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Market


2023年12月26日发(作者:tie)

集贸市场(Market Place)

人们通常根据英国皇家营销权利和税收委员会的《最终报告》(1891年)把集贸市场定义为一个“得到当局批准的、商品买家和卖家在某个特定时间相聚、或多或少受到严格限制或规定的公共场所”,而把举办次数远远少得多的商品交易会(一般每年连续举办许多天)当作是其他类型的集市。虽然这种定义基本上符合目前讨论的目的,但是仍需要对其作出一些限定和特别强调。首先,商品(货物)必须是现货,所以谷物交易以及相似的交易(当然还有股票交易)就无法进行;第二,相对于买家而言,卖家必须人数众多,这就把商贩销售食品的小型集市——这在西部非洲是常见的现象——以及超级市场都排除在外;第三,市场的举办时间不超过一个白天(或有时候一个晚上),市场是不断地开放和关闭的;第四,定期性是它的一个重要特征,通常依据当地公认的“集市周”而定;第五,(市场)不但提供商品,而且提供服务(比如自行车修理,食品烹调或理发);第六,拍卖场之类的设施被排除在外,然而在若干专门的集市地点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交易仍时有所闻;第七,集贸市场是个“公共场所”,这是从潜在的买家或旁观者可以自由进入的意义上说的,而不是因为集贸市场必定由公众拥有;第八,卖家通常以货物税金或摊位租金的方式纳税;第九,尽管对市场的解释通常偏重于“场地”,然而事实上是不同参与者(他们的组织)的活动规定了市场的范围。

历史上,经济学家由于集贸市场不符合一些市场原则而对前者漠然置之,恩赐似地把这个课题交给了经济史学家——参见帕尔格雷夫(Palgrave)1925年版《政治经济学辞典》中的条目:《作为销售场所的市场》——现在,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忽视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极其众多的关于“营销”的著作的索引中根本不到“(集贸市场)场所”一词。这是令人奇怪的,因为集贸市场——特别是那些买卖牲畜或批发肉、鱼、蔬菜和其他天然产品的集贸市场在欧洲还远远没有绝迹,但是欧洲零售市场现在的作用与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时代相比远远小得多(那时伦敦中心仅有的食品商店是杂货店和面包店),并且由于与不发达国家集贸市场体系相比,其作用之小又必然不会令人发生兴趣,所以,对欧洲集贸市场就忽略不计了(至于在美国,集贸市场一向是显得无关紧要)。

这样一种研究方法意味着对历史的尊重,因为许多非西方的集贸市场的历史非常悠久。科特斯(Cortes)自己就报告过阿兹台克人的首府特诺奇蒂特兰市的集贸市场——据说每天有60,000名交易者进行集贸活动——这种组织通常是西班牙人所熟悉的。以后,伊伯恩·巴图塔(Ibn Battuta)提出证据,证明了14世纪中期在苏丹西部的许多地方存在过大量的集贸市场;皮埃特·德·马雷斯(Pieter de Marees)表明,在1600年黄金海参岸的每个城镇都有它自己规定的集市日;据记载,17世纪中叶尼日尔河上游地区的杰内是穆斯林世界的大集贸市场之一。人类学家G·W·斯金纳(Skinner,1964年,第5页)强调,到了中华帝国的晚斯,中央集权分级统治的制度已经延续了许多世纪;他对这种制度下集贸市场体系的分析(1964年、1965年、1977年)是举世无双地具有创见。

幸运的是,有两本文献书目巨著证实了非西方集贸市场的重要性。它们是弗罗利克(Frohlich)关于非洲集贸市场的论述(1940年)——他列出了包括许多具有历史影响的参考资料在内的406个条目;以及论述世界集贸市场和商品交易会的三卷本著作,由世界地理联合会用欧洲几种主要语言分别出版(1977年、1979年、1985年)——目前没有再版。虽然后者有不少篇目论述营销,而不是集贸市场;虽然某些条目不止一次地出现在不同的地理标题下,但意义重大的是前二卷2155个条目中不少于45%的条目涉及到西非、中美洲、南亚和安第斯各国第4个地区。拥有418个条目(占19%)的西非是书中论证最翔实的地区。

但是文献证明对于研究集贸市场来说并不是一个完全可信的指标,它可能碰巧遗漏了某些地区。最著名的受到忽略的地区或许是印度次大陆,因为仅仅在过去几年间才开始有文献表明,那里农村定期的集贸市场的重要性早就超过那些没有给人留下很深印象的文献所说的了。看来英国在印度统治的官员一心关注于土地税收体系时,忽略了集贸市场和一般销售活动的管理,不过这准确反映了他们发觉当时颇有影响的经济学家的兴趣所在;当然,独立的印度仍旧坚定地采用以前英国人的办法,如同在许多其他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经济环境情况一样。另一方面,英国在西非的殖民政府与英国在印度的统治相比显得短暂而影响甚微,人类学家和旅行家早就发现那里的集贸市场充满吸引力。凡是那些地方,殖民主义的终结总是与当地新的历史研究方法的盛行联系在一起。于是当代对集贸市场的研究就有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历史基础(梅拉索克斯(Meillassoux),1971年)。可悲的“波拉尼(Polanyi)辩论”——20世纪60年代突然盛行的一种旁门左道——在那里也没有什么持久的影响:卡尔·波拉尼(Karl Polanyi)对西非前殖民经济的组织几乎毫无的知,他认为集贸市场的自由交易是19和20世纪工业化所独有的现象,他的这种基本观点如果运用于现金购买奴隶的地区,那就显得荒谬可笑。

在地理学家成为20世纪60年代后期研究第三世界集贸市场的主要学者以后不久,他们开始(正如所有睿智的思想领袖所必须做的)探讨一种单独的定期性市场理论(R·H·T·史密斯(Smith), 1978年)。但是他们的研究失败了,因为作为所有市场体系核实的农村定期大型集贸市场的作用,不仅在地区内部,而且在地区之间千变万化,在某些地方——最著名的比如在中华帝国晚期,集贸市场根据其批发职能的重要性大小具有严格的等级次序,而大城市的市场是不变的中心。但是斯金纳错误地设想(1964年,第3页)他所描述的宏观结构是“整个文明阶段,即‘农民’或‘传统农业者’社会的特点”,因为比如在西非,一个地区最重要的市场也许位于露天的农村地区,充当不同生态区之间的一种联系纽带,而在市场的“等级”和该市场所处的居民区的规模大小之间未必有什么紧密联系。由于中国幅员辽阔,社会特有的长期存在和稳定,所以中国是独特的典型。其他地方迄今还未必到达可用中心地区理论恰当地理解人口分布的地步。只有中国问题专家可以宣称,人口密度和庄稼产量之间的密切关系事实上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是“不言而喻的”(斯金纳,1977年,第283页)。

不过,对农村定期集贸市场和日常集市的基本区分往往大有用处:后者往往位于城市或大城镇,拥有相当多的专门交易者,他们在大多数日子里占有固定摊位或销售位置。前者总是包括大量耕作者或他们的妻子,他们出售自己的产品——同时自己也是顾客,但没有时间每天都去集市。

克利斯塔勒(Christaller)中心地区理论含有六角形地区的图解,显然与其说适用于该理论的故乡德国本身,不如说更加适用于晚期的中华帝国,这种理论可能普遍适用于许多发展中地区,在那里该理论所依据的严格假设——其中包括平坦而没有特征的地形——完全令人满意地符合实际情况;然而尽管地理学家作了最大的努力,仍不能过早肯定这种理论。当然,时间要素和空间要素大大磨练了地理学家。不过争论——比如说,4天集市期是否产生出了8天集市期,或反过来也是这样——仍然没有得到解释。斯金纳坚持认为(见希尔(Hill),1966年),与人口增长相适应的市场密集总是包含着集市期长度的缩短——通常是减半。弗罗利克则持相反意见,他认为已有市场通过延长市场时间为新市场开辟途径。大多数作者认为集市期(在一些地区通常是不正规的3天、4天、5天、6天、7天、8天或10天,虽然偶尔也有隔日市场)与其说是出于日历的考虑,不如说是出于经济原因,但是这种观点并没有使我们非常信服。考虑到欧洲出于商业和教育目的以7天以一星期的做法广泛流传,在西非等地区的许多地方仍保留不以7天为集市期的习惯是非常有趣的。

各国政府对定期集贸市场的态度差别很大,在墨西哥城,据说集贸市场是零售业结构中

一个根深蒂固的成分,尽管政府官员想努力废除这种市场。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却截然相反,官员正努力首次引入这种成分。印度的计划人员则重视城市定期集市的意义,而轻视土生土长的农村集市,然而他们的态度一定不久就会发生转变。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现在可能有点为本世纪前缺乏非沿海性集市而感到惭愧。斯金纳报道了(1965年,第371页)20世纪50年代后期中国取消集市的灾难性和失败的尝试。至于城镇集市,每个人往往都叹惜其中那么多集市缺乏贮藏设施和环境的不卫生。

所有试图阐述关于集贸市场与长途贩运——不论是否包括(往返于沙漠等地带的)商队——之间关系的努力都注定要失败。在有些地区,商队联系着集贸市场,只要由于他们的运输用牲畜需要适当的放牧,而在别的地区,商队远离集贸市场。此外,他们本身就是沿着固定路线行进的流动集贸市场。至于对拥有汽车的长途商贩来说,他们总会避开集贸市场,或许这是因为他们在农场满载了大蕉、山药之类农产品,到城市的货栈或停车场出售。由于忽略了这种考虑,地理学家对市场的研究束手束脚,而且引入了城市与农村连续统的错误概念。

在更早时期,即在人类学家而不是地理学家左右一切的时候,较多的重点往往放在集贸市场的政治、宗教、娱乐、社会和其他非经济方面。但是这其中又有许多变化。在一个地区,集贸市场是不知名、安全、不分门第以及男士和姑娘相会的地方;而在另一个地区,伊斯兰教禁止未婚妇女在那里抛头露面。

地理学家重视了空间和时间,却忽略了给市场带来生机的行为主体(顾客、商人、旁观者——其中许多是小孩)。他们的前驱——人类学家——对人们及其货物作了精彩生动的描述,但他们几乎都没有把商贩当作经济人来加以研究,或许最有名的例外是撰写过大量关于加勒比海和拉丁美洲商人著作的S·W·明茨()。一般认为,任何商品的出售者——在某些重要地区主要是妇女——在集贸市场上三五成地作交易,共同努力——但常常没有取得成功——在某个日子“确定”数量上可能很大的货物的价格,虽然竞争通常十分明显,以致要操纵价格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固定顾客”关系的频繁出现意味着竞争往往是不完全的;而且,每个人都知道标准计量手段(很少有什么衡器)常常是令人怀疑的——比如在加纳南方的一些集贸市场,用于称玉米的煤油罐本身重量不对,它的底部是铁匠在集贸市场上当众地焊接上去的。

牲畜市场的组织——特别在西非——是极其令人感兴趣的;当地的体制中包含了地主和经纪人。他们向商人提供方便,并以使用贷款促进贸易的开展,这都值得好好研究;参见希尔著作(1985年)。

一位“波拉尼支持者”断言:“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人类生活中一直处于价格固定的市场、价格不固定的集贸市场以及也许主要处于基本性质必然迥异于传统经济理论的经济制度之中。事实或许如此„„但这样的时期是关于集贸市场研究的“石器时代”。

波利·希尔 (Polly Hill)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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