年为典,契约上通常写明出典价格,年限,及受典期内不得与原夫同居,所生子女应归受典者等条款。典妻进门,不举行仪式,只以薄酒谢媒,典后仍保持原配夫妻的婚姻关糸,期满仍可恢复正常关糸。如果在出典期间,典妇死亡,则由前后二夫共同料理后事。

在旧时的婚姻礼俗中,由于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礼教的束缚,男女青年完全失去了婚姻自主,自由造成了无数婚姻悲剧。多少人失去终身幸福,多少人炒龄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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